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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开展全省中小学校“冬季三项”锻炼活动及举办通讯赛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08-0018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体〔2008〕2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08-12-17 公开日期:2008-12-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转发了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开展全省中小学校“冬季三项”锻炼活动及举办通讯赛的具体要求。
关于转发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开展全省中小学校“冬季三项”锻炼活动及举办通讯赛的通知
常教体〔2008〕23号
 

常 州 市 教 育 局
常 州 市 体 育 局


常教体〔2008〕23号


 

关于转发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开展全省中小学校“冬季三项”锻炼活动及举办通讯赛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体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中小学:
        现将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冬季三项”锻炼活动及举办通讯赛的通知》(苏体群〔2008〕6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辖市(区)和局属中小学校要按照省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相应的活动和比赛,积极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参与到“冬季三项”锻炼活动中来,尤其要围绕“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主题精心组织形式多样的校园长跑比赛,掀起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新的热潮,全力推动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深入持续有效开展。各校要加强对“冬季三项”锻炼活动的组织和指导,确保活动安全。
        二、市教育局于2009年1月19日在常州市朝阳中学举行常州市市区中学生跳绳踢毽比赛(比赛规程详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网上通知),请有关学校认真组织学生参加。
        三、为检阅“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冬季长跑活动阶段性成果,市教育局、市体育局于2009年1月20日在江苏省常州市高级中学举行常州市直属学校及有关辖区中小学生“迎新年”长跑比赛(比赛规程详见附件2)。请有关辖区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中小学校认真组织学生参加。
        四、“冬季三项”活动结束以后,各辖市(区)和局属中小学要按各项竞赛规程的规定上报通讯赛成绩,并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将书面总结(用A4纸打印)及通讯赛成绩表(参照附件1中的表格)一式二份于2009年2月14日前报常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市教育局将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并择优推荐10所学校参加江苏省“冬季三项”活动先进学校评选。
        附件: 
        1.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冬季三项”锻炼活动及举办通讯赛的通知
        2.常州市直属学校及有关辖区中小学生“迎新年”长跑比赛规程
        3.常州市直属学校及有关辖区中小学生“迎新年”长跑比赛报名表

二 ○ ○ 八 年 十 二 月 十 二 日

主题词:学校体育  冬季三项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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