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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在公安系统内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05-0003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局[2005]9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05-05-17 公开日期:2008-03-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本文件明确了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规范等。
关于在公安系统内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公安局

 

常公局〔200592

 

关于在公安系统内开展语言文字

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江苏省社会用字管理暂行规定》,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定的常州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迎接省语委检查评估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安系统的工作实际,就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和迎接省语委检查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

市局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由葛树明副局长任组长,市局办公室主任吕春范、政治部副主任顾锋、经文保处处长黄跃进任副组长,机关党委、经文保处、宣传处和各分局分管领导为成员,并在经文保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迎评工作。各分局、支队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搞好本单位的迎评工作。

二、明确规范

(一)文字规范

1、规范范围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使用的面向社会、面向公众的示意性文字,包括计算机用字、出版印刷用字;电子屏幕、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标语、印章、奖牌、证书、票据凭证用字;会议用字;各类公文和法律文书用字等。

2、规范标准

1)简化字以1986年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为标准;

2)异体中的正体字以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55年公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为标准;

3)汉字字形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1988年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为标准;

4)汉语拼音以1958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汉语拼音方案》为准。用汉语拼音拼写现代汉语以198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为准。

3、用字不得出现下列不规范情况:

1)使用错别字;

2)使用超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允许范围的繁体字;

3)使用国家已废止的异体字和不规范的简化字;

4)使用国家已废止的印刷字形;

5)其它不规范使用的语言文字。

4、全市各公安机关凡使用了繁体字的应尽快纠正,其中属于手书繁体字的必须在醒目的位置标注规范字。计算机软件所涉及的中文信息处理用字应采用规范字;进入计算机互联网络的各类中文信息也应采取规范用字。

(二)语言规范

1、要把普通话作为会议用语、公共用语、工作交流用语,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的公安民警在工作期间应将普通话作为服务用语。

2、要把普通话作为公务员录用的重要参考条件,并把普通话培训列入公务员培训内容之中,培训合格率要达到100%

三、做好迎评工作

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将于200510月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省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根据市语委的迎评方案,将我局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从现在起至615,各单位要对照标准完成自查整改,并于615日前将本单位自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市局办公室;

(二)61619日,市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工作和迎评工作进行检查;

(三)经文保处要于620日前按市语委要求和评估标准要素准备好各类工作台账以及市局的迎评汇报材料,市局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好经文保处完成这项工作。

8月中旬,市语委将组织全市模拟检查。

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是关系到纯洁祖国语言文字、促进文化交流、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维护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工作,做为市语委的成员单位和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各级公安机关都要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积极行动起来,按照统一的布署,认真扎实地开展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和迎接省组织的检查评估工作。

 

附:1、常州市公安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党政机关指标要素及评分标准

 

 

常州市公安局

○○五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经文保  语言文字  规范化  管理  通知

  报:市政府。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5年5月17印发

  打印:崔燕雯         校对:孙惠仁        (共印15份)

附件一:

 

常州市公安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长:葛树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吕春范   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黄跃进   市公安局经文保处处长

  员:薛锦良   市局机关党委书记

        孙惠仁   市公安局经文保处副处长

        翟小平   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副处长

        巢国虎   天宁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徐建松   钟楼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朝辉   新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宋光明   戚墅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附件二:

江苏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党政机关指标要素及评分标准

     

     

评估

方式

满分

标准

扣分

标准

1

受评机关对公务员语言文字规范有无要求

查阅

资料

均有要求,

1

有任一机关无要求,扣0.2

2

受评机关有无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

查阅

资料

均有领导分管,1

有任一机关无领导分管,扣0.2

3

受评机关有无检查改进措施

查阅

资料

均有检查改进措施,2

有任一机关无措施,扣0.4

4

普通话是否成为会议用语

随机

座谈

均能基本做到,4

有任一机关做不到,扣0.8

5

普通话是否成为公共用语

随机

座谈

均能基本做到,2

有任一机关做不到,扣0.4

6

普通话是否成为交际用语

随机

座谈

均能基本做到,2

有任一机关做不到,扣0.4

7

普通话是否成为机关内部的工作语言

随机

座谈

均能基本做到,4

有任一机关做不到,扣0.8

8

是否把普通话列入公务员培训内容

查阅

资料

均能做到,

4

有任一机关做不到,扣0.8

9

受评机关对应培训人员培训率

查阅

资料

80%6

不足80%,达50%,扣2分;不足50%,扣4分;尚未开始,全扣

10

受评机关是否把普通话作为公务员录用参考条件

查阅

资料

均作为参考条件,2

有任一机关没做到,扣0.4

11

名称牌用字

实地

考察

完全规范,

8

1个不规范字扣1

12

公文用字

抽查

公文

完全规范,

6

文头有1个不规范字扣1分,正文有1个不规范字扣0.1

13

印章用字

抽查有印章的公文

完全规范,

6

1个不规范字扣0.1

14

标志牌用字

实地

考察

完全规范,

5

1个不规范字扣0.2

15

指示牌、电子屏幕、标语用字

实地

考察

完全规范,

5

1个不规范字扣0.1

*总分为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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