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2〕1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2、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第十条中所列六项高企认定条件。
二、申报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采取常年受理、集中申报、定期评审的方式,市科技局受理辖市区科技局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15日、6月15日。
三、材料提交
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对应,并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企业申请材料以及参与本企业认定审计工作的中介机构的资质条件证明材料。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的证明材料;参与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中介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单独提供,不与企业申报材料合订。在本年度内经地方科技、财政、税务四部门审核,确认其资格条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鉴证工作要求的中介机构,相关材料只需提供一次。
(二)网上申报。通过初审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选择属地科技部门作为注册机构提交(武进、钟楼、天宁、戚区企业选择常州市科学技术局为注册机构,溧阳企业选择溧阳市科技局为注册机构,金坛企业选择金坛市科技局为注册机构,常州国家高新区企业选择常州国家高新区科技局为注册机构),同时,将《企业注册登记表》纸质材料一份报送所在市、县(市)科技局及国家高新区科技局,相关科技部门负责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账户经审核激活后,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下载“高企认定工作系统用户使用手册”按认定管理系统要求填写提交材料。
(三)报送材料。各辖市区科技局应将审计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含电子文档,附件6)、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汇总审核表(含电子文档,附件8)、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含电子文档,附件9)及中介机构资质条件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分类汇总装订成册(不放入企业申报材料),连同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六份),统一报送委托受理单位——常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管理中心。(地址:常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常州市钟楼区玉龙路星港花苑13幢4号楼5楼507室)
五、工作要求
1、各辖市区科技局要积极主动会同当地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申报企业上报的工作程序,确保申报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针对以往年度申报资料中的常见问题,通过培训等方式加强指导,提高申报质量。
2、各辖市区科技局会同当地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做好上报材料的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申报企业要提供企业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常州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 杨杰 陈华星 电话:85681525
常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管理中心联系人:包晓红 何家庆 电话:81580612、81580627
附件:
1、苏高企协办《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2、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3、申报企业承诺书
4、网络系统附件栏需扫描上传的材料清单
5、2011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专项审计情况表
6、审计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
7、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8、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汇总审核表
9、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
(具体附件请从常州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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