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第三批常州市
高新技术产品的通知
各辖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市”战略,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品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方面的引导作用,推动和扶持本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决定开展2011年度第三批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组织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常州市境内注册的企业,生产符合《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江苏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的产品均可申报。
二、优先支持范围
1、利用国家计划及省部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的新产品,特别是对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能起重大促进作用的新产品;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3、我市重点培育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内的产品;
4、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
5、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新产品。
三、申报材料
1、《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一);
2、产品技术及产业化分析报告(详见附件二);
3、必备的附加材料:
(1)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证书、新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登记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3C认证资质证明等);
(2)产品采标证明;
(3)可说明申报产品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6)由省辖市以上(含)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重大产品需提供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7)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8)涉及环保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4、其他辅助附加材料,由企业视情况提交。如:用户使用意见(报告)、产品图片、列入其它国家科技计划的批准证明、省级以上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信用评价证明、国家核准的企业从事申报产品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等。
5、材料时效性:检测(验)报告原则要求在2年之内,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可放宽至3年;查新报告、用户意见原则要求在1年之内。
四、其他事项
1、为了解申报产品开发生产的真实情况,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和水平,请辖市、区科技局对辖区内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真核对纸质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的信息,填写《申报2011年第三批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附件三)、《2011年常州市第三批高品申报推荐一览表》(附件四),确保纸质材料所填信息与汇总表一致,在确保材料真实、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再行推荐上报。
2、请申报单位对照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为提高受理、汇总效率并便于安排专家评审,2011年第三批市级高新技术产品申报的受理截止日期为11月25日。
3、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实行书面申报,所有材料用A4打印的纸质材料报送,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以辖市、区科技局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常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管理中心(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府琛广场C座1411室)。产业化前景分析报告需发送到指定邮箱CZGQGL@126.COM,发送时以“企业名称+2011年第三批市级高品分析报告”为主题。
联系人:常州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
杨 杰电话:85681525
常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管理中心
包晓红何家庆电话:81580612 81580627
附件:1、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2、产品产业化前景分析报告
3、申报2011年第三批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
4、2011年常州市第三批高品申报一览表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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