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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消防支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龙城卫士”荣誉称号
索 引 号:014109605/2008-0044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08-11-26 公开日期:2008-12-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近日,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授予市消防支队“龙城卫士”荣誉称号。
市消防支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龙城卫士”荣誉称号
        近日,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授予市消防支队“龙城卫士”荣誉称号。市消防支队为常州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屡建战功,十年来接警2.6万余次,扑救火灾1.5万余起,参与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1.1万次,抢救人员1734人,保护财产价值13.7亿元。全市火灾四项指数持续平稳,连续10年未发生重大伤亡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在今年的抗雪、抗震救灾中,积极赶赴一线抢险救援,作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抗雪救灾先进集体”和“全省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该支队始终把服务发展、服务百姓作为己任,相继推出《便民服务十项措施》、《消防便民七项承诺》,开展青苗、夕阳、温暖等工程“双带双扶”活动。同时,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文化育警,10年没有发生一起违规违纪案件,连续8年被上级评为“双拥模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涌现出“江苏省新长征突击手”、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于炳杰等一批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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