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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表彰2004年度全市公安机关大练兵活动先进集体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605/2005-0005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局[2005]1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05-01-26 公开日期:2008-03-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本文件对在2004年度全市公安机关大练兵活动的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
关于表彰2004年度全市公安机关大练兵活动先进集体的决定
常公局[2005]10号

 

常州市公安局

常公局〔200510

 

关于表彰2004年度全市

公安机关大练兵活动先进集体的决定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20045月,公安部、省厅部署开展大练兵活动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根据市局《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坚持全警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民警应知应会的基本理论、基本法律、基本业务、基本技能、基本战术和基本体能,多措并举,战训合一,着力开展政治、业务、体能三大练兵,全市公安民警的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实战技能和身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得到明显增强,为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常州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活动中,涌现出一批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措施到位、成效明显的大练兵工作先进单位,经市局综合考评,决定对下列6个先进集体和3个优秀组织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一、授予下列6个单位2004年度全市公安机关大练兵活动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金坛市公安局                市局行动技术支队

新北公安分局                市局治安支队

武进区公安局                市局交巡警支队

二、授予下列3个单位2004年度全市公安机关大练兵活动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钟楼公安分局                市局国保支队

市局消防支队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把大练兵成果转化为战斗力。在新的一年里,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探索练兵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努力提高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驾驭社会治安局势、处置突发事件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为建设平安常州、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常州市公安局

○○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公安政治工作  大练兵活动  表彰  决定

报送:省厅政治部、大练兵办。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5126印发 

  打印:崔燕雯         校对:冯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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