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组建常州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的试行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88/2005-0002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人[2005]19号 发布机构:教育局
生成日期:2005-06-10 公开日期:2005-06-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组建常州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的要求、操作方法等做出了说明
关于组建常州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的试行意见

常教人〔2005〕19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直属单位及有关学校:

名教师工作室,是以名教师名字或其专业特色命名的、吸引同一领域教师加入而组成的教师培训基地,是教师培训部门与教科研部门有关职能的延伸与补充。组建名教师工作室,是为了建立起全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优秀教师间合作互动的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发挥全市高水平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使其成为培养全市优秀教师重要的发源地、优秀青年教师的集聚地和未来名教师的孵化地,促进全市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现就组建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提出如下意见。

一、''''>            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及其成员的条件

(一)领衔人的条件

(符合第1条且符合第2条或第3条)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善于学习;理念先进,主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研究能力或产学研开发能力,具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和教育艺术,教学质量高,在全市有较高知名度;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及强烈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愿望;热心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有培训、指导教师的能力等;

2.常州市“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市拔尖人才、市学科带头人、骨干双师型教师;

3.全市中小学、教研机构中在教育教学、教科研、产学研某一领域公认的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的在职优秀教师。

(二)成员的条件

(符合第1条且符合第2条或第3条)

1.热爱教育事业,专业思想稳固,专业基础厚实,肯吃苦,善钻研,具有教育教学智慧与灵气,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已经崭露头角,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优秀中青年教师或者是符合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条件的教师;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常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

3.单位推荐的有发展潜力的年轻教师。

二、名教师工作室的主要职责

(一)导师培养制

工作室领衔人为工作室其他成员的导师,领衔人也可聘请工作室中符合“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条件的教师共同承担导师职责,制订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训课程、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使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基础培养目标是工作室成员应在我市优秀教师成长“五级梯队”中相应提升一级或成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公认的“知名教师”。

(二)项目领衔制

工作室以领衔人及导师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群体成员智慧为依托,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工作周期内有相关工作过程及成果显现。

(三)成果辐射制

工作周期内,工作室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成果应以论文、专著、研讨会、报告会、名教师论坛、公开教学、拍摄专题电视片、现场指导、指导读书、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介绍、推广。基本要求为:工作室运行期间,需以工作室为单位,主持一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在市级以上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0篇,开设辖市区以上(或有同类学校20名以上的教师听课)公开课至少20节;每学期,工作室领衔人开一节辖市区以上公开课、作辖市区以上教师培训讲座或组织辖市区以上论坛(报告会、研讨会)一次,听本工作室成员课不少于20节。

(四)建立名教师工作室网页

工作室建立特色网站。网站应成为名教师工作室的一个动态工作站、成果辐射源和资源生成站,各工作室网站的点击量、质量及显现的效果将成为评估工作室的指标之一。

三、名教师工作室建立的相关程序

(一)申报领衔人:9月15日前,由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常州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申报表》(一式四份,见附件三),并提供有关材料(材料目录见附件)、附《“       ”名教师工作室工作方案》(见附件四),将上述材料交学校审核。

(二)逐级推荐:

1.领衔人申请者所在单位组织专人据本文要求、申请者一贯表现以及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经校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将申报材料送教育主管部门核查。

2.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审核并组织专家对领衔人申请者及其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经局长办公会议同意后,于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常州市教育局。

(三)专家论证:市教育局于9月30日前依据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以及教师队伍建设发展目标,在综合考虑学段、学科等因素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推荐。

(四)行政审核: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市级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名单。

(五)公布领衔人:市教育局在10月10日前将市级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的相关资料、名教师工作室实施方案、名教师工作室招聘启事等内容在常州教育政务网上公布。

(六)招聘工作室成员

1.报名:报名对象于10月15日前填写《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一式四份,见附件五),经所在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自主选择相关名教师工作室,向其领衔人报名申请。

2.招聘考核: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于10月20日前组织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的品德修养、专业能力和教育素养,筛选确定工作室成员5—6名,并将“申报表”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3.签订协议:10月下旬,名教师工作室与常州市教育局签订《名教师工作室项目研究和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协议书》(一式二份,见附件六),在完成研究项目、培养中青年教师、质量评估、各项保障等方面规定双方职责和权利。

领衔名教师与工作室每个成员签订《名教师工作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一式三份,见附件七),在完成工作室研究项目和个人专业化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权利及评价办法。

(七)挂牌运行:11月份,市教育局选择适当形式命名各市级名教师工作室并制作铜牌,以领衔人所在学校(单位)为基地挂牌,名教师工作室依据有关规定开始全面运作。

四、名教师工作室的管理

(一)常州市教育局成立常州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一),辖市区教育局可据此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协管市级名教师工作室工作,领导本辖市区名教师工作室的运行。

(二)名教师工作室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常州市教育局委托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市级名教师工作室运行情况的评估考核等业务工作。在每个工作周期中按有关评估标准,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考核方式,对名教师工作室进行工作周期内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评价和一个工作周期末的终结性评价,并实行过程性评价淘汰制,考核不合格则摘牌停止运行。每个工作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名教师工作室须进行新一轮的申报工作。

(三)名教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主要由其领衔人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名教师工作室并在其网站上公布(考核情况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四)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所在校要尽力为其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活动场所,包括适当减轻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的工作负担。名教师工作室成员所在校要加强对本校成员的支持和管理,促进他们成长。市级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学校如有教师申报担任该领衔人工作室成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受聘。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创设良好条件和保障机制,促使名教师工作室工作目标和教师培训目标的完成。

(六)名教师工作室经费由启动经费和项目经费两部分组成。启动经费暂定每年1万元,项目经费由市教育局视项目价值、投入的物力、人力及产生的影响等情况核拨。领衔人工作补贴为每月600元,由市教育局核发。工作室所有经费均划入领衔人所在学校,专款专用,由所在学校根据经费使用范围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七)经评估考核,市教育局将对工作实绩显著的名教师工作室及其成员,给予表彰奖励。

(八)在工作室运行期内到达退休年龄的工作室领衔人,其过程性考核合格的,如无特殊情况,一般在一个工作周期结束后不再参加新一轮的申报工作。

附件:

一、常州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领导小组

二、常州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申报者提交材料目录

三、常州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申报表

四、“       ”名教师工作室工作方案

五、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成员申请表

六、名教师工作室项目研究和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协议书

七、名教师工作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

二○○五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教师 名教师 工作室 意见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6月27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