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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警民和谐在社区”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11-0002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局[2011]15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11-01-27 公开日期:2011-02-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本文件对公安机关组织开展“警民和谐在社区”的行动方案作出了规定。
关于印发《“警民和谐在社区”行动方案》的通知
常公局[2011]15号

常 州 市 公 安 局

  

常公局〔2011〕15号

 

关于印发《“警民和谐在社区”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有关支队、市局机关处室:

  现将《“警民和谐在社区”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警民和谐 社区 方案 通知    (共印5份)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1年1月27日印发  

  承办人:秦文荣      核稿:庄伦      审稿:朱亚林

 

“警民和谐在社区”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警民和谐,提升社区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根据公安部、省厅和全市公安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我市社区警务和人口管理工作实际,市局决定从现在起至6月底,结合“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警民和谐在社区”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警民和谐在社区”行动,是全市公安机关“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和改进信息化条件下社区工作、优化和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提升执法公信力、维护辖区稳定、实现人口管理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公安机关要通过深入开展“警民和谐在社区”行动,组织发动广大社区民警进社区、进村庄、进厂企、进机关、进校园,开展走访评议,认真倾听群众意见,深度掌握社情民意,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着力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群众呼声指导社区警务工作,积极探索实践信息化条件下社区群众工作新方法、新模式、新路子。

  二、目标任务

  开展“警民和谐在社区”行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上门走访、开门评警、落实整改等措施,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实实在在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实实在在整治一批治安隐患,实实在在提高社区警务工作水平,实现“民警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工作上水平,作风有改观,警民更和谐”的目标。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以人为本,提升服务水平。一是规范服务。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修订完善《派出所户籍窗口服务规范》,明确派出所户籍窗口工作职责、服务制度、办理事项和申报材料要求,把日常工作中涉及的服务项目统一由户籍窗口受理、办理,使派出所户籍办理实现“一站接”、“一窗办”。二是拓展服务。根据群众需求,将服务延伸到虚拟社会,拓展优化网上便民服务,要充分发挥社区民警博客(微博)预警提示、服务释惑、宣传教育、征集线索等实际作用;进一步优化“平安常州网”咨询答复功能,网络留言回复率达到100%;拓展网上办理户口、二代证功能,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承诺兑现率达到100%,架起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的新平台。三是主动服务。针对群众普遍关心和困扰基层的户籍问题,深入基层提供指导服务,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户籍管理工作。春节前解决一批疑难户口,并送证上门。

  (二)围绕实战,提升管理效能。一是推进改革。落实好《深化派出所机制改革、推进信息化条件下社区警务工作二十条措施》,按照做精社区警务的思路,进一步推进派出所勤务机制改革,实行弹性、错时工作制,使社区民警有时间做好基础业务工作,提高社区民警采集源头信息、开展人口管理的实效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完善机制。依托“大平台”系统,实现实有人口、出租房屋分层次管理比率达到90%以上,市区人口、房屋在警用地理信息系统中的分色标注率达到90%以上,真正做到敌动我知、精确制导,服务实战。三是突破难点。组织开展春季人口管控会战,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重点,把握人口流动变化的规律性特点,在实施人口信息攻坚、乱点挂牌整治等专项工作的同时,走进外来人口用工单位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及房屋出租户,开展治安防范和法制宣传,更好地为流动人口服务,拓展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渠道。

  (三)转变作风,提升队伍素质。一是抓教育。针对社区新民警多、信息化条件下新业务多的情况,结合“大走访”开展大培训,加强纪律作风的养成,增强队伍凝聚力。二是强指导。落实机关基层捆绑考核制度,开展“机关领导定点联系警务室”和“机关民警进社区”活动,在基层建立挂钩联系点,解决基层在社区警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三是严考核。出台社区民警工作规范,完善社区民警网上考核系统,按照“多奖少罚”的原则,深化“双十双百”创建、“每月之星”评选和八类案件涉案人员倒查工作,力争社区群众见警率和认知率再提高10个百分点,满意度、安全感达到95%以上。

