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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表彰常州市“十佳爱民警官”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605/2007-0005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局[2007]16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07-02-06 公开日期:2008-03-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本文件授予李峥等十名同志常州市“十佳爱民警官”荣誉称号,陆立才等十名同志常州市“优秀爱民警官”荣誉称号。
关于表彰常州市“十佳爱民警官”的决定

 

常 州 市 公 安 局

常公局〔200716

 

关于表彰常州市十佳爱民警官的决定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领导下,紧紧围绕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的总目标,忠实履行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广大公安民警始终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恪尽职守,顽强拼搏,扎实工作,用热情和智慧保障了经济发展,用辛劳和汗水维护了社会安宁,用鲜血和生命捍卫了法律尊严,涌现了一批执法为民、忠诚奉献、诚信服务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斗志,我们在全市公安系统开展了评选十佳爱民警官活动。经基层推荐,群众投票,评委审议,决定:

一、授予下列10名同志常州市十佳爱民警官荣誉称号,颁发奖杯,各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奖励人民币2000元。

      天宁公安分局青龙派出所教导员

关荣坤    钟楼公安分局南大街派出所主任科员

      市局刑警支队三大队教导员

赵祖植    公交分局站前派出所主任科员

苏丽军    武进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民警

刘小平    金坛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所长

刘书大    新北公安分局罗溪派出所所长

卜泓凌    市局交巡警支队天宁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刘祖明    戚墅堰公安分局潞城派出所民警

王东浩    溧阳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溧城中队指导员

二、授予下列10名同志常州市优秀爱民警官荣誉称号,颁发奖杯,各嘉奖一次、奖励人民币1000元。

陆立才   常州市拘留所民警

殷志伟   溧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探长

     市局交巡警支队钟楼大队西新桥中队中队长

     新北公安分局外事科科长

吴小平   市局110指挥中心调度科民警

张网明   金坛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城区中队副中队长

刘明亮   天宁公安分局新丰街派出所民警

姜荣佳   武进区公安局新城派出所警长

杨志伟   钟楼公安分局五星派出所副所长

赵金苟   天宁公安分局水门派出所民警

希望上述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观念,立足岗位,踏实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全力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在建设平安常州、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建功立业、作出更大贡献。

 

 

 

 

                       常州市公安局

○○七年二月六日       

 

 

 

 

 

 

 

 

 

 

 

主题词:公安政治工作  表彰  爱民警官  决定     (共印30份)

  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宣传部,

市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公安厅政治部。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7年2月6印发

承办人:陶建川        核稿:吕平洋          审稿:孙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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