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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常州市社会教育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08-0007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职[2008]001号 发布机构:教育局
生成日期:2008-01-14 公开日期:2008-01-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常州市社会教育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的要求等作出了说明
关于开展常州市社会教育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常教职〔20081 


各有关辖市、区教育局、市区各社会教育培训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加强信息化管理,提高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社会教育机构2007年度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内容

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各教育培训单位的办学方向,办学目的,教学和教育管理、财务管理,办学成绩、存在问题以及发展目标等。

二、年检对象

1.已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单位。

2.取得非学历教育培训备案批复的公办单位。

3.2007年上半年(630)前审办的社会教育机构。

三、年检需报送的材料

1.2007年工作总结;

2.《常州市社会教育机构年检报告书》、《常州市社会教育机构情况登记表》;

3.2007年财务审计报告;

4.民办单位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公办单位携带非学历教育培训备案批复

5.收费许可证(复印件);

6.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除第2项需要在常州市社会办学网站上填报外,其余书面材料,待网上填报符合要求后,一并报送。

四、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从2008218日起至2008228日止,节假日不办公(具体安排见下表)。

报送地点:东横街26号常州市少年宫1号楼一楼常州市龙城网上家长学校,联系电话:8662223385681357

  

单位(按片进行)

218日—19

机关片、行业片

220日—221

企业片、民间团体党派片

225日—226

事业片、中小学(民办)

227日—228

中等片、高等片、07年新办机构

五、检查审核

1.我局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对照有关规定,对2007年的办学工作进行审核检查,经年检合格的单位在新闻媒体上统一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对逾期不报送,或报送材料不齐全的单位,暂缓审核;对不依法办学,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2条等有关规定的,限期整改或给予警告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2.审核合格后的办学单位,其办学许可证由市教育局职社处加盖合格章。

3.凡非学历教育培训备案批复满两年的单位一并带来更换批复。

六、请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教育局参照本通知要求,根据各自具体情况自行组织年检,年检结束后,汇总情况报市教育局职社处。

希各办学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参加年度检查。

 

                         ○○八年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社会教育机构  年检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1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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