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成立全市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07-0004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局[2007]3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07-03-06 公开日期:2008-03-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本文件明确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的职责及人员组成等。
关于成立全市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常州市公安局

常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常州市建设局

常州市经贸委

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常公局〔200730

关于成立全市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各辖市(区)公安局、综治办、建设局、经贸委、工商局、质监局:

为认真解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自行车被盗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疾总局决定,自20073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治理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等,下同)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为切实加强全市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我市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市公安局、综治办、建设局、经贸委、工商局、质监局联合研究决定,成立全市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联络员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职责及人员组成

全市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专项行动不同阶段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组织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检查、抽查和指导各地、各部门专项行动工作,对全市专项行动进行通报考核和评比。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长:宋    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陈    市综治办副主任

徐文时  市建设局副局长

屠怀明  市经贸委副局长

薛新生  工商局副局长

薛庆林  质监局副局长

二、专项行动办公室职责及人员组成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及时发现并帮助基层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反映情况,向各地、各有关部门传达领导小组的重要指示、工作部署。同时,对专项行动的重大事项及时研究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专项行动办公室人员组成

  任:卢振国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副主任:梅建新  市综治办协调处处长

吴德林  市建设局城建处处长

金华平  市经贸委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

濮文蔚  工商局经检支队副支队长

吴继军  质监局监督处处长

葛松杨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孙玉国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谈建育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李征宇  市公安局信通处政委

杨继平  市公安局法制处副处长

三、专项行动办公室联络员职责及人员组成专项行动办公室联络员具体负责掌握本部门、本系统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各部门的工作安排,通报采取的工作措施,汇报日常工作情况,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工作。

联络员组成

吴春卫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业场所大队副大队长

梅建新  市综治办协调处处长

吴德林  市建设局城建处处长

金华平  市经贸委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

濮文蔚  工商局经检支队副支队长

吴继军  质监局监督处处长

 

 

 

 

        市公安局          市综治办           市建设局

 

 

 

 

        市经贸委           工商局            质监局

 

○○七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专项行动  自行车 领导小组  通知        (共印35份)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736印发

  承办人:王广华         核稿:吕平洋           审稿:卢振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