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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09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考新教师笔试合格人员名单及公开招聘教师方案的通告
索 引 号:014109488/2009-0002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09-01-22 公开日期:2009-01-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向社会公布了2009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考新教师笔试合格人员名单及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关于2009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考新教师笔试合格人员名单及公开招聘教师方案的通告
 

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考新教师笔试(技能考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合格人员名单(附件一)和直属有关学校的公开招聘教师方案(附件三)。由于受到1月份公布的江苏省2009年高考方案的影响,部分学校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调整了高校毕业生需求,具体为:英语增加2人,中学通用技术增加1人,中学的物理、生物、历史、体育各减少1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各学科合格分数线

学科

合格线

学科

合格线

中学语文

68

中学美术

71

中学数学

65

中学计算机

63

中学英语

79

中学心理健康

81

中学物理

63

小学语文

73

中学化学

67

小学数学

79

中学生物

71

小学音乐

74

中学政治

78

小学体育

76

中学历史

61

小学美术

64

中学地理

60

旅游管理

61

中学体育

83

商务英语

62

中学通用技术、电大和高职校其他专业未达到开考比例。小学美术、中学地理、旅游管理、电子技术未达到60分者,不划面试合格线。

二、有关事项

1.请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凭准考证或身份证于200929-10日到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领取“同意面试”成绩单。

2.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对照2009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高校毕业生需求表(附件二),凭“同意面试”成绩单,依据有需求学校的招聘方案,自主选择学校报名参加面试考核。

3.各局属学校必须按照规定程序面试,在面试考核报名时间内,不得拒收“同意面试”考生的材料,接受材料后,不得拒绝面试,但可按照所需岗位13的比例选择面试合格者进入课堂考核。面试考核不得擅自改变毕业生招聘计划。违反本规定的招聘无效,市教育局人事处不予办理任何录用手续。

4.在职教师可根据各校在职教师的需求(附件二)投递简历报名,学校按照规定考核。

5. 学校拟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协议书需到市教育局人事处鉴证,并携带面试考核及符合应聘条件的有关材料。

6.为不影响7月份办理人员录用和引进手续,各校招聘高校毕业生和在职教师的工作必须分别于5月底和6月底之前完成。

持有市教育局“同意面试”成绩单的考生如遇到下述情况,可向市教育局投诉,投诉电话为8568133685681337:(1)招聘单位在面试考核报名时间内拒收材料;(2)接受报名材料后不安排面试(不含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附件:

一、笔试(技能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二、2009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高校毕业生和在职教师需求

三、各校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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