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专业技术能力建设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06-0003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人[2006]48号 发布机构:教育局
生成日期:2006-09-08 公开日期:2008-04-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常州市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专业技术能力建设意见作出了说明
关于印发《常州市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专业技术能力建设意见》的通知

''''>

''''>常教人〔2006''''>〕48''''>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专业

技术能力建设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辖市、区教育局,各职业学校:

''''>现将《常州市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专业技术能力建设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行。实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局人事处和职社处联系。

 

 

                             ''''>二○○六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专业教师  职业学校  专业技术能力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9''''>11''''>''''>印发''''>


''''>

 

''; mso-bid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ansi-language: EN-US;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bidi-language: AR-SA''>

常州市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专业技术能力建设意见

 

为贯彻全国和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实施《江苏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行动计划》,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专业技术能力,建设一支适应职业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的职业学校专业教师队伍,促进职业教育更好地为我市“两个率先”和富民强市服务,特制定常州市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专业技术能力建设意见。

一、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专业技术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十五”期间,我市职业教育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在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的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方面,通过有计划选派骨干教师出国进修学习先进技术、每年安排教师参加全省职业学校教师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四新”)培训和到企业实践锻炼、鼓励教师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开展教师专业技能竞赛、评选职业学校骨干“双师型”教师等措施,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专业技术水平、专业实践能力、课程开发能力等专业技术素质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约50%以上的专业教师获得了相关专业的高、中级技能证书。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不适应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的问题明显凸现,在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重学科型课堂教学、轻专业技术水平、专业实践能力和课程开发能力提高,导致专业教师专业技术能力薄弱是重要因素,这制约着我市职业教育内涵素质和办学水平的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技能型人才,专业教师是职业教育的重要资源,职业教育要在新的时期取得新的更大的发展,建设一支符合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方向、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应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的富有特色的专业教师队伍是重要保障条件。“十一五”是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提高对专业教师队伍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战略高度,明确专业教师发展方向,采取有力措施,把切实提高专业教师专业技术能力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

二、职业教育专业教师专业技术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市职业教育要在继续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学历提升和教学能力提高的同时,高度重视专业教师的专业技术素质发展,抢抓发展机遇,把专业教师专业技术素质提升和能力建设作为职业教育内涵发展、专业建设、产学研结合、实行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保证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推动职业教育在新的时期取得新的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职业生涯发展需要的关键之举,着重加强专业教师在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能力、专业操作能力、技术服务和咨询能力、一定的专业研发和工程能力、实训设备改造和开发能力、实验实训室建设和改造能力、专业开发能力、项目课程和教材开发能力等八个方面的能力建设。在“十一五”期内,我市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专业技术能力建设要达到如下目标:

190%以上的专任专业教师取得高、中级职业技能证书,其中50%以上取得高级职业技能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骨干“双师型”教师均要取得高级职业技能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实习指导教师均要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包括相关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行业通用或认可度高的专业技能、技术证书。

2.所有专业教师均胜任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或项目课程教学要求。

3.省级示范专业所有专任专业教师、市级示范专业有一半以上、其它专业至少一位专任专业教师主持或参与产学研结合、实验实训室建设、技术和设备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专业和课程开发等工作。

4.省级示范专业在专任专业教师的主持或参与下,完成一项以上产学研结合、技术和设备开发、项目课程开发项目,其成果在省内同类专业中具有较高水平,在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

5.有一批专业教师参与国家和省职业教育课程开发、教学指导方案、课程标准等制定和教材编写,优秀者成为职业教育课程专家。

三、职业教育专业教师专业技术能力建设的实施措施

1.加大培训力度。继续选送专任专业教师参加全省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培训、实训基地负责人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四新”培训。开展专业教师课程改革专题培训。继续选拔优秀骨干教师出国培训。出国培训教师要认真完成相应学习课题,学习结束后,要在学校和全市范围内举行讲座、报告会、讨论会,介绍学习到的新技术、新方法、新理念,承担教师再培训职责,并积极将先进技术和教学模式在教学实践中运用和推广。选派学校要明确出国培训教师学习课题和应承担的职责,加强对出国教师履行相关职责的考核,有效发挥出国培训教师在教学改革中的作用。

2.实行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工作或实习锻炼制度。专业教师必须每两年到到企业实习锻炼学习两个月以上,特别是利用寒暑假这一段学习提高的宝贵时间,确定实习课题,到企业去学习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了解企业现代生产、管理过程,体验企业生产氛围,完成学习任务,写出课题报告,并填写“常州市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习锻炼记录本”(样式附后),一并归入教师专业成长记录袋。职业学校要认真制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教师到企业去,并对教师到企业实习锻炼加强管理、指导和考核。教师实习结束,学校要填写“常州市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习锻炼情况考评表”(样式附后),并将之归入教师专业成长记录袋。

