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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06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06-0006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人[2006]6号 发布机构:教育局
生成日期:2006-03-06 公开日期:2008-04-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2006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意见作出了说明
关于印发《2006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常教人[2006]6号

常教人〔20066


 

关于印发《2006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
继续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局属单位及有关学校:

现将《2006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我市教师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〇〇六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教师  培训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3月6印发


 

 

 

2006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常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为蓝本,以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主题,以师德教育和“新课程、新理念、新技术”教育为基础,以促进城乡间、区域间教师队伍和谐发展为根本,以高层次骨干教师队伍培养为纲、教师全员培训为目,以依托科研、创新教师继续教育体制为突破口,坚持“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方针,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持续、健康、高效、协调发展,努力建设一支“理念先进、师德高尚、素质全面、水平一流、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教师队伍。

二、主要目标

(一)进一步提高教师师德修养能力与水平,完善教师的心理素质。

(二)进一步提高教师专业发展能力和水平。

1.进一步提高各学段教师学历层次水平。

2.协调校、辖市(区)及以上培训,重点抓好市级中小学教师学科培训与校本培训。

3.着力加强幼儿园和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三)加强骨干教师培养。

新增一批市级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使骨干教师的数量保持适当比例。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师德工程”,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不低于一定学时的师德教育集中学习活动。

1.以制度规范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方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常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意见》,建立健全师德教风的教育、评价、激励和约束机制。

2.确定2006年为“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年”,通过推荐心理健康读本、举办教师心理学专业素质研修班等形式,提高教师对心理健康的认知水平,增加教师心理健康教育途径,提高教师心理自助能力。

(二)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层次和内涵

1.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合格学历的达标水平和高层次学历的占有率,加速培养教育硕士。一是建立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等有关学校教师学历达标目标责任制,组织600名以上小学教师进修专科学历,组织500名以上初中教师进修本科学历,组织170名以上幼儿教师进修专科学历,力争使全市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和高一层次学历占有排名在全省“保一升一”,特别要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幼儿教育教师学历的达标和高移工作。二是计划新增160名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并进一步鼓励高中教师报考教育硕士学位,召开“十一五”攻读教育硕士动员大会,辖市区要制订“农村中学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加强报考教育硕士的动员、报名、培训、考试、录取、在职学习、毕业后使用等过程管理工作。

2. 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和谐工程”,加强农村、边远、相对薄弱学校及幼儿园师资培训工作。

2006年,我局将推进农村教师队伍培训专项计划。出台《常州市中小学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导师制试行意见》,侧重引导农村学校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实施农村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进行新市民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过关能力培训;开展农村、边远和相对薄弱学校教师与优质资源学校教师之间的对口交流和结对支教活动;及时推广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城乡教师结对帮扶先进经验,适时出台相关文件,把结对帮扶、对口交流作为对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的考核内容。探索加强农村、边远和薄弱学校师资力量的新机制、新办法,以促进我市中小学师资水平的均衡发展。

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以规范幼儿园办学资质督查为契机,对全市各类幼儿园教师进行“持证上岗、资格准入”的执法普查,以此作为制订幼儿教师培训计划的依据,对全市幼儿园教师实行全员培训。

3.继续实施小学英语教师持证上岗培训制度,对全市小学非英语专业专科学历教师进行上岗培训考核,保证小学英语教师队伍的合格性、专业化。

4.大力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组织推荐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参加教育部“实施义务教育新课程第二轮骨干教师国家级研修”、“省、市基础教育新课程组织与教学指导者国家级研修”和“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学科骨干教师国家级研修及管理者通识培训”;组织骨干教师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类新课程培训活动;策划已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的骨干教师到基层学校送教活动。

5.全面推进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筹建中小学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利用全国中小学教师网络资源开展主要学科远程培训。

