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公安局领导指示要求,7月22日,市公安局行政服务处在认真筹备、调研的基础上,率先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安装配备前台服务评价器,随时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评判。此次配备的服务评价器充分利用公安网络优势,通过“1号窗口”可以实时监察、随时统计、及时上报群众对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的评价结果。为确保服务评价器规范、公正、有效使用,市局行政服务处在《考核细则》中详细规定了评价率、满意(基本满意)率的考评量化要求,以及虚假评价信息的惩戒措施。窗口服务评价器的启用,与互联网公安门户网站、互联网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所设立的窗口网上评价系统一起,成为改进窗口服务形象、提升窗口服务效能的“三合一”社会监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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