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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政工部门开展“贯彻十七大、树立新形象、创造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08-0052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局[2008]2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08-03-03 公开日期:2008-05-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明确了公安政工部门开展“贯彻十七大、树立新形象、创造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内容措施和方法步骤。
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政工部门开展“贯彻十七大、树立新形象、创造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公局[2008]23号

常 州 市 公 安 局

 

常公局〔200823

 

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政工部门开展

“贯彻十七大、树立新形象、创造新业绩”

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公安政工队伍建设,根据公安部和省厅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局研究制定了《全市公安政工部门开展“贯彻十七大、树立新形象、创造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活动进展情况,请及时报市局政治部。

 

 

 

二○○八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十七大  主题实践  活动  方案  通知       (共印15份)报送:省厅政治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834日印发

承办人:翟小平          核稿:吕平洋           审稿:孙 

 

全市公安政工部门开展

贯彻十七大、树立新形象、创造新业绩

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公安政工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推动和促进公安工作的科学发展,根据公安部和省厅政治部的部署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公安政工部门组织开展“贯彻十七大、树立新形象、创造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平安和谐进入新境界和打造执法为民廉洁警队的奋斗目标,解放思想、勇于探索,深化改革、推陈出新,突破可持续发展的难题和瓶颈,激发公安队伍的朝气和活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态势和氛围,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廉洁高效、文明规范、团结和谐的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政工干部队伍,为平安常州、和谐常州建设和公安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学习理论明方向。坚持用十七大精神和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引导广大政工干部高举伟大旗帜、坚定理想信念、认清历史使命、忠实履行职责,确保政工干部队伍思想上更加统一、政治上更加坚定、组织上更加坚强,真正成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二)立足岗位强素质。牢固树立表率意识和危机观念,把理论武装与深化苦练基本功紧密结合,采取岗位练兵、集中训练、自学自练、多学先练等形式,不断提高政工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切实增强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

(三)转变作风树形象。进一步加强政工部门作风建设,强化政工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务实意识和效率意识,树立政工干部公道正派、团结奋进、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崭新形象,使政工部门真正成为正气机关、服务部门、和谐团队、廉洁群体。

(四)创新工作谋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公安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困扰制约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大胆探索、积极实践、精细管理,努力达到指导工作有新思路、服务基层有新举措、关爱民警有新成效,不断提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三、内容措施

(一)切实加强理论武装。以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主线,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和实践成果的学习,坚持多学一点、学深一些。要自觉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省公安厅局长会议和市委十届四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局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常公委〔200721号)和《全市公安机关党委理论中心组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专题学习参考计划》(常公委〔200723号)文件要求,逐条落实通过学习,不断加深对公安队伍建设特点和规律的认识,解除各种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习惯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运用科学发展的理念和方法加强公安工作、改进执法服务、推动队伍建设,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公安队伍建设的每个环节。学习中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加强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切实找准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发展方向。每个政工干部都要联系自身实际深入思考,为创新公安政治工作、推动队伍建设建言献策、贡献智慧,每人至少提供1条具有特色的建设性队伍建设意见和建议,并在本单位施行,切实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指导工作的措施和本领。

(二)不断强化能力建设。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努力提高政工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做到每个政工干部都熟悉本职业务、适应岗位需要。一是强化业务培训。以法律法规“一口清”训练为抓手,分期分批组织政工干部开展集中强化培训,重点训练岗位业务、法律法规、语言表达、公文写作、警察礼仪和计算机操作等“六大基本技能”。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强化岗位核心能力,切实提高组织协调、调查研究“两个水平”。年内,市局将分别举办政委研讨班和基层所队教导员培训班,集中对政工干部特别是新任政工干部的培训。二是组织练兵竞赛。年内,市局将组织政工干部开展以“会说、会写、会指导”为主要内容的“三会六能”练兵竞赛,以组织政工干部进行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来训练政工干部“说”的能力;以开展评比调研文章、新闻稿件来训练政工干部“写”的能力;以开展计算机操作技能比武、思想政治工作情景模拟答辩来训练政工干部“做”的能力。由此,进一步激发广大政工干部的练兵热情,提高政工干部的综合素质。在此基础上,组织好年度十佳优秀基层政工干部的命名表彰,积极参加省厅实绩突出的政工部门和政工干部评比以及公安部组织的两年一度的“十佳”人事训练部门和“百优”人事训练干部评选活动。三是加强实战锻炼。从工作需要和岗位实际出发,有计划分期分批选派机关政工干部下基层到艰苦复杂的一线环境中参加实战锻炼,不断丰富他们的阅历、增长他们的才干。同时,从基层政工干部中选调人员到机关政工部门进行随岗轮训,增强他们做好政工工作的业务本领。

