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考新教师笔试(技能考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合格人员名单(附件一)和直属有关学校的公开招聘教师方案(附件三)。由于受到1月份公布的江苏省2009年高考方案的影响,部分学校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调整了高校毕业生需求,具体为:英语增加2人,中学通用技术增加1人,中学的物理、生物、历史、体育各减少1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各学科合格分数线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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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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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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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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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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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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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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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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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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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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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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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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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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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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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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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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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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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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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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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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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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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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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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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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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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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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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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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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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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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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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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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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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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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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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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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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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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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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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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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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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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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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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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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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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通用技术、电大和高职校其他专业未达到开考比例。小学美术、中学地理、旅游管理、电子技术未达到60分者,不划面试合格线。
二、有关事项
1.请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凭准考证或身份证于2009年2月9-10日到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领取“同意面试”成绩单。
2.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对照2009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高校毕业生需求表(附件二),凭“同意面试”成绩单,依据有需求学校的招聘方案,自主选择学校报名参加面试考核。
3.各局属学校必须按照规定程序面试,在面试考核报名时间内,不得拒收“同意面试”考生的材料,接受材料后,不得拒绝面试,但可按照所需岗位1:3的比例选择面试合格者进入课堂考核。面试考核不得擅自改变毕业生招聘计划。违反本规定的招聘无效,市教育局人事处不予办理任何录用手续。
4.在职教师可根据各校在职教师的需求(附件二)投递简历报名,学校按照规定考核。
5. 学校拟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协议书需到市教育局人事处鉴证,并携带面试考核及符合应聘条件的有关材料。
6.为不影响7月份办理人员录用和引进手续,各校招聘高校毕业生和在职教师的工作必须分别于5月底和6月底之前完成。
持有市教育局“同意面试”成绩单的考生如遇到下述情况,可向市教育局投诉,投诉电话为85681336,85681337:(1)招聘单位在面试考核报名时间内拒收材料;(2)接受报名材料后不安排面试(不含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附件:
一、笔试(技能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二、2009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高校毕业生和在职教师需求
三、各校招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