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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五个一”活动迎接“作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10-0011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局[2010]192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10-10-20 公开日期:2010-11-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本文件对公安机关开展“五个一”活动的时间、对象、内容和要求作出了规定。
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五个一”活动迎接“作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公局[2010]192号

 

 

 

常公局〔2010192

 

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五个一”

活动迎接“作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各支队、市局机关处室:

《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五个一”活动迎接“作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局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要求,迅速组织实施。

 

  ○一○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五个一”活动作风评议 实施方案  通知    (共印5份)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01020印发 

  承办人:吴洵仁          核稿:盛世麟           审稿:孙 

 

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五个一”活动

迎接“作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为宣传总结今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工作情况、特色亮点,充分展示公安形象,积极主动地争取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理解和支持,在年底全市“评议机关”中我局争先进位创造有利条件,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五个一”活动,现就有关活动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10201210

二、活动对象

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重点服务对象,主要分为七个层面:市(县)四套班子;各级代表、委员;市(县)级机关作风监督员、察访员;各级机关干部;企事业(商会、行业协会)单位代表;群众代表;市(县)级新闻宣传单位。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一场“公安工作报告会”。认真落实“三个报告评议”制度,深化创新“警民恳谈日”活动,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实施的原则,市局和各辖市(区)局、分局各自邀请市(县)四套班子、市(县)级机关作风监督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重点服务对象走进警营,由各单位“一把手”报告今年以来公安工作的总体情况,征求进一步改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全市各派出所应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各社区(驻村)民警应结合“警民恳谈日”活动,主动向各界群众报告工作,并征求意见建议;肩负着社会管理创新职能的市局有关支队、处室应根据服务对象需要,视情各自开展报告会。其中,市局和各辖市(区)局、分局公安工作报告会分别由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办公室负责实施,报告采用PPT形式,每场报告会邀请对象不少于20人,参与全市作风评议的四套班子领导、代表委员、星级企业负责人优先。

同时,为提升报告会效果,市局和各辖市(区)局、分局要编写《2010**公安工作宣传册》,图文并茂地反映本单位全年公安工作情况,发放给参加公安工作报告会的领导、代表委员、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此项工作由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办公室一并负责。

(二)开展一次“星级企业上门走访”活动。全市公安机关要对照《2010年全市公安机关与星级企业分级对口挂钩联系责任分解表》(见常公传发〔2010〕第99号),按照副市长、公安局长尚建荣“少限制、多服务”和“服务星级企业‘点对点’、‘精细化’”的指示要求,进一步落实与星级企业分级挂钩联系责任制。其中,五星级企业由市局党委成员分别上门走访;四星、三星级企业由所在地辖市(区)局、分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上门走访;二星、一星级企业由所在地派出所班子成员负责上门走访。涉及各级领导班子人员调整的,挂钩县(分)局和派出所领导的责任人也要作相应调整。认真落实《常州市公安机关服务企业规范》(常公局〔200929号)和《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工作的意见(常公局〔201067号),开展集中走访,防止分头联系、重复走访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此项工作由市局和各辖市(区)局、分局经文保部门负责落实。

(三)举办一次“警营开放日”活动。邀请市(县)两级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走进警营,让他们亲身感受常州公安近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和变化,体验公安工作的苦和累,了解公安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市局邀请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走进“两个支队、五个基层所队”,基本了解警种、所队全年工作情况,重点了解体验7个单位的以下特色亮点:交巡警支队的打造“民心服务、平安交通”品牌、特警支队的“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警务装备和警体展示,钟楼分局南大街派出所的“老关热线”品牌、新北分局罗溪派出所的“老戴服务站”、武进区局南夏墅派出所的“公调对接”创新特色工作模式、交巡警支队车管所的“刘新民一号窗口”品牌和事故处理大队的规范执法全国示范点。各辖市(区)局、分局也要主动与市(区)级机关党工委联系,邀请本地的市级和县(区)两级机关作风监督员参加“警营开放日”活动。此项工作由市局和各辖市(区)局、分局政工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四)组织一场“警媒恳谈会”活动。邀请新闻宣传单位的领导和各级媒体记者走进警营,主动推介今年以来常州公安工作的总体情况,争取媒体支持,集中宣传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三项建设”、“三项重点工作”、世博省运安保、典型选树等方面的成效,营造强大声势氛围,多方位、多渠道地让社会各界了解、感受、认同公安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局宣传处牵头负责,武进、金坛、溧阳三地公安机关要结合各地实际,分别组织开展。

(五)发送一份“公安机关征求意见函”。总结今年以来的公安工作,制作一份《公安机关征求意见函》,由市局和各辖市(区)局、分局“一把手”亲笔签名,分别函寄给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就公安机关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依法办事、创新创优及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此项工作由市局作风办和各地政工部门各自负责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五个一”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开展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落实,特别要亲自走访联系所在辖区四套班子领导、星级企业、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参与活动的警种部门与属地公安机关之间要加强上下衔接,条块协调,尽量避免重复交错。

二是及时整改问题。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借鉴2009年集中上门走访活动的成功做法,牢固树立“以小块保大块,以县(区)局保全局”理念,对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参照市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警民恳谈日”活动实施意见》(常公局〔2010153号)中有关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要求,按照层级化整改的原则,及时抓好整改落实,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千方百计提升参评对象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满意率。

三是加大舆论宣传。各地要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充分展示公安形象为重点,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公安专刊等各种媒体,有计划、有节奏地开展正面宣传,地方新闻媒体至少每周有公安正面宣传报道。市局《每日公安动态》、《政工信息》、《作风简报》设立专栏专刊,及时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

四是抓紧抓好实施。12120日系全市投票评议阶段,各单位各部门务必抓紧时间组织实施,报告会、走访、警营开放、恳谈等活动原则上11月底全部结束。同时要建立健全活动台账,注重及时收集上报活动情况(典型事例和特色做法、征求意见和解决问题、活动对象反响等情况);按照规定时间汇总上报《全市公安机关“五个一”活动情况一览表》(见附表);1220日报活动总结情况。材料通过网上办公平台报至市局作风办(市局机关党委文管,联系电话:3093)。市局作风办在每月作风建设联席会议上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对推进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将在全市每月“双研判”会上点名通报。

 


 

 

附表:

全市公安机关“五个一”活动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10     

 

公安工作报告会情况

总场次

市局机关部门组织

县(分)局组织

基层所队组织

社区民警组织

民警参加数

邀请对象数

 

 

 

 

 

 

 

星级企业走访情况

总数

市局党委成员走访数

县(分)局班子成员走访数

基层派出所班子走访数

 

 

 

 

警营开放日活动情况

总场次

市局机关部门组织

县(分)局组织

基层所队组织

社区民警组织

参加民警数

对象数

 

 

 

 

 

 

 

警媒恳谈会活动情况

总场次

市局宣传处组织

县(分)局组织

参加民警数

对象数

报道总数

省级以上

地市级

县级

 

 

 

 

 

 

 

 

 

编发公安宣传手册情况

市局编写:      

市局机关部门编写:     

县(分)局编写:     

基层所队编写:       

寄送《公安工作征求意见函》情况

总数:        份数

市局主要领导寄送:      份数

县(分)局主要领导寄送:     份数

                                         

注:本表由各活动组织单位(部门)填写,由各辖市(区)局、分局和市局机关部门的政工(综合)部门汇总,分别于11201220日前报送至市局作风办(市局机关党委文管,联系电话:30913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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