(三)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观念,真心实意地为基层和民警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解除民警的后顾之忧。一是健全挂钩联系制度。市局政治部各处室按照挂钩联系点制度,每月不少于1次到基层联系点帮助指导和开展工作,各辖市(区)局、分局政工部门也要分别挂钩联系12个基层所、队,以便摸清基层实际,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基层工作实践。二是建立解决民警信访问题机制。在市局政治部网页上开辟“民警知心桥”专栏,拓展和畅通与基层民警沟通对话的“绿色通道”,认真受理、妥善解决民警的来信来访问题。定期组织政工干部深入基层,及时了解民警思想动态、协调解决重大信访案件,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三是关爱基层民警。坚持既爱民又爱警,开展“扶危济困暖警心”活动,积极为民警排忧解难。进一步健全民警的休假、体检、心理健康和执法权益保护等爱警惠警的实际举措。健全完善“四金”制度,逐步将民警家属纳入大病致贫特困补助范围。年内,市局将成立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在局域网上开设心理健康网站,组建民警心理健康专家组和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员队伍,开展心理疏导、咨询和矫治工作。

(四)推动创新发展。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努力开创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新局面。一是找准薄弱环节。各级政工部门要采取登门走访、设立意见箱、开展问卷调查、召开民警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地方有关部门和警种部门特别是基层民警的意见和建议,摸清队伍现状,认真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梳理确定“三基”工程和队伍建设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各级政工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年内,市局将重新确定一批全市公安政工信息调研联系点和特约政工联络员。二是推动改革创新。市局将今年确定为“改革创新年”,鼓励和支持各级政工部门立足实际大胆创新,探索针对性强、实际管用的工作措施,年终将总结评比一批创新成果。三是破解发展难题。要深入探索、建立健全稳定基层民警队伍、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的长效机制,合理调配警力,通过积极探索公安机关雇员文员制、机关进人遴选制、基层一线保障制等办法,营造“人往基层一线走”的氛围,巩固基层一线和实战警力两个90%的成果,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要在完成金坛、溧阳、武进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城区公安分局机构改革,规范机构设置,探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符合警务工作需要的改革模式。要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探索覆盖民警职业生涯的队伍管理机制,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细化工作标准,规范民警从入警到退休整个职业生涯的全程管理。

四、方法步骤

这次主题实践活动从今年3月开始至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发动阶段3月中旬前)。各级公安政工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在此基础上,采取召开政工干部大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动员、深入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全体政工干部积极投入主题实践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中旬至11月底)。按照目标要求和活动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有计划、按步骤地扎实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实践活动中,要突出重点,明确阶段性的目标任务,保证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尊重基层首创,把具体的经验系统化、成功的做法制度化、探索的成果规范化。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1220日前各单位要将活动总结报市局政治部。届时,市局将组织政工部门开展互检,对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以此来迎接公安部、省厅的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公安政工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主题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创造良好条件。市局政治部成立由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孙菡任组长,政治部副主任姚亚军、费中华为副组长,政治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广泛发动,全员参与。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创造有利条件。要充分发挥政工部门的组织优势,通过深入发动、制订计划、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明确奖惩等方法,动员广大政工干部全员参与、积极投入,并结合时代特点,鼓励务实创新,不断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以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把实践性要求贯穿活动的全过程,做到规定动作扎实、到位,自选动作鲜活、务实,领导干部带头、深入,以行动见作风,以实践见效果。要把主题实践活动与开展“三基”工程建设紧密结合,与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紧密结合,与政工队伍的基础建设紧密结合,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共同进步。要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推动主题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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