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基〔2008〕36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关于申报2008年生命教育实验学校和第二批项目学校的通知》(常教基〔2008〕26号)和《常州市中小学生命教育项目学校管理办法》(常教基〔2006〕24号)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第二批常州市中小学生命教育项目学校评选工作。在学校自主申报,一年实验研究的基础上,经市级专家组考评、行政审核等程序,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等44所学校被评为第二批常州市中小学生命教育项目学校,现将项目学校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项目学校能按照学校制订的三年项目实验方案,紧密结合新课程改革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积极探索生命教育实施策略和方法,努力形成质量高、操作性强的实验研究成果,不断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附件:第二批常州市中小学生命教育项目学校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中小学 生命教育 项目学校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