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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迎接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11-0003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局[2011]165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11-06-29 公开日期:2011-07-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该文件从目标要求、责任分解、方法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对公安机关迎接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出了规定。
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迎接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公局[2011]165号

 

 

 

常公局〔2011165

 

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迎接2011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近日,市纠风办下发《关于印发〈2011年民主评议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政风行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纠办20115号),决定对公安、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环境保护、规划、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安监、国税、地税、工商、质监等12个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为积极做好迎接评议工作,结合省厅对此项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市局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迎接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市局作风办。

 

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作风建设  政风行风评议  方案  印发  通知(共印10份)

  报送:市政府纠风办、市级机关作风办,省厅作风办。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1629印发 

  承办人:朱士杰         核稿:龚寅虎           审稿:费中华 

 

全市公安机关迎接2011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指示精神,切实推进全市公安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第一要务、履行第一责任的能力,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市纠风办《关于印发〈2011年民主评议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政风行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市纠风办《通知》)精神,结合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迎接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构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苏发201022号)、市纠风办《通知》精神和省厅党委关于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在警营建功、为党旗添彩等主题活动,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面向群众、公开透明,自查自纠、边评边改,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做好迎接政府纠风办组织实施的民主评议活动。根据市纠风办《通知》精神,这次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有依法履职、公正执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清正廉洁等5个方面情况,这与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服务型机关的目标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全市公安机关迎接民主评议的总体目标是:围绕上述5个方面的评议内容,认真查找不足,扎实整改问题,不断提高维护稳定、服务转型升级的效能,努力在评议中取得好成绩;并通过评议进一步推动公安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打击犯罪、执法服务和严管队伍的能力水平,为加快科学发展,深入推进新一轮平安常州建设,着力打造民生警务品牌,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责任分解

(一)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1.认真贯彻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扎扎实实地抓好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各项工作,切实做强打防控主业,在健全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着力解决治安突出问题、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等方面狠下功夫,真正做到保一方平安,当地社会治安工作要得到辖区群众的认可和满意评价。

牵头单位:刑警支队、治安支队、经侦支队;责任单位:各辖市(区)局、分局,公交分局、机场分局

2.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必追究。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责任单位: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3.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牵头单位:法制处;责任单位:各辖市(区)局、分局,市局各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自觉健全执法制度,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大力推进执法培训、学法考评工作,不断提升全体民警执法素养。落实省厅制定的《执法标准化管理手册》、《公安民警执法执勤用语手册》。自觉强化执法监督,坚持执法办案的所有流程全部在网上流转。合理设定自由裁量幅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事项,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基层所队必须安装受理系统和执法服务评价器,方便群众监督。基层所队做到功能分区和办案场所标准化,候问室、讯问室、询问室、证物室、羁押场所安全符合相关要求。

牵头单位:法制处;责任单位: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三)警务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公开办事制度、程序、内容、结果,公开群众最关心、最担心的社会治安、办牌办证等问题,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充分利用互联网,探索完善网上公安局、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和警方微博、民警博客、警民联系QQ群等新的传播渠道,及时广泛地公开信息、宣传群众、接受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确保警务公开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牵头单位:情报中心、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辖市(区)局、分局、市局相关支队、处室

(四)服务转型升级、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情况

1.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服务人民群众的各项措施。

牵头单位:经文保支队;责任单位: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2.健全并有效执行服务承诺、效能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责任单位: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3.落实首问责任、AB角制度,实行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一线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做到服务热情、用语文明、待人礼貌。

牵头单位:组教处、行政服务处;责任单位: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4.机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服务基层的理念,真正做到心系基层、关心基层、服务实战。

牵头单位:办公室、作风办;责任单位:市局各支队、机关各处室

(五)清正廉洁情况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对民警队伍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民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贯彻执行党纪政纪各项规定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警纪警规,在实际工作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粗暴执法、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刁难群众等问题。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责任单位: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三、方法措施

市纠风办《通知》指出,这次民主评议的方法为:统一组织、各负其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级评议、综合评定。主要通过现场评议、问卷调查、实例调查等形式进行。民主评议以属地为主,政风建设以部门和行业为主。民主评议的步骤为:按照基层所(队)县级机关部门市级机关部门的先后次序开展。下级部门和行业的评议结果作为对上级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占60%权重。具体时间安排为:对基层所(队)和公安服务窗口等的评议,在7月底结束;对县级部门的评议工作在8月底结束;对市级部门的评议工作在9月底结束。10月中旬,市政府纠风办对市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评议结果。明年,各级政府纠风办还要对今年纳入评议范围的部门和行业进行回头看。根据上述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动员部署。要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市纠风办《通知》精神,以及市局和本地政府纠风办下发的实施方案、评价标准,统一思想认识,自觉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过硬的工作实绩,迎接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评议。各辖市(区)局、分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迎接评议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好本地的评议工作。市局机关各警种部门,要结合省厅条线上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对下指导监督的职责,认真思考谋划本警种条线迎接民主评议的工作措施。各地和市局各警种部门动员部署情况,请于75日前报市局作风办。