6.实施“校本工程”,以校为本加快教师专业成长步伐。

1)大力推广校本“教—研—训”一体化模式,创新校本培训形式,提升校本培训质量。全市各教师培训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校本培训的研究与指导,把中小学校的校本培训列入工作计划,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指导、帮助不同类型的学校设计符合自身特点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充分发挥本地名师、学科带头人在校本培训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头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督导检查,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建立有效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市校本培训层次,产生具有个性特色的校本培训内容和教师专业化发展课程,促进校本培训的健康发展。各学校要按照《常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常教训〔200310号)要求全面开展校本培训工作。2006年起将逐步评选、命名一批校本培训示范性学校。

2)探索“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模式的建设,使其成为提升我市教师整体素质的新的增长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基层学校要着重于两方面的改革与探索:一是从外部引入高校、科研院所的研训方法,促进教师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的顺利衔接;二是大力挖掘、开发内部资源,通过多种形式激发教师专业发展的内驱力,引导教师逐步形成教育、教学、研究、学习合一的专业生活方式,在促进学生发展的同时实现教师自我发展。

7.实施“名师工程”,提高优秀教师可持续发展能力,继续扩大优秀教师群体影响力和辐射面。

1)举办常州市优秀教师高级研修班。从全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等教师中挑选合适人员参与,培养出一批基础宽厚,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富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研究型教师,促使他们尽快成长为省内乃至国内的知名教师。

2)开展常州市中小学第七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前培训考核工作。

3)制订《常州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加强对27个市级名教师工作室的管理催生中青年骨干教师脱颖而出。

4)组织实施优秀教师“跨国培训计划”,与美国普渡大学合作进行英语教师、双语教师培训,扩大我市中小学教师享受国际优质教育资源的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政策保障

1.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市、(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及督导,定时研讨交流,及时推广经验。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统筹协调好所辖地区的各类教师培训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

2.各地区要落实省政府“教职工工资总额2.5%”的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确保其纳入财政预算,并加强对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

(二)加强科研,专业保障

1.研制《常州市教师继续教育课程指南》、《常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若干意见》、《常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办法》,构建我市教师继续教育评价体系。

2. 加大教师继续教育科研力度。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应设立教师专业发展研究部,重点探索以教师专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培训目标,以关注教师基本教育观念的重建和核心教学技能的提升为关键,进行主体性培训研究、校本培训有效性策略研究、教师培训个性化研究、培训资源有效整合性研究和培训动力机制的研究等,为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供政策依据。

''''>3.''''>大力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以各级教师培养培训机构和教研机构的师资(人员)为主体,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的专家、学者和中小学骨干教师特别是名教师、特级教师等优秀教师群体的作用,组织既具有开放性又相对稳定的专兼结合的培训者队伍。

''''>市教育局将实施“培训者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者(专家)资源库,组建专家或名师讲师团;并把培训者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4. 各地区要加强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要加强教研、培训、电教、信息等相关部门的资源有机整合,加快教师网联体系建设,建立教师网联教学管理平台和公共服务体系,开发核心课程,促进课程互选和优质培训资源共享,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师专业化建设。

(三)加强管理,制度保障

''''>1.''''>改革教师继续教育形式,创新教师培训方式。实现培训模式多元化,探索新的培训组织管理方式,努力适应培训对象的多种需求。进一步提高培训效能。

2.推进辖市(区)级教师培训机构改革,建设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资源为基础教育服务的多功能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3.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成绩考核与学分管理制度,将教师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与教师考核聘用、晋级晋职、评优评先挂钩。

4.市级培训机构、部门未列入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表的教师培训原则上不得举行,已列入全年培训计划的,其详细培训方案必须得到市教师培训中心、市教育局人事处的确认才可实施。其管理规定见《关于印发<常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教人〔200224号)、《关于印发<常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教训〔20034号)文件。

5.继续实行对教师继续教育列入教育督导评估的制度,各级教育督导团应对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核拨、使用到位,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培训质量低下的地区、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6.各地教师继续教育方案于年331日前报我局人事处备案。

附件:2006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表

 

 

                                                           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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