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基〔2008〕32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
为丰富春晖工程教育教学资源,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春晖工程的实施意见》(常教基〔2007〕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春晖工程精品课征集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小学、初中、高中各学科的春晖工程精品课(包括:视频、教案和课件)。
二、报送形式
以光盘形式报送。光盘上注明:科目、年段、课题、执教者以及所在单位等相关信息。
教学课件、教案、同步练习、扩展资料(文字资料、视频等)可根据存储容量大小存放于光盘中,相关信息请在目录中标明。
三、要求
按《春晖工程精品课制作规范》(见附件一)进行制作。
四、评选及录用
1.各辖市(区)春晖工程项目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各辖市(区)电教机构做好资源征集、初选和报送工作,认真填写好《春晖工程精品课报送汇总表》(见附件二)并于2008年11月30日前报送常州市电教馆。联系人:盛劲松,联系电话:86909102,E-mail:djgsjs@czedu.gov.cn。
2.常州市春晖项目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对报送资源进行评审。
3.通过评审的精品课将列入“常州市春晖工程精品课资源库”,颁发录用证明;任课教师在职称评审和评优评先中享受一定的待遇。
附件:一、“春晖工程”精品课制作规范
二、“春晖工程”精品课征集报送汇总表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育均衡 春晖工程 征集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