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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08-0016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体〔2008〕2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08-11-20 公开日期:2008-11-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出了具体说明
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常  州  市  教  育  局
常  州  市  卫  生  局
江苏省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常教体〔2008〕22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卫生厅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苏教办体艺〔2008〕14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7月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堂、校园内食品店、饮用水、学生奶、饮料以及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检查,9月全国学校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我市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大力开展了秋季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
        各级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近期做好拾遗补缺工作,尤其对学校周围饮食摊点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处理,不符合规定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切实做到边检查、边总结、边整改、边落实。
        二、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学校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关于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紧急通知》(常卫监控〔2008〕2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常食药安委〔2008〕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常食药安委〔2008〕15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宣传普及卫生防病和预防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着力强化食物中毒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工作。
        三、请各地、各校对照省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自查自纠以及各辖市(区)教育、卫生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督查等工作。请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牵头于12月3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市教育局、卫生局和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开展抽查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卫生厅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办公室》(苏教办体艺〔2008〕14号)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卫生局


江苏省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学校  食品卫生  专项整治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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