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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公安局2010年民警学法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10-0009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局[2009]39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10-03-01 公开日期:2010-03-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本文件对2010年民警学法的对象、科目、目的、任务、考查等作出了规定。
关于印发《常州市公安局2010年民警学法计划》的通知
 

 

 

 

常公局〔201039

 

关于印发《常州市公安局

2010年民警学法计划》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扎实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学法工作,提高全警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市局制定了《常州市公安局2010年度民警学法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法律法规  学习计划  印发  通知     (共印5份)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031日印发 

承办人:沈           核稿:徐         审稿:吴大勇

 

常州市公安局2010年度民警学法计划

 

为切实加强执法主体建设,提高全体民警法律素质,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根据《常州市公安局民警学法分级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常公局〔200931号)精神,现制定2010年度民警学法计划如下:

一、学法对象

全市公安机关在编在职民警(符合《常州市公安局民警学法分级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第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学法科目

2010年度民警学法科目以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和市局《民警执法手册》为主要内容,结合警种部门专业法律法规和常用业务知识。

三、学法目的

以争创全省执法示范市公安局为目标,以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市局《民警执法手册》为教材,围绕世博会、省运会安保工作要求,通过组织全局民警培训、学习和考试、考核,推动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和民警网上学法积分、分级管理、执法能力等级考试等制度的落实,全面提高广大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

四、学法任务

(一)年内,每位民警学法积分达到8分,视为完成2010年度学法任务。

(二)年内,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民警学法抽考合格率不低于80%。

五、学法考查

(一)民警学法以自学自考为主,所在单位组织学习考试为辅。市局针对多发性、常见性、易发性执法问题,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市局《民警执法手册》,及时编制更新网上学法题库。

(二)市(区)局、分局和市局各部门每月自行组织民警进行网上考法,多考不限,成绩合格可获得学法积分1分,每次限定1分。

(三)市局结合干部基本任职资格考试、民警执法能力等级考试等,统一组织民警学法抽考(具体考试要求另行通知),抽考对象为警探长以上负责人(49周岁以下)和年轻民警(35周岁以下),每次抽考比例为上述人员总数的20%。考试结果纳入执法质量考评成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联席会议通报内容。

(四)通过市局组织的上述学法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学法积分3分。年内参加全市或市局组织的法律知识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或参加全省或省厅组织的法律知识竞赛获得优胜奖以上的,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可获得学法积分奖励。

六、学法管理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按时组织全体民警参加网上学法,督促完成年度学法任务。市(区)局、分局和市局主要业务部门每月底应将本月组织的民警网上考法情况报送市局法制处备案市局对各单位、各部门民警学法考法情况每月通报。对未完成年度学法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按规定予以扣分。

(二)民警参加网上法律考场在线考试,不得弄虚作假或请人代考,不得擅自修改网上数据,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学法考试成绩。

(三)民警学法考法情况纳入2010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内容,对年内未组织民警法律知识考试,或市局学法抽考合格率低于80%的予以扣分。

(四)四季度,市局将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民警法律知识竞赛,全面检验民警学法效果,从中选拔优秀民警组队参加全省公安机关法律知识竞赛和执法技能大比武。

(五)年内,市局将继续组织民警执法能力等级考试,全体民警必须通过基本法律知识考试,不同警种部门民警必须通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六)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和法律硕士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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