  三、具体措施

  (一)走访民意。社区民警要走千家、进万户,关注群众困难、征询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求,解决群众问题。要把防范打击涉车犯罪纳入走访重点,逐户登记电动自行车信息,重点摸清电动车牌号、电机号和有无电动车被盗等情况,督促群众及时办理电动车牌证。领导干部要带头走访、主动下访,特别要深入矛盾集中、影响稳定的重点地区和单位,听取具体诉求和真实想法,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攻坚克难,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停访息诉。各级户政(治安)管理部门要结合工作走访、带着问题走访,对求助对象、咨询对象、服务对象必须全面走访到位,不遗不漏,最大限度地加深联系,最大限度帮助解决问题,最大限度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二)开门评警。以开展“警民相约警务室”和“警民恳谈”活动为载体,向群众报告工作,面对面征询意见,真心诚意地接受人民群众的评议。一要分批约请警务警风监督员、相关单位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辖区群众代表,以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报告本部门、本岗位工作情况,虚心接受辖区单位和群众代表评议评查。二要广泛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日”、警务技能演练和装备展示、法律政策宣传咨询等活动,邀请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走进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亲身感受公安机关规范化、人性化执法和服务,以此增进警民之间的沟通和了解,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三要创新沟通交流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机等网络平台开通网上警务论坛、网上派出所和警务室、微博、QQ群,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服务群众信箱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

  (三)宣传防范。以安全防范、法制宣传、发动群众共同维护治安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在新闻媒体开辟“警方服务台”、“警方热线”等专栏,利用城市街头、社区乡村的宣传橱窗、灯箱等,以及手机、博客、论坛、QQ群等媒介,发布警情信息、提供公共安全提示,教授安全防范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防范能力。要针对节日燃放烟花爆竹开禁、举办大型活动增多、外出务工人员大量返乡的实际,向群众宣传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事项,以及参与大型群众性集会活动的安全事项,宣传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禁赌工作等。要通过宣传发动,提高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主动性,组织开展警民联勤、联户联防、看楼护院、邻里守望等群防群治工作,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加强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提升治安防范水平。

  (四)整改落实。以整改问题、化解矛盾、建章立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要及时梳理走访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注重落实整改措施。群众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登记率达到100%,要及时将整改的问题、意见和整改后的结果反馈给群众,合理化意见建议整改率达到100%,真正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二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春季攻势和反盗窃电动自行车犯罪专项行动,在涉车案件高发区域和收销赃场所加大管控防范力度,着力提高发现控制能力,及时准确打击犯罪。对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乱点,查找治安防范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严打整治,强化社会面特别是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要害部位的防控。三要立足本职,研究推出一系列服务群众生产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便民利民具体措施。要从硬件建设、执法流程、制度管理等方面,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管理和服务群众的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抓部署。市局成立“警民和谐在社区”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宫文飞副局长任组长,局户政处、治安支队、组教处、宣传处、经文保处和各辖市(区)局、分局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与社区警务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由朱亚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指导、情况掌握等工作。各地要积极响应,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确保行动顺利扎实有效开展。

  (二)注重结合求实效。要把“警民和谐在社区”行动与春季攻势暨反盗窃电动自行车犯罪专项行动相结合,与深化信息化条件下的社区警务工作相结合,与维护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相结合,与春节及两会安保工作相结合、与警民恳谈向社会报告工作相结合,做到边走访、边排查、边化解、边整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及公安报刊、网站,多角度、多层次、多侧面地宣传广大民警爱民的先进事迹,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广泛报道各单位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不断掀起“警民和谐在社区”行动热潮。要及时总结行动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使之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对行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加强选树,深度挖掘,进行表彰奖励。

  (三)严格督导明责任。各单位要坚持全警动员、全警参与,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人人有走访任务、层层有责任目标、事事有改进措施”,坚决杜绝走过场、走形式。市局社区警务办公室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并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反映情况,总结并推广经验,表扬先进、批评后进,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各辖市(区)局、分局社区警务办公室要在辖市(区)局、分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本单位“警民和谐在社区”行动,并准确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深入评估活动成效。从2011年2月开始至6月底,每月15日和月底前分两次向市局社区警务办公室报告活动进展情况文字材料和《全市“警民和谐在社区”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以及图片,典型事例、人物故事、活动简报和重大事项要随时上报。6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局社区警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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