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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09年常州市中小学生命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09-0004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基〔2009〕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09-02-06 公开日期:2009-02-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2009年常州市中小学生命教育周活动的具体事项作出了说明
关于开展2009年常州市中小学生命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常教基〔2009〕2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及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意见》(常教发〔2006〕10号文件)精神,广泛深入开展中小学生命教育活动,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生命教育周活动。现将2009年中小学生命教育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第三周(3月9日―3月15日)
  二、活动主题
        培育健康心灵、守护生命阳光
  三、主要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6日―3月8日)
  1. 各地、各校要按照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和学校的活动方案,并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宣传活动的意义。
  2. 各地要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做好“生命教育周”的前期宣传工作。各校要利用国旗下讲话、开学典礼、橱窗板报、广播等广泛宣传“生命教育周”,努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具体活动阶段(3月9日—3月15日)
  1.市教育局举行“ 培育健康心灵、守护生命阳光”系列活动。一是举行“生命教育周”启动仪式;二是举行生命教育主题对话活动;三是举行生命教育主题班队评选活动;四是开展“阳光体育,快乐长跑,精彩生命”征文、摄影评选活动。
        2.各地、各校要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周主题教育活动,各辖市(区)至少组织一场生命教育现场会。
  (三)总结成果阶段(3月16日—3月31日)
  各辖市、区和学校要认真总结生命教育周工作成果,及时推广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和创新做法。市教育局将把评选出的优秀班队活动方案汇编成册,下发各校供学习借鉴,同时录制十个优秀主题班队活动在“阳光365”、生命教育网等栏目进行展示。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周”活动。开展“生命教育周”活动,是深化中小学生命教育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生命潜能,提升生命价值,创建和谐、愉快的校园生活的重要载体。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和领导,以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校内外教育实践活动,吸引广大师生,切实将生命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二)加强宣传和培训,做好指导和总结工作。各地要积极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加强对“生命教育周”的舆论宣传工作。同时,要加强对项目实验学校的指导,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活动,并在面上进行推广和总结。
  (三)各校要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学校的主课堂、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在保留传统活动形式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充分体现贴近学生生活、贴近学生学习、贴近学生群体的要求,体现科学、主体、体验、多样的原则,将主题活动与学科教学、与班队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与“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长跑活动等有机结合,力求主题鲜明、形式生动、内涵丰富。各生命教育项目学校和实验学校除积极组织开展学校的生命教育周活动外,要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教育活动,不断总结项目实验成果,扩大影响力和辐射作用。
        六、其他事项
  (一)各辖市、区和局属学校请于2月25日前将“生命教育周”活动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基教处,联系电话:85681352,电子邮箱:jyjhh@czedu.gov.cn
        (二)本次主题班队活动评选的基本要求是围绕2009年生命教育周活动的主题,以班(队)为单位开展的教育活动,活动方案力求完整规范,形式突出创新。方案包括:活动设计背景、学生现状分析、活动目标、活动时间、具体过程设计及活动反思等内容。各辖市、区于3月20日前推荐20个主题班队活动方案和3-5个班队活动视频录像参加市级评选;局属学校于3月15日前各推荐1-2个主题班队活动方案参加市级评选,市教育局将于3月底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对优秀方案予以表彰奖励。班队活动方案设计文稿上报地点:市教育局基教处,联系电话:85681352。
        (三)“阳光体育,快乐长跑,精彩生命”征文、摄影评选活动要求:各学校在“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冬季长跑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学生以“阳光体育,快乐长跑,精彩生命”为主题,开展征文和摄影活动,将阳光体育运动与健康生命紧密相结合,将阳光体育运动和对生命的理解、感受及动人的故事用文字和镜头记录下来,不断深化生命教育周活动的内涵。各辖市、区于3月30日前各推荐30篇征文和摄影作品参加市级评选;局属学校于3月30日前各推荐5-10篇征文和摄影作品参加市级评选,市教育局将于4月底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对优秀作品予以表彰奖励。作品报送地点: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联系人:周颂恩,联系电话:85681360,电子邮箱:jyjzse@czedu.gov.cn

                                二○○九年二月六日

主题词:中小学  生命教育  活动周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2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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