3.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市教育局每三年评选一届常州市职业学校骨干“双师型”教师。职业学校要加强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的教师队伍建设,引导专业教师向“双师型”教师方向发展,促进一支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形成。

4.加强职业教育名师培养。市教育局建立职业教育名教师工作室,把产学研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开发作为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的工作重点,促进培养一批具有职业教育特色、引领职业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在教育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名师和专家。职业学校也可积极建立校级名师工作室,发挥学校名师在产学研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开发等方面的骨干和引领作用。

5.开展专业技术成果评奖。2006年开始,市教育局每二年开展一次常州市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专业技术成果评奖或专业技能竞赛,获奖教师在市级骨干“双师型”教师评选中优先。

6.鼓励在职专业教师参加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新教师到职业学校担任专业教师和实训指导教师,应在二年内取得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否则,年度考核不能定为合格。

7.把好专业教师引进关。职业学校要从社会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业教师或实训指导教师,引进对象除具备相应的合格学历、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

四、职业教育专业教师专业技术能力建设的政策机制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骨干“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本地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落实措施和经费,加强对培养对象在专业技术方面的能力培训,为其提供更多的实践锻炼机会。各级开展的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双师型”教师评选和教师考核突出专业技术能力的要求。

2.各职业学校要将专业教师专业技术能力建设摆到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把它作为学校发展内涵、固本强校、彰显特色、提升水平的关键举措,制定专业教师专业技术能力建设的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落实措施、积极推进、力求实效。

3.职业学校要有计划地组织专业教师参加产学研开发和课程开发工作,将产学研开发和课程开发折合为工作量,对产学研开发、课程开发成效显著和在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4.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作为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参考条件。

5.根据学校需要,经学校统筹安排,教师参加高级职业技能鉴定所需培训和考证的费用,在教师取得相应证书后,由教师所在学校给予补贴。

6.市级骨干“双师型”教师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津贴,市教育局对市级骨干“双师型”教师享受津贴给予经费补助,对常州市职业教育名教师工作室给予经费支持,对专业技术成果评奖和技能竞赛中获奖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7.建立符合职业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专业教师管理和评价制度。对未按规定达到要求的教师,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不能评为各类先进。在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职称评审中,将专业技术开发、课程开发成果和项目课程教学水平等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并对具备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者给予倾斜。

附件一:常州市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习锻炼记录本

附件二:常州市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习锻炼情况考评表

''; mso-bid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ansi-language: EN-US;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bidi-language: AR-SA''>

 

 

 

 

 

 

 

 

 

 

 

 

 

 

 

 

 常 州 市 职 业 学 校

 教师到企业锻炼实习

 

 

 

 

 

 

 

 

'';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学    '';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校                         

'';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姓    '';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名                         

'';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任教课程                         

 

常州市教育局

''; mso-fareast-font-family: 宋体; mso-font-kerning: 1.0pt; mso-ansi-language: EN-US;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bidi-language: AR-SA''>

 

   

1.专业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习锻炼,其他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生产一线进行实习或调研。

    2.到企业实习锻炼是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途径,实习锻炼情况将作为专业教师晋升职称的重要参考条件。

    3.学校要加强管理和指导,会同有关企业对专业教师到企业实习锻炼进行认真考核,对教师实习过程中取得的成果要积极在教学中进行推介和应用。

    4.每次实习结束,教师填写此记录本,撰写实习课题报告,此记录本和实习课题报告由学校归入教师专业成长记录袋,实习开始时发给教师。

 

''; mso-ansi-language: EN-US;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bidi-language: AR-SA''>

企业名称

及岗位

 

实习锻炼

时间

      日—    日,实际实习     

实习课题

 

参加企业何

种技改项目

 

实习主要收获或成果:

 

 

 

 

 

 

 

 

 

                                    教师签名:

                                    日期:

''; mso-bidi-font-size: 12.0pt; mso-fareast-font-family: 宋体; mso-font-kerning: 1.0pt; mso-ansi-language: EN-US;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bidi-language: AR-SA''>

 

''; mso-bid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ansi-language: EN-US;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bidi-language: AR-SA''>

附件二:

常州市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习情况考评表

 

 

任教

课程

 

职 称

 

技能

等级

 

在企业实习锻炼时间

 

实习课题

 

参加企业何种技改项目

 

企业评价意见(出勤情况、实习课题完成情况、参与企业工作情况、实习成效等):

 

 

 

 

 

 

 

                                            

单位(盖章)

日期:

企业接待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学校考核意见(实习课题确定、实习课题实施情况和成果、推广应用价值、实习成效等):

 

 

 

 

 

 

 

 

                                                     单位(盖章)

                                                     日期:

说明:此考评表由学校交给企业,教师实习结束,由企业填写评价意见后,寄交教师所在学校,由学校归入教师专业成长记录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