(二)主动查找不足。要按照市纠风办《通知》和省厅《方案》要求,认真对照这次民主评议“依法履职、公正执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清正廉洁”等5个方面内容和孙文德厅长指出“学习研究氛围还不够浓、指导工作还不够实、敬业精神还不够强、服务意识还不够强、艰苦奋斗意识有所淡化”等5个方面问题,迅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查找存在问题。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等新闻媒体,就规范行政行为、树立行业新风做公开承诺。以公布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大走访开门评警、警民恳谈等活动为途径,广泛收集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主动纠正到位。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对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于715向市局作风办提交查纠报告。

(三)扎实整改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始终把整改问题摆在迎接评议工作的突出位置。对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要迅速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对本地、本警种反映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着力从制度设计层面查找问题根源,消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请于820日前报市局作风办,市局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四)积极接受评议。要把迎接民主评议作为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措施,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以积极主动的姿态迎接民主评议。各地要加强与当地政府纠风办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民主评议的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台账收集整理、工作汇报展示等迎接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市纠风办《通知》要求,本次评议共分:现场评议、问卷调查、实例调查、综合评定四部分。具体实施步骤包括:

1现场评议。主要针对基层所(队)和公安服务窗口,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集中进行,以群众现场直评为主要形式。由辖市(区)政府纠风办牵头,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组织召开评议大会,被评议部门和单位报告工作情况,参加评议人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客观地评议被评部门和单位的政风行风情况,重点评议存在的问题。参加评议人员主要由农民、城镇居民、企业代表、人大代表、乡镇(街道)干部代表、村(居)委会委员代表等构成,其中农民、城镇居民和企业代表占比不少于50%。《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政风行风)问卷》。

2问卷调查。由各级政府纠风办按照一定比例,向社会各界发放调查问卷,对象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市、辖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领导,村(居)委会委员代表、农民、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企业代表、新闻单位等,对被评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第三方调查等形式均可)。从8月份起,市政府纠风办在网站设置专栏对市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网上评议,同时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调查。《民主评议市、县(市、区)部门政风行风问卷》。

3实例调查。由各级政府纠风办组织政风行风监督组,根据群众反映投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或选择部分事例,对被评部门进行暗访督查,通过个案反映被评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

4综合评定。现场评议和问卷调查分很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五个评价等次,前四个评价等次的分值系数分别为10.80.60不了解作弃权处理。全市参评人数不少于1万人,其中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不少于2000人,新北区不少于1500人,天宁区、钟楼区不少于1000人,戚墅堰区不少于500人。在综合评定结果中,现场评议、问卷调查、实例调查所占的权重分别为30%50%20%。实例调查评分采用倒扣分制,扣分不超过20%。对主动接受媒体监督,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和公开评议活动的部门,可酌情加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的重要意义,将迎接评议工作作为推进全市公安机关作风建设的难得机遇,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抓好落实。为加强对迎接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副市长、公安局长尚建荣任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有关警种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开展迎接评议的各项工作。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市局“迎评办”,挂靠市局政治部,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费中华兼任主任,市局纪委副书记蒋志兴、机关党委书记吴洵仁任副主任,市局“迎评办”与作风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迎接评议工作。各地各部门也要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尽快制定具体迎检方案;明确单位一把手为迎接评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政委为具体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抓落实。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目标、措施、责任和要求到岗到人到位。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深刻理解市纠风办关于依靠部门和行业抓政风行风建设的精神,大力加强对下级公安机关迎接评议工作的监督指导,帮助其发现存在问题,共同研究解决。要根据工作节奏,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组织明查暗访、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调查等多种形式,注重现场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加强对全体民警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绝不允许发生影响公安机关形象的大恶丑问题,一旦发现要坚决查办,绝不手软;发现存在问题较多、情况较复杂的单位,要进行结对帮扶、蹲点帮助,不解决问题决不收兵。

(三)严抓结果问责。对本次评议活动的结果,市局将于7月至10上旬期间,全程严格执行一级管一级、条块相结合的问责制度。对排名靠后或群众满意度低于85%的基层所(队),由各辖市(区)局、分局负责约谈该所(队)主要负责人;市局负责约谈排名靠后或群众满意度低于85%的辖市(区)局、分局和条线警种主要负责人;因本次民主评议五块主要内容的某项评议分值过低而影响市局总体评议排位的,市局负责约谈该项内容具体牵头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按照市纠风办《通知》要求,下一级公安机关评议结果将在当地公安系统内进行通报,评议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被问责的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作为领导班子及其主要领导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各地各部门要严守评议纪律,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等现象。

(四)注重宣传工作。要坚持把做好宣传工作贯穿迎接评议全过程,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近年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所取得的成效,树立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良好社会形象。要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等形式,就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行业新风作公开承诺。在对基层所队的评议开始之前,各地要组织开展三个报告评议活动,由各级办公室负责落实一场公安工作报告会,经文保部门负责牵头开展一次星级企业上门走访,政工部门负责牵头开展一次警营开放日活动,宣传部门负责牵头召开一次警媒恳谈会,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报告工作、接受评议,争取对公安工作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要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公安机关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集体和个人,用典型引导和推动迎接评议工作扎实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开展迎评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典型通过网上办公平台(市局机关党委文管)报市局“迎评办”。市局“迎评办”将通过编发作风简报和信息快报的形式,加大工作反映和经验交流力度,各地信息报送工作统一纳入作风建设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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