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常州市第六批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索 引 号:014109488/2006-0004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人[2006]60号 发布机构:教育局
生成日期:2006-11-28 公开日期:2008-04-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公布常州市第六批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结果
关于常州市第六批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常教人〔200660


 

关于常州市第六批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
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局属单位及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的暂行通知》(常教人〔200315号)、《关于印发〈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的暂行通知》(常教人〔200316号)、《关于做好在职优秀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常教人〔200422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及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分别对所辖第六批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了第二年度考核工作,并对上年度暂缓考核人员同时进行了考核。经行政审核,现将考核有关情况和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考核对象共547人,经过考核,145名学科带头人和371名骨干教师考核合格(名单见附件一、二);12人考核不合格;18人因调动、辞职等原因不再是中小学、幼儿园及教师培训机构、教育教研机构中的在职教师或专职教研员身份的人员,未参加考核;1人因长病假未参加考核。考核结果见附件。

从年度考核总体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第六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能较好履行职责,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正发挥着生力军的作用并朝着引领者的方向努力,但个体之间的发展存在较大差异,部分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评后缺乏自我管理意识和自我发展动力,与称号所赋予的内涵和所需承担的职责之间有一定的差距。希望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珍惜荣誉称号,明确职责,积极进行个人成长规划,不断提升教育理念,创新教育实践,加强教学研究,使自己获得更好发展;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所在单位要充分发挥优质教师资源的作用,切实加强培养、考核、管理等工作,使他们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新贡献。

年度考核合格的市第六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教科研津贴,按《关于实施中小学优秀教师教科研津贴奖励的通知》(常教人〔200342号文,民营及行业学校的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的教科研津贴由学校参照本文标准自行解决)规定执行,市教育局承担部分于11月底前拨出。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享受教科研津贴,同时取消优秀教师称号;已正式调离或辞职,不再是中小学、幼儿园及教师培训机构、教育教研机构中的在职教师或专职教研员身份的人员,因其不再履行职责,不再享受教科研津贴;因长病假未参加考核的人员,不得享受年度教科研津贴。

 

附件:一、常州市“第六批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二、常州市“第六批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教师  考核  结果  通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11月28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