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做好未成年人暑期科普教育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96/2007-0003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科发(2007)62号 发布机构:市科技局
生成日期:2007-07-10 公开日期:2008-03-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做好未成年人暑期科普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做好未成年人暑期科普教育活动的通知
常科发(2007)62号
 

常科发〔200762

 

 

 

各辖市区科技局、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科普教育基地:

根据省科技厅《》(苏科政〔2007234号)文件精神,及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2007年度“七彩的夏日—未成年人暑期系列活动”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现就有关做好未成年人暑期科普教育活动的要求通知如下:

1、科普教育活动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科技部门、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科普教育基地要以高度的责任感,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充分发挥科普资源优势,努力为未成年人设计多彩多姿的暑期科普教育实践活动,丰富未成年人科学知识、开阔未成年人眼界,促进未成年人心身健康,为培养有本领的新一代常州人做出贡献。

2、“敞开大门,拥抱孩子”。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科技部、中宣部等联合颁布的《关于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精神,各级各类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等都要在暑期对未成年人实施减()费开放,以活泼轻松的展示内容和科普活动,努力使所有科普教育场所成为孩子们假期生活的乐园。有条件的高校重点实验室、省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事业单位和企业科技成果展示中心等要积极实施暑期对未成年人开放的集中行动。

3、重点关注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和城乡贫困家庭子女、农民工子女、单亲家庭子女、残疾青少年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暑假期间,享受税收减免的科普基地常州恐龙园,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城市贫困家庭子女、农民工子女、单亲家庭子女、残疾青少年等免费参观活动。对农村留守儿童,各级科技部门、科普教育基地要通过科普下乡、“手拉手”结对帮扶、赠送知识小卡片、小画册等形式,多给他们一份关爱,多尽一份社会责任,帮助他们度过一个快乐的假期。

4、开展围绕符合未成年人成长特点的主题科普活动。根据未成年人活泼性、好奇性、探秘性等特点,开展富有创新性、开拓性的知识竞赛、调查、讲座、培训等,组织有特色的科技夏令营、科普大篷车、兴趣小组等活动。要根据社会关心热点和生活常识,引导未成年人关注节水、节能、环境保护等,组织开展小建议、小制作、小发明等活动,培养未成年人的节约和环保意识。

5、周密计划,深入实施。各辖市区科技局可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联合本地各级各类科普场馆和基地,制定暑期科普活动的具体方案。各科普场馆和科普教育基地及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对所实施的科普活动方案要周密计划,专人负责,在开展集体活动中要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和防范预案。

6、加强对暑期科普的组织领导。各辖市区科技局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暑期科普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社会科技力量,充分调动科技工作者、科普志愿者、城乡“五老”人员的积极性,整合社会资源,发挥社区和乡镇科技活动阵地的作用,为未成年人暑期活动拓展空间和平台;要加强对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活动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帮助他们解决在为未成年人开展暑期科普活动中的困难。

7、根据省文明委的通知精神,未成年人暑期系列活动已纳入到年度精神文明建设重要的考核内容中,各辖市区科技局、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科普教育基地在活动结束以后要认真总结,并于8月底将工作总结材料报市科技局法规处。

联系地址: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号楼B161615    编:213022

联 系 人:李振华、蒋 

联系电话:56815315681532

 

 

 

 

 

二○○七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未成所人  科普  活动  通知

常州市科技局办公室                    2007年7月10印发

 共印6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