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
常州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各辖市、区科技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根据《常州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开展我市2008年度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请你们接通知后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我市登记注册、独立核算、从事农业或者涉农的企业法人单位,均可按照《办法》的要求申报。
二、申报材料
常州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采用书面申请的办法,申报材料如下:
1、《常州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
2、创建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技术创新情况、企业发展前景与规划);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管理章程;
4、2007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其它材料:环保证明、企业或产品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家级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证书、专利证书、特种行业许可证等。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企业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常州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并提供其他相应佐证材料,一式三份交各辖市、区科技局。
2、各辖市、区科技局统一负责所辖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申报资料(一式三份)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四、其他事项
1、常州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行常年受理申报、分批进行认定的办法,为提高工作效率并便于安排专家咨询,今年受理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30日。
2、在高新技术企业的组织申报过程中,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处联系。
联系人:白冰天 唐兆有
电 话:0519-85681538
附件:1.《常州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常州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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