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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公安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四条硬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08-0050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局[2008]8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08-06-20 公开日期:2008-07-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本文件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制定了四条硬措施。
关于印发《常州市公安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四条硬措施》的通知
常公局[2008]81号
 

 

 

 

常公局〔200881

 

关于印发《常州市公安局加强

纪律作风建设四条硬措施》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常州市公安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四条硬措施》已经市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传达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纪律作风 硬措施 印发 通知                (共印5份)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8620日印发

承办人:闵素珍          核稿:吕平洋           审稿:曹卫国

 

常州市公安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四条硬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责任制,打造廉洁警队,树立公安良好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吃拿卡要。主要指:

1.利用职权向企业、娱乐场所或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索要钱物;

2.利用职权到企业报销应有本部门或私人开支的发票;

3.在行政管理和执法活动中,其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为。

二、严禁办人情案、金钱案。主要指:

1执法不公,徇私舞弊枉法裁定

2压案不查以罚代刑降格处理放纵犯罪

3给案件当事人或其利害关系人通风报信

4利用职务便利或自身影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干扰执法办案

5办案中收受案件当事人或其亲友的钱物;

6其他影响公正执法办案的行为

三、严禁违规执法。主要指:

1.刑讯逼供,体罚审查对象,违规使用强制措施、警械具等造成伤亡;

2.玩忽职守造成违法犯罪嫌疑人、审查对象脱逃或者伤亡;

3.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者集体私分、变相私分罚没款物、赃款赃物;

4.违规插手经济纠纷等非警务活动;

5.其他违规执法行为。

四、严禁冷硬横推拖。主要指:

在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计算机安全监察管理等行政管理服务中,在接处警等执法活动中,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办事推诿、拖拉造成恶劣影响。

违反上述规定行为查实后,是单位负责人的,先免职,再追究纪律、法律责任;是民警的,追究纪律、法律责任,同时视情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责任;所在单位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从严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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