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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群众拥戴的好校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08-0006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委[2008]003号 发布机构:教育局
生成日期:2008-03-18 公开日期:2008-03-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开展“群众拥戴的好校长”评选活动的具体事宜作出了说明
关于开展“群众拥戴的好校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常州市教育局

 

 

常教委〔20083


 


关于开展“群众拥戴的好校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在常各高校、局属及有关行业学校:

近年来,在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实践中,涌现出了一批办学业绩显著的校长,他们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出发点,以自己的教育和管理智慧,以发展教育、善待百姓的实际行动,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深受社会认可和群众拥戴。为进一步形成校长立足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为民惠民氛围,发挥校长在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群众拥戴的好校长”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任职3年及以上的在职校长(含学院院长、幼儿园园长)。

二、评选名额

   本次“群众拥戴的好校长”评选10名,原则上各辖市(区)、行业学校、在常高校可分别推荐1-2名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

   品德高尚、为人正直,忠诚教育事业,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言行堪为师生表率。

(二)工作作风好

    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勇于开拓,领导班子团结。

(三)管理能力好

   办学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效益显著,学校教育事业呈现蓬勃生机。

(四)工作实绩好

    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办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特色明显。近三年,个人和学校获得过市级及市级以上荣誉、奖励,有突出的、影响较大的先进事迹。

(五)群众反映好

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望,深受广大群众信任和拥戴,民主测评中满意度高。

(六)廉洁自律好

    遵章守纪、勤勉办学,能模范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四、评选程序

在常州市“群众拥戴的好校长”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领导下按照下列办法评选。

1.申报推荐:各地、各校认真对照《“群众拥戴的好校长”候选人材料的撰写、报送要求》(见附件2)撰写、报送材料。申报的校长须认真填写好《“群众拥戴的好校长”评选审批表》(见附件1)。推荐可采取群众推荐、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审考核:组委会在各地、各校申报材料汇总后进行初评,同时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家长意见和社会相关部门意见。人选名单初步确定后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3.表彰奖励:组委会对公示后无异议的人选进行审核排序,正式确定10名“群众拥戴的好校长”人选并在给予一定物质奖励的同时,进行广泛宣传。

附件:1、“群众拥戴的好校长”评选审批表

2“群众拥戴的好校长”候选人材料的撰写、报送要求

 

 

主题词:校长  群众拥戴  评选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319印发


 

附件1

“群众拥戴的好校长”评选审批表

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职称

 

政治面貌

 

任教学科

 

任校长年限

 

个人工作简历

 

 

 

 

 

 

 

近三年个人所获得奖励、荣誉

 

 

 

 

 

 

学校党组织意见

 

 

 

                                             

(盖章)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群众拥戴的好校长”候选人事迹材料

 

 

 

 

 

 

 

 

 

 

 

 

 

 

 

 

 

 

 

 

(可另附页)

附件2

“群众拥戴的好校长”候选人事迹材料的

撰写、报送要求

 

一、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的三点要求

1.候选人事迹材料中要有对学校现状、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办学措施等方面的认识和分析,重点撰写校长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真实的、突出的、受群众拥戴的先进事迹。

2.群众和组织推荐人选材料一律用第三人称撰写,个人申报的材料可以用第一人称撰写,入选后将根据要求整理个人申报材料。

3.事迹材料字数一般在3000字左右,统一在附件一“群众拥戴的好校长”候选人事迹材料栏中编辑,并将附件一用“群众拥戴的好校长(××学校)”的邮件主题发送至材料报送的相关邮箱,并请电话告知联系人。

二、报送候选人事迹材料的六点要求

1.各辖市(区)学校个人申报、群众和组织推荐的候选人材料必须先报送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科,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从中推荐1-2名候选人,并将其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组织处。

2.各行业学校、在常高校个人申报、群众和组织推荐的候选人材料必须先分别报送市教育局职社处和高教处,市教育局职社处和高教处从中推荐1-2名候选人,并将其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组织处。

3.局属各学校个人申报、群众和组织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直接报送市教育局组织处。

4.《“群众拥戴的好校长”评选审批表》和候选人事迹材料(即附件一)必须在2008410前,分别报送至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科、市教育局职社处、高教处和组织处。市教育局组织处汇总后报“群众拥戴的好校长”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5.各单位在发送《“群众拥戴的好校长”评选审批表》和候选人事迹材料(附件一)邮件的同时请报送纸质文稿(一式三份)给相关联系部门。

6、材料报送的联系方式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和局属学校报送市教育局组织处,联系人:巢小平王建强,电话:8568133185681333,邮箱:juzz@czedu.gov.cn

行业学校报送市教育局职社处,联系人:张健,电话:85681356,邮箱:zhangj8105811@163.com

在常高校报送市教育局高教处,联系人:黄建德,电话:85681371,邮箱:jugj@cz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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