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
第二批常州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通知
各辖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园、大学科技园)的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区域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我局将组织开展常州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工作,请各辖市区科技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申请认定的孵化器必须符合《常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中规定的有关条件。
2、申请单位需填写《常州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并经所辖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上报。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并按目录、认定申请书、佐证附件顺序装订成册。
3、请各申请单位于2009年11月23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常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方式:常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罗 阳 85681525
附件:1、常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常州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
3、附件材料清单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