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溧阳市公安局依托公交、出租车“穿”街“走”巷加强《消防法》宣传
索 引 号:014109605/2009-0021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09-05-14 公开日期:2009-05-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认真开展《消防法》宣传活动,溧阳市公安局充分利用公交车和出租车的电子显示屏,开展《消防法》宣传活动。
溧阳市公安局依托公交、出租车“穿”街“走”巷加强《消防法》宣传
        为认真开展《消防法》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日前,溧阳市公安局主动联系该市公交、出租车公司商定,充分利用每天穿梭于全市各大街小巷的113辆公交车和301辆出租车的电子显示屏,开展《消防法》宣传活动。通过交通工具进行《消防法》和消防知识的宣传,使人民群众在乘车或步行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学到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法律意识。此举受到广大居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