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常州市专利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96/2011-0003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知发(2011)10号 发布机构:市科技局
生成日期:2011-08-04 公开日期:2011-08-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调动广大发明创造者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常州市优秀专利评奖办法》,决定开展第十一届常州市专利奖评选活动。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常州市专利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常州市专利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调动广大发明创造者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常州市优秀专利评奖办法》,决定开展第十一届常州市专利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重点

信息产业、生物制药产业、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项目;我市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的专利;技术含量高、同行业具有领先水平的专利项目;以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和支柱产业的专利项目;列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的专利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1、申报条件:

1)申报的专利须为201181日前已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有效专利;

2)申报的专利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已经转化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申报的专利须法律状态稳定、权属明确,不得处于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专利侵权纠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程序之中;

4)未曾获得过常州市优秀专利奖励的有效专利;

2、材料要求:

1)填写《常州市优秀专利评审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申报项目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专利证书及最近一次专利缴费凭证复印件;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授权公告文本,外观设计专利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授权公告文本以及视图或者照片;

专利实施后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相关的外围专利、同族专利以及构成专利池或者技术标准的证明材料;

专利获得的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报书电子文档一份。

三、申报、审查与推荐程序

申报材料由各申报单位交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审查汇总后,报常州市知识产权局评审。各推荐部门应对项目进行如下几个方面的审查:申报项目是否符合专利奖的申报范围和条件;申报项目的资料及其附件是否齐全、合格;申报项目的技术内容和效益计算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权属争议。

本次优秀专利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奖项设置、评奖标准等事项按《常州市优秀专利评奖办法》执行。

四、申报截止时间及注意事项

1、优秀专利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1826日,过期不予受理。

2、请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填好本地区“优秀专利申报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随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陈红    85681528

王冬林  89859313

E-mail:wdl@cz12330.gov.cn

附件:1.常州市专利项目评审申报书

2.常州市优秀专利申报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