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06-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发〔2006〕1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06-04-20 公开日期:2008-03-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开展生命教育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内容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关于印发《常州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意见》的通知
常教发〔2006〕10号

常教发〔200610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局属及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努力探索新时期青少年德育工作的新方式、新途径,我局在深入调研学习的基础上制定了《常州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意见》(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营造氛围。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生命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意义,认真开展生命教育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中小学生命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整合资源,落实方案。各地、各校要根据各自实际,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科学整合人生观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禁毒教育、性教育、红十字教育等健康专题教育,认真制定各自实施生命教育的计划和方案,全面推进生命教育工作。

三、开展实验,有序推进。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和选拔符合条件的学校申报生命教育项目实验学校。各级教科研部门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帮助项目实验学校制定方案和推进工作。被批准的项目实验学校要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2006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全面启动实验工作。同时,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验学校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各项目实验学校顺利完成工作目标。

四、加强领导,确保成效。市教育局成立常州市中小学生命教育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为韩涛,副组长为丁伟明,成员分别为严东明、严维铭、陈永年、杨企贤、郑辉、蒋云中、黄建德、朱志平、庄德、蒯超英、袁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处,主任为胡红,副主任为汤煜,工作人员分别为甘亦农、张小亚、潘芳、朱知云。

附件:常州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意见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生命教育  意见  印发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4月20印发


 


附件:

常州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理解生命的意义,培养其珍爱生命、尊重他人、适应社会的能力,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就常州市中小学开展生命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生命教育的重要意义

1.生命教育是旨在促进学生认识生命、理解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提高生存技能和生命质量的一种教育活动,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2.开展生命教育,有利于培养中小学生尊敬父母、热爱家乡的深厚感情和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学习、奋发成才的志向;有利于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民族精神,有利于培养中小学生勇敢、自信、坚强的品格;有利于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合作和竞争意识。

3.开展生命教育是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消极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小学生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的养成,甚至导致部分学生道德观念模糊、道德自律能力下降和心理脆弱。加强生命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生命观,从而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奠定基础。

4.开展生命教育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适应时代发展的必然需要。多年来,我市主要通过学科渗透和专题教育的方式开展生命教育活动,缺乏对生命教育的整体思考和系统推进,在思想认识、课程建设、教学方式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加强生命教育,建立和完善校本的生命教育课程体系,旨在从生理、心理和伦理等多方面引导学生善待生命,完善人格,健康成长。

二、生命教育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构建生命教育体系,采取多种教育方式,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健康发展。

三、生命教育的基本目标

统筹学校现有的各类专题教育,整合和开发教育资源,整体规划生命教育内容,健全生命教育制度,逐步形成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结构完善的生命教育体系。通过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命,建立生命与自我、生命与自然、生命与社会的和谐关系,学会关心自我、关心他人、关心自然、关心社会,提高生命质量,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

四、生命教育的基本内容

小学阶段。引导学生感知身体的奥秘,养成热爱自然的情感,学会自我保护,懂得尊重他人,懂得尊重父母,学会与人交流与合作,知道毒品对人体的危害,自觉抵御毒品和黄色书刊、影像。

初中阶段。引导学生了解呵护身体的基本常识,掌握预防性侵犯的知识,了解传染病的一般知识,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懂得毒品、黄色书刊影像、不健康游戏对人身心的不良影响;提高自我防范与自救能力,能够和谐处理人与他人、人与环境、人与自然的关系,自觉遵守有关公共安全的各项规定,养成社会责任感,形成良好的人生信仰。

高中阶段,引导学生了解常见传染病、艾滋病、性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懂得预防艾滋病;学会充实生命内涵的方法,养成积极的生活态度,自觉抵御毒品、不看黄色书刊影像、不参加危害身心健康的游戏活动;提高社会适应和生存能力,能够积极地对自己的人生进行规划;具备健全的人格、科学的人生价值观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各学段开展生命教育活动时,应根据不同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结合学校自身的文化传统、教学特色、选择活动主题和活动方法,校本化实施。

生命教育专题教育内容包含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环境教育、禁毒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红十字教育、法制教育等。

五、  生命教育的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特点及教育教学规律选择生命教育的内容、方式和方法。同时,生命教育内容的选取还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符合科学真理。

2.全体性原则。每个学生都是一个特有的生命体,都具有独特的生命价值,生命教育应关注每一位学生,引导和帮助每一个学生认识和理解生命的意义,提升生命的价值。

3.主体性原则。调动学生参加生命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是确保生命教育质量的前提,也是对学生生命的尊重。在实施生命教育的过程中应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

4.体验性原则。注重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强调学生的切身体验,改变单一的接受性学习方式,把生命教育有机地融入到学生的生活之中,努力使学生在探究实践中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因材施教原则。不同年龄段学生具有不同的身心特点,同一年龄段的学生个体之间又存在个性特点的差异,每一个学生在不同的时期遇到的生理和心理问题也不相同,因此,生命教育应把握学生生命的脉搏,联系学生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

6.多样性原则。青少年学生好奇心强,喜欢新异的刺激,充满生命活力,生命教育的内容、形式、途径和方式方法应力求丰富多彩,以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和生命特征。

