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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警营恳谈”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11-0002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局[2011]46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11-02-22 公开日期:2011-03-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本文件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活动安排、工作机制、有关要求等方面对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警营恳谈”活动作出了规定。
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警营恳谈”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  州  市  公  安  局

 

常公局〔2011〕46号

 

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

深化“警营恳谈”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2009年10月,市局党委为切实推进全市公安机关“三个民主”建设,凝聚警心,构建和谐警营,组织实施了“警营恳谈”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副市长、公安局长尚建荣同志亲自主持参加的恳谈会就达12场,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也先后组织了100多场各种形式的恳谈会。通过恳谈,理顺了心气、激励了斗志、鼓舞了士气,初步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但对照局党委提出的“让阳光照到每个民警”和“把警营恳谈创成常州公安队伍建设一大品牌”的要求,整体活动还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一些单位存在领导重视不够、参与面不广、沟通渠道不畅和解决问题不力等不足。为进一步突出警营恳谈“官兵平等、倾听警情”和“畅所欲言没有等级之分,参与决策没有职务之别”的意图,切实提升“警营恳谈”的质量和效果,努力达到优化工作环境、以警营和谐促进警民和谐的目标,市局研究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警营恳谈”活动实施意见》,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警营恳谈”活动实施意见》(常公局〔2009〕175号)有关内容与本通知有冲突的,以本通知要求为准。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深化 警营恳谈 意见 通知        (共印5份)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1年2月22日印发  

承办人:陆海俊        核稿:朱岩        审稿:孙菡

 

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

深化“警营恳谈”活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忠实履行“忠诚、奉献、务实、创新”江苏公安精神和“进取、阳光、人本”常州公安文化理念,牢固树立“民警的利益就是市局党委的核心利益”的工作导向,通过恳谈,进一步理顺机关与基层沟通渠道,搭建领导与民警互动平台,准确把握民警的思想脉搏,深入挖掘队伍内在潜力,努力实现警力的“无增长改善”和“内涵式发展”,达到“让阳光照到每一个民警”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警营恳谈”活动领导小组,副市长、公安局长尚建荣同志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市局各支队、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活动指导办公室”,指导办设在市局政治部,由政治部主任孙菡同志兼任指导办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应建立相应的活动领导班子,落实领导责任制。

  三、活动安排

  (一)恳谈时间

  1.市局党委:每季度举办一次。党委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及联系点情况,每半年参加一次联系点或分管条线警种的警营恳谈活动。

  2.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处室党组织:每逢单月的第三周举办一次。班子成员每两个月再参加一次联系点或分管条线警种的恳谈。

  3.基层所队党支部:每月第二周举办一次本单位民警恳谈会。

  (二)组织保障

  市局党委的恳谈,在确定恳谈主题后,由政治部根据党委要求组织开展宣传发动、报名和推荐工作。其它层次的党组织在恳谈活动前,所属政工部门也要事先确定主题,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报名和推荐,全年确保每个民警至少能参加一次有市局中层正职领导参加的恳谈活动。

  (三)恳谈形式

  一是网上与网下结合。“警营恳谈”原则上采用面对面恳谈的形式,参与人数不得低于10人。为进一步方便民警参与恳谈,市局将于今年一季度开通“网上警营恳谈”互动平台,以打造基层与机关、下级与上级、民警与领导坦诚交流的“高速路”。各单位恳谈形式也可向局长信箱、办公平台邮箱和访客留言延伸,有条件的也可通过互联网QQ群、博客、微博、飞信、网上邮箱等形式开展网上恳谈。二是机关与基层联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均要组织开展恳谈活动,基层所队全年必须组织12次恳谈,每次恳谈均应有对口联系的机关部门领导参加。三是民警与辅警均等。既可组织在职民警恳谈,也可召集辅警和其他工作人员座谈。四是民警与家属同堂。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节点前后,可以邀请民警和家属同堂恳谈。五是交流与纳谏并重。恳谈既可是交心交谈,也可是征询意见建议,还可是金点子征集、正反方辩论等等。

  四、工作机制

  (一)领导参与机制。市局党委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各参加两次网上和网下“警营恳谈”活动,县级公安机关及市局支队处室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参加4次“警营恳谈”活动,基层所队领导每月必须参与组织一次本单位的“警营恳谈”活动。

  (二)平等沟通机制。做到畅所欲言没有等级之分,参与决策没有职务之别。各级领导要把恳谈作为从优待警、构建和谐警营的重要载体和平台,通过恳谈力求达到以下七个方面目标:

  聚警心。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达到帮思想进步、帮素质提高、帮身心健康、带优良作风的效果。同时通过榜样的示范作用、奋斗目标的指引作用、团队氛围的感染作用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增强民警归属感;

