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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在职业学校评选2008年市级和省级“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08-0009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职[2008]009号 发布机构:教育局
生成日期:2008-04-14 公开日期:2008-04-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在职业学校评选2008年市级和省级“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的工作作出了说明
关于在职业学校评选2008年市级和省级“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的通知
常教职[2008]009号

常教职〔20089


 

关于在职业学校评选2008年市级和省级 “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有关辖市(区)教育局、各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行动计划》,切实加强和改进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创业创新创优(以下简称“三创”)新江苏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根据省教育厅和团省委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在职业学校开展“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校

  我市区域内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评选标准

()“三创”优秀学生

1.创优。品质优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意识。成绩优良:熟练掌握本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且成绩良好。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各项体育运动和文体活动,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创新。富有主人翁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牢固的专业思想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勤学敏思,在社会实践活动和各类技能竞赛、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

3.创业。富有开拓精神,勇于探索实践,有较强的创业意识,自觉学习创业知识和技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创业实践活动,或有自身创业经历,表现突出。

()优秀学生干部

1.综合素质好。思想政治过硬,没有违纪行为;学习刻苦努力,成绩全部合格;身心健康,进取向上。

2.工作成效好。担任班级、团支部、校学生会等干部,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性、创造性强,表现突出,受到老师同学的普遍好评。

   (三)先进集体

1思想品德好。全班同学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遵守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德,学年内全班学生没有违纪行为和安全事故发生。

2.技能训练好。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稳定,能刻苦学习专业文化知识,加强技能训练,认真开展、参加形式多样的技能竞赛活动。

3.文体卫生好。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注意校园与宿舍内外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宿舍”活动,没有不合格的宿舍。

4.社会实践好。全班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能结合专业特色开展社会调查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5.班干部作风好。班委会成员团结一致,相互协作,能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制订学年工作计划,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6.班主任工作好。班主任热爱学生工作,关心、爱护学生,能经常深入学生中去了解情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教育、管理、引导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尚师德,在学生中有感召力,工作成绩显著。

  三、名额分配

  各校要根据评选标准和评选名额(见附件1)进行推荐上报,不得突破名额。

  四、推荐程序

  学校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具体程序是:学生、教师、班级推荐或自荐,系部、学生处评议,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定名单,全校张榜公示(1周以上)后逐级上报。

  五、具体要求

辖市(区)学校(含技校)报辖市(区)教育局审核汇总,市区技校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审核汇总,其他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职社处,截止时间为425。学校上报时应附下列材料:

1.“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二、三)一份(校长要签字、盖校印);

2.评选情况书面汇报一份。(附:张榜公示的起止时间、地点位置、公示方式及收集的有关意见,书面记录原件,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校长签字的复印件等);

  推荐表的电子稿发至jyjwz@czedu.gov.cn

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推荐手续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一、市级和省级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省级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三、市级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职业教育 优秀学生 评选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41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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