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知发〔2007〕4号 关于在我市开展第二批专利 试点乡镇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大力推进基层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2004年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在全市开展了专利试点乡镇(开发区、街道)试点工作。两年来,首批9家试点单位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克服各种困难,大力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做出了显著的成绩。9家试点单位专利申请、授权量较试点前均有大幅度的增长,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全面的进步,涌现了4家专利年申请量超100件的乡镇。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决定在我市组织部分乡镇(街道)实施第二批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名额: 各辖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于3月20前将第二批试点乡镇(街道)名单以正式请示的形式报市知识产权局,并附参加第二批试点的乡镇(街道)的试点请示(内容主要为该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及试点打算等)。名额不限,自由申报,择优遴选。 二、试点期限 第二批试点乡镇(街道)试点工作期限为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为期两年。2008年12月市局组织验收。 三、试点要求及新的示范标准 试点单位要按照附件《常州市专利示范乡镇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努力争创专利示范乡镇(街道)。 四、支持、表彰和奖励 列为试点的单位,在其区域内的企业申报市各类计划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支持;对经考核达标获得专利示范乡镇称号的,颁发奖牌、通报表彰并给予经费支持。 以上如有疑问,请与常州市知识产权局联系。 联系人:赵文平 陈红 电话:5681527 5681528 传真:5681558 附件:《常州市专利示范乡镇验收标准》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专利 ''''>试点 ''''>通知 共印25份 附件: 常州市专利试点乡镇验收标准 序 号 | 内 容 | 标 准 | 标准分 | 提供依据 | 说 明 | 自查 分 | 考核分 | 一、 | 组织建设 制度建设 (20分) | 1、领导重视,有分管领导。 | 5 | 文件、机构与人员名册 | 1、''''> 2项实 行一票否决 | | | 2、明确乡镇专利管理部门、人员 | 5 | | | 3、骨干企业(3家以上)有专利管理规章制度 | 5 | 复印件 | 少一家企业无规章制度减1分。 | | | 4、试点领导小组成员有明确的挂钩服务企业 | 5 | 工作台账 | 没有不得分。 | | | 二、 | 宣传培训 (20分) | 1、乡镇年内至少举办专利培训班1次以上。 | 6 | 培训工作计划及培训记录。 | 不办不得分 | | | 2、主要企业的领导已参加培训。 | 4 | 有一企业的领导未参加扣1分。 | | | 3、骨干企业科技人员已培训,超过半数得4分。 | 5 | 超过半数得3分。 | | | 4、年内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专利工作1次以上。 | 5 | 复印件 | 增减1次,加减2分。 | | | 三、 | 专利申请、 授权 (40分) | 1、年专利申请100件以上。 | 30 | 提供清单 | 一票否决 | | | 2、年专利授权15件以上。 | 10 | 增减5件,加减1分。 | | | 四、 | 专利实施兑现奖酬。 (10分) | 1、专利实施率达30% | 4 | 有关财务报表和说明 | 增减10个百分点加减1分 | | | 2、专利实施的产值占乡工业产值达5%。 | 3 | 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1分 | | | 3、兑现职务发明专利奖酬项目达100%。 | 3 | | | | 五、 | 解决专利纠纷 (10分) | 积极调解专利纠纷,大力支持协助行政执法。 | 10 | 自行说明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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