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办〔2009〕1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关工委2009年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常州市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08年工作意见
二○○九年二月四日
主题词:关工委 工作意见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关工委、市关工委。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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