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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全市公安民警“大走访”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09-0064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局[2009]65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09-04-15 公开日期:2009-04-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本文件对建立健全全市公安民警“大走访”长效机制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全市公安民警“大走访”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公局〔200965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全市公安民警

“大走访”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民警“大走访”工作,推动走访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公安部和省厅党委的要求,市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市公安民警“大走访”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细化具体办法和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局“大走访”办。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大走访  长效机制  实施意见  通知             共印5份)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9415印发 

承办人:王福林           核稿:姚亚军          审稿:孙 

 

关于建立健全全市公安民警

“大走访”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去年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以“六个抓手”为载体,扎扎实实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根据公安部、省厅的指示精神,市局决定,在集中“大走访”活动之后,建立健全大走访活动长效机制,把“大走访”活动变成民警的自觉行为,成为公安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现就建立健全全市公安民警“大走访”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考评机制

(一)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每年初,各单位要对走访工作专门进行研究部署,提出工作意见,明确任务和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开展走访活动,以模范表率作用推动全警走访活动深入开展;有关警种要加强对条线民警走访工作的指导,督促抓好落实,增强走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政工部门要认真抓好走访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交流经验做法,市局将继续办好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网上专栏,定期编发走访活动简报。

(二)完善活动的考评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大走访”活动的重要性、长期性,克服与己无关、走不走访无所谓的模糊认识和“一阵风”现象,真正把走访作为做好公安工作的内在需要,作为一种常态的工作方法;要积极探索把走访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民警的一项指标,研究细化具体的考核办法,使走访绩效与民警的晋职晋级、立功受奖紧密挂钩;要大力宣传和推广走访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市局将结合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组织“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先进事迹报告会”,推出一批爱民实践先进集体和个人,并逐步把走访服务情况作为通报各辖市、区公安工作主要数据情况的一项内容。

(三)明确走访的具体要求。基层所队和民警要定期上门入户走访群众和企业单位,社区民警每周至少上门走访辖区15名对象,对扬言上访闹事、重信重访、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未破案件当事人等重点人员,以及房屋拆迁、邻里纠纷较大、出现重大变故等重点家庭,要作为必访对象;派出所领导每月至少上门走访2个企业单位、2户群众家庭、2个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2名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治安、交巡警、刑侦、经侦、禁毒、出入境、经文保、消防等警种部门,要把不稳定因素较多、治安情况复杂、劳资纠纷突出、安全隐患较大、发生重大案件事故等企业、场所和单位作为必访对象,定期上门走访一定数量的管理服务对象,其中辖市(区)局、分局每个警种部门每月至少上门走访10个,市局每个警种部门每季度至少上门走访20个。市局和辖市(区)局、分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利用开展“三个报告评议”、重大节庆慰问和下基层调研等时机进行走访,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帮助解决问题。

二、深化帮扶措施,创新走访形式

(四)组织开展新一轮“春风行动”。发动广大民警积极主动与“春风行动”帮扶对象结成对子,各级公安机关参加“春风行动”的民警人数应不低于总警力的80%,要及时了解掌握帮扶对象的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每年要组织民警上门走访慰问、开展亲情互动活动,送去关爱和温暖;对一些特困家庭和学生,要通过“春风行动”小基金、组织捐款等方式,筹措一定的经费,为他们雪中送炭;市局将建立“民警互助基金”,认真落实“金秋助学”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从优待警各项措施的落实。

(五)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落实省厅推出的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和农村发展七项措施、市局新八项措施和服务企业二十条规范;继续实行全市公安机关与99家星级企业分级挂钩联系责任制,重点做好走访企业“三个一”活动;进一步完善“经侦服务站”、“经侦警务室”和“经侦片警”工作机制,每名经侦民警挂钩联系企业不少于5家,每季度上门服务不少于一次;建立健全“市场警务室”,继续抓好市局互联网平台“服务星级企业直通车”栏目的责任落实,不断探索和建立服务企业发展的新路子、新方法。

(六)全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建立情报信息三级研判机制,派出所实行“日研判”制度,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警民联调室”工作职责,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公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各项措施,市、县(区)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每月接待群众来访不少于2次,及时解决群众涉法信访问题。

(七)深入开展“祝福平安千万家”宣传活动。要通过媒体、网络、社区活动等多种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要积极在电台、电视台和报纸开辟专题节目和专栏,并结合公安机关部署各项专项行动、破获重大案件、处置重大灾害事故等时机,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要把安全法制宣传融入日常执法执勤活动,做到每一次入户调查、每一次违章处理、每一次场所检查,都向群众和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自防能力;在每年的元旦春节期间,要通过集中发放平安贺年画、贺年卡等形式,为群众传授防侵害、防事故等知识。

(八)不断创新走访工作的形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走访工作,建立网上走访和管理工作平台,形成现实社会走访与虚拟社会走访相结合、走访服务与公安工作相促进的机制;要依托互联网“常州公安”门户网站,及时受理处置群众的咨询、投诉、举报、建议,并通过设立局长信箱、开展在线交流等形式,了解网民需求、征求网民意见,回答解决网民提出的问题;基层所队要发动民警通过QQ、博客等网络工具,加强与网民的沟通,收集、掌握网友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涉访涉诉、重要案件等线索,广泛听取民意、凝聚民心、汇集民智。

三、加强联系互动,抓好整改落实

(九)健全完善“三个报告评议”制度。市局每半年、各辖市(区)局、分局每季度要向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报告一次工作,同时每年向基层民警报告一次工作;完善定期向人大、政府报告和接受质询制度,市局和辖市(区)局、分局每年要向同级人大报送保护人民、服务人民的专题报告;认真落实公安机关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市局和辖市(区)局、分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一名代表或委员;要利用“警察开放日”、“警营一日”和“相约警务室”等时机,每年至少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公安机关视察观摩一次。

(十)采取多种形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不断疏通和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公安机关每年至少组织警风警纪监督员、社会治安巡访员,到公安机关巡访视察一次;市局和辖市(区)局、分局要认真组织机关民警参加治安大巡防活动,为基层减压减负;要密切与基层单位的挂钩联系制度,组织机关民警深入联系点帮助工作,与基层民警一起开展走访慰问、治安巡防、接警处警等工作。

(十一)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建立走访情况分析研判和任务分解制度,对走访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基层所队每周、辖市(区)局、分局每月、市局每季度要集中进行一次梳理分析,研究整改措施,分解落实任务,能立即改的问题要立即改,一时难以整改落实的,要有措施方案,限期予以整改,并及时答复群众,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建立完善百点调查制度,全市每年确定10个以上治安重点地区、场所或行业,梳理出一批重点问题,适时开展集中整改落实行动,推动一批疑难复杂问题的有效解决;要依托警务综合平台,建立走访情况网上登记制度,对群众诉求、意见建议和处理结果逐一建档,形成内容完整的电子台账;建立整改问题交办反馈制度,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交给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尤其对重点问题要跟踪督办、反馈结果。市局将采取专项督查、回访当事人等多种手段,检查了解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并适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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