六、  生命教育的实施途径

1.学科渗透。中小学政治课教师要将生命教育内容有机整合到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各学科教师一方面要重视学科教材中显性生命教育内容的教学,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掘教材中隐性的生命教育素材,不失时机地开展生命教育。文学、艺术类课程蕴涵丰富的生命教育内容,各校要积极发挥此类课程的优势,在教学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和价值观。

2.专题教育。学校要统筹各类专题教育,落实教学内容、课时,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活动。并积极开发专题教育资源,加强教师培训,组织教学研究,切实提高专题教育的实效。

3.课程开发。各校要根据本校的办学思想、育人目标和教育资源,通过与外部力量的合作,采用选择、改编、新编教学材料或设计学习活动的方式,整合各种专题教育,按照校本开发的思路,开发生命教育类校本课程。或者采取综合实践活动中主题单元设计的方式实施生命教育,整合专题教育内容,开发生命教育系列主题,逐步形成教育特色。

4. 课外活动。课外活动是学生体验生命成长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利用班团队活动、文体活动、节日、纪念日活动、仪式教育、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生命教育活动,提高生命教育的实效。

七、推进生命教育的基本策略

1.建立生命教育项目学校。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分期分批在全市逐步建立多个生命教育项目学校,以项目研究的方式引领我市生命教育的实施,促进学校之间进行开展生命教育的合作与交流。

2.要求项目学校落实专题教育课时。依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对各类专题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环境教育、禁毒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红十字教育、法制教育等进行有机整合,落实具体课时,并排入课表。

同时,也要求生命教育项目学校,以学生和谐发展为培养目标,在充分考虑学生的身心特征、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在课程开发、教育资源整合、教学方式转变、组织方式创新等方面加强探索,构建特色,逐步推进生命教育。

3.建立市生命教育研究会。生命教育研究会的基本任务是经常性开展生命教育调研活动,了解我市生命教育的现状和推进情况,组织各种研究和交流活动,开展学术研讨,积极推广我市生命教育研究成果,同时,广泛收集国际和国内生命教育研究的信息,为我市各类学校提供信息服务。

4.加强合作与交流。主动与卫生、体育、公安、消防、文化、科技、妇联、计生委、科协、新闻、出版、残联、血站、红十字会等部门联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生命教育;成立生命教育项目学校合作研究协进会,加强校际合作和交流;继续推进“健康促进学校”项目,系统构建学校教育活动;聘请华东师范大学、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院的有关专家为我市生命教育研究顾问;与上海市、黑龙江省等部分学校建立对口交流学校;与部分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研究和交流活动,提高我市生命教育水平。

5.举办生命教育系列主题活动。每年3月第二周确定为生命教育周,以主题活动的方式开展生命教育活动;每年暑假举办“快乐成长”夏令营;每年9月第四周举行“18岁成人仪式”;每年的世界环境日、禁毒日、预防艾滋病日、消防日等主题宣传日期间举办大型生命教育图片展;每年向中学生颁发“关爱生命、健康成长”纪念章;每年召开生命教育研究年会;不定期开展生命教育对外合作交流活动。

八、构建生命教育的保障机制

1.组织与领导。成立市生命教育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体卫艺处共同负责制定生命教育的实施计划;人事处和教师培训中心组织教师培训,制定教师考核细则;教研室组织力量开展生命教育的研究和实践;信息中心、电教馆要建立生命教育网页,为学校提供多元化的生命教育资源;宣传处要加强生命教育宣传报道工作,并与团委等有关处室共同举办系列生命教育主题活动。

项目学校要建立校长(或分管校长)负责制,把生命教育作为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整合资源,增加投入,落实课时,改进教学,确保生命教育质量。学校还应发动学生构建生命教育社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

2.教学与管理。根据生命教育的特点,针对具体的生命教育内容,选择适宜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过程中,要注意贴近学生生活,联系社会实际,引导学生积极采用自主、探究和合作的学习方式,使学生知、情、意、行方面都得到发展。

教研室成立生命教育研究中心组,组织各类教研活动,全面指导学校生命教育活动;基教处、体卫艺处要加强生命教育过程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确保生命教育的有效实施,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学校行政管理,为生命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加强督导评估,把辖市区、学校开展生命教育的情况作为对辖市区、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之一,把教师开展生命教育的实绩作为教师考评、表彰的重要依据。

3.队伍与培训。加强教师在职培训,把生命教育的有关内容作为学科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丰富学科教师生命教育知识,提高学科教师生命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在全市班主任队伍中普及心理学、健康教育等生命教育知识,提高班主任的业务能力;加强学校校医队伍建设,按规定配备学校校医,改善校医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素养,提高校医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4.资源与投入。整合教研室、电教馆和信息中心力量,集中开发一批生命教育资源,把生命教育资源的开发和推广作为实施“春晖工程”的重要内容;与有关部门合作,建设一批市级生命教育基地,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组织教学实践活动;装备站要指导学校配备和正确使用必要的生命教育设备,使其基本满足教学需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增加经费投入,用于教师培训、软件开发、课题研究等,以推动学校生命教育的有效进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