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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作出批示要求宣传市公安局民警刘祖明
索 引 号:014109605/2009-0020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09-05-05 公开日期:2009-05-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4月30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人民公安报社报送的《动态清样》第13期《社区警刘祖明:能叫出2000多农民工的名字》上作出重要批示。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作出批示要求宣传市公安局民警刘祖明
        4月30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人民公安报社报送的《动态清样》第13期《社区警刘祖明:能叫出2000多农民工的名字》上作出重要批示:“这样的先进典型应公开宣传,见诸于媒体。”戚墅堰公安分局潞城派出所社区民警刘祖明扎根基层15年,乐于与农民工交朋友,用真情换取民心,用辛勤创建平安,被农民工亲切称为“异乡的亲人”,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荣获全省平安创建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十大爱民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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