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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表彰奖励二○○七年度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605/2008-0052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局[2008]19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08-02-19 公开日期:2008-05-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表彰了2007年度公安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关于表彰奖励二○○七年度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常公局[2008]19号

常 州 市 公 安 局

 

常公局〔200819

 

关于表彰奖励○○七年度

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辖市(区)局、分局:

2007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江苏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基础工作建设意见》(苏公厅〔2006108号)、关于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基础工作的意见》常公局〔200657号)和全市公安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预防在先,重在建设”的新安全观,积极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建立健全派出所消防警务室、行政村消防警务室,加大公安消防行政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整治、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尤其是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实现了新突破。截止200712月底,全市派出所共检查各类单位3489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1500余个,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55份、《复查意见书》647份,办结消防行政案件777起,罚款205.92万元,同比分别上升30.7%224.8%''; 全年火灾数、直接财产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48%''; 、12.2%'';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关于开展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先进评比活动的通知》(常公局〔200738号)有关规定,现决定对下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下列3个单位被评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各奖励人民币10000

天宁公安分局

钟楼公安分局

新北公安分局

二、下列10个派出所被评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各奖励人民币2000

天宁分局兰陵派出所

天宁分局新丰街派出所

钟楼分局怀德桥派出所

新北分局小河派出所

新北分局魏村派出所

戚墅堰分局丁堰派出所

武进区局邹区派出所

武进区局湖塘派出所

金坛市局薛埠派出所

溧阳市局西门派出所

三、下列10位同志被评为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各奖励人民币500

马湛艺    天宁分局翠竹派出所   

秦荣富    钟楼分局五星派出所   

      新北分局小河派出所   

吴一峰    戚墅堰分局丁堰派出所 

叶建南    武进区局邹区派出所   

蒋逸春    武进区局湖塘派出所   

刘建忠    金坛市局薛埠派出所       

蔡林华    金坛市局城中派出所   

      溧阳市局西门派出所      

      溧阳市局城中派出所   

希望上述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奋力''; 推动公安消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常州市公安局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消防工作  表彰奖励  决定                         (共印5份)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8220印发

承办人:王晓军          核稿:徐            审稿:梁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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