  谋警利。真心为民警谋实利、办实事、解难事,提高情感认同,关注身心健康,努力改善工作环境,让民警得到实惠;

  汇警智。问计、问政、问策于警,鼓励民警的积极建言献策,尊重民警首创,奖励民警的小发明、小创意、小改良;

  维警权。通过交流借鉴,进一步提高民警规范执法的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正警风。培育民警的着装、卫生、仪表、言谈举止、交友、待人接物、读书和业余爱好,提升队伍的形象和内涵,用文化元素建设高素质的警察队伍;

  育警德。引导民警对群众常怀感恩之心、敬畏之心、实实在在为民办事。着重培养他们职业情感和岗位操守,引导民警深刻体会公安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责任使命;

  明警责。通过对上级的文件解析,让基层明晰上级工作的思路和方向,努力做到上下同心,使每个民警在各自岗位上均充分发挥潜能,从而提高警队的效能。

  (三)网上监督机制。各单位于每月10日前,上报本月恳谈计划(附件1),每次集中恳谈结束后2日内上报“警营恳谈”活动开展情况(附件2)。政治部在汇总梳理后,对需市局和辖市(区)局、分局层面答复的意见和建议,将挂在市局“网上警营恳谈”网页向全体民警公示,市局相关职能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答复情况上网,民警可对答复情况进行网上投票或留言监督,对答复满意率低于70%的,将一直挂网“晾晒”,直至满意率达标。组教处负责跟踪梳理办结情况,并将办理答复情况纳入市局作风建设联席会议予以通报。

  (四)考评激励机制。对各单位办理答复情况,市局将纳入年终县级公安机关绩效考评和机关各部门绩效考评。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组织、强化指导,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细化的考核办法,把开展“警营恳谈”活动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考评。各级政工部门要建立“警营恳谈”意见和建议汇总登记台账,切实抓好情况的收集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将《“警营恳谈”活动统计月报表》(附件3)报市局组教处。鼓励基层民警通过“网上警营恳谈”留言板对各级、各部门开展“警营恳谈”活动及答复情况进行监督,对于恳谈活动中提出的合理意见及诉求,如存在有关部门反馈不及时、处理不积极,甚至无端搁置的情况,可直接向市局“警营恳谈”活动领导小组反映,市局每季度对长期无意见和建议、搞“一团和气”的单位将直接组织民警进行无计名问卷抽查,结果网上通报。

  (五)协作联动机制。各单位要认真对待每次“警营恳谈”活动中民警提出的意见建议、疑难困惑和合理诉求,做到“事事有落实、条条有回音”。对恳谈中收集的意见建议、疑难困惑和现实诉求等情况,现场能够答复解决的,现场答复解决;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限时解决;对不属于本部门、本层级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先行登记备案,再移交相关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解决。牵头责任部门要适时组织相关警种和参与部门会商研判,提出整改方案,研究解决措施。做到领导工作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说清理由,力争赢得民警的谅解和支持。

  (六)信息上报机制。各辖市(区)局、分局要将开展活动情况纳入市局“双研判”,每月在全市公安机关视频会上通报。对恳谈活动信息、创新做法、解决问题的典型事例和图片资料积极向市局政治部报送,政治部将通过编发简报、政工动态向全市公安机关推广,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将予以网上通报。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警营恳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恳谈活动与当前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三项建设”结合起来,层层发动,扎实推进。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吃透精神,找准切入点,把握结合点,牢固树立“只有做实做细,才能做大做强”的理念,率先垂范、带头参与,确保“警营恳谈”活动健康、稳步、有序开展。

  (二)立足本地,创新特色。各单位要按照市局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工作举措,细化工作方案,丰富形式内容,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突出创新本地本部门特色,深入推进和谐警营建设。要以践行“忠诚、奉献、务实、创新”的江苏公安精神为契机,引导全市民警结合工作实际,利用“警营恳谈”平台,积极为公安工作支招,最大限度地发挥一线民警的主观能动性。市局将在年终对恳谈中涌现出的“金点子”予以奖励。

  (三)抓好执行,力求实效。各级政工部门是“警营恳谈”工作的责任和牵头部门,要扎实做好恳谈活动的谋划、指导、实施和反馈工作。督察部门要对各单位活动的组织、实施、反馈和整改等环节予以检查,对各单位的整改落实和民警的监督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核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警营恳谈”作为提升队伍战斗力的重要载体,狠抓执行,谋求实效,努力打造上下联动、全警参与的思想政治工作新品牌。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拓宽视野、调整思路,充分借助公安信息网和其它社会媒体作用,大力推广恳谈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各级政工部门要及时总结和挖掘各警种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让广大民警学有榜样、赶有标兵,努力营造学先进、争一流、创业绩、树形象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市公安机关“警营恳谈”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力争使“警营恳谈”成为常州公安队伍建设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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