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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民政局2012年工作计划
索 引 号:014109672/2012-0004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2012-02-12 公开日期:2012-02-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省市计划编制要求,制定并执行《常州市民政局2012年工作计划》。
常州市民政局2012年工作计划

 

常州市民政局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全市民政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富民强市和“两个率先”,以提升民生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加快民政事业转型升级作为主线,以法制化、标准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信息化为支撑,继续依托继续依托纳入政府十件实事的“助老帮困”工程,加强政策配套的创制创新、公共服务的共创共享和社会建设的先试先行,在促进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应对民生保障的新挑战和构建社会和谐的新格局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1、围绕低保提标,继续优化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格局。省委、市委“民生幸福工程”明确提出,要着力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一是切实做好困难群体收入倍增工作。严格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市区城乡低保标准从435/月提高至490/月;农村五保和“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分别按照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提标;市区五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困难家庭一次性补助标准分别从200/人提高到300/人、1000/户提高到1200/户。二是有效落实新型医疗救助政策。按照新出台的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办法和实施意见要求,充分落实好救助范围的扩容、救助标准的提高和救助机构的增点,进一步健全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为基础,以惠民医疗和医疗救助为补充的新型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三是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到影响。完善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当月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在3%-5%之间时,对重点优抚、城乡低保对象等九类困难群众按月以当地低保标准的1/12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月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在5%以上时,价格补贴标准在当月补贴的基础上增加50%四是不断加强防灾减灾救助力度。坚持应急救灾和常态减灾并重,继续开展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全面提高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强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专业救灾队伍和志愿者救援队伍相统一的管理模式。

2、围绕服务提质,加快形成多元发展的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养老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民生幸福工程”的明确要求,也是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求。一是继续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德安医院迁扩建工程,年内完成土建部分的70%;加快推进溧阳、天宁、钟楼等地福利中心建设,全市新增养老床位1700张,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二是不断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继续开展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星级创建活动,并对五星、四星和三星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进行奖励。加快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提高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覆盖率。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利用集体空置房或空闲地,建立小型互助式老年集中居住生活区和小型托老所;拓展敬老院服务功能,使其成为集供养、寄养、社区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综合福利中心。三是大力提升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建立常州虚拟养老院,开发老年人信息管理系统和为老呼叫服务系统,为空巢老人和80岁以上失能老人安装居家呼叫系统。“12349服务平台新增加盟企业数量超200家,服务量超5万件。

3、围绕普惠提速,重点推进适度普惠的民生福利格局。按照全省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建设推进会要求,加快“四大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一是积极推进适度普惠型老年人福利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常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布《常州市2011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成立老年大学联谊会,新增10所镇(街道)老年学校,方便老年人就近入学。继续开展与“空巢老人”共度元宵佳节活动,举办首届苏南老年文艺表演邀请赛,召开十佳健康老人评选表彰及庆祝全国第3个敬老月系列活动。二是积极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按上年度孤儿保障标准的10%对孤儿供养标准提标,使孤儿养育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1258/月和755/月。建立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积极开展困难儿童福利救助工作。三是积极推进适度普惠型残疾人福利体系建设。在今年出台《常州市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残疾人救助与相关救助政策的衔接,提高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水平。四是积极推进全民共享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加强部门协作和社会协同,积极探索范围更为广泛、内容更为综合、体系更为系统、功能作用更为积极、制度层次更为高级的社会福利制度。出台惠民殡葬政策,对所有无丧葬补贴人员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此外,大力发展福彩和慈善事业,筹集更多的彩票公益金和慈善资金,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

4、围绕社区提升,全面探索共治共建的社会治理格局。构建以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人才“三社联动”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格局,是“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重中之重。为此,要抓住省厅在全省遴选一批实验基地进行“三社联动”实践创新试点的机遇,积极探索,增强主动,努力在社会建设的时代要求下抢占制高点、争创新优势。一是完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夯实社会管理基础。继续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行“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管理服务模式,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达标覆盖率分别达80%70%。积极开展城市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和农村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实现城市社区硬件再上新水平,农村和谐社区达标率不低于70%。以信息化试点为契机,整合部门网络资源及业务数据,实现所有农村社区网络全覆盖和数据完全共享。二是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系,激发社会管理活力。按照即将下发的《关于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实施社会组织培育管理行动计划,重点在探索推进社会组织服务功能提升、培育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及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推广和发展一批服务能力强、公信力高和影响力大的示范性社会组织及公益品牌项目。三是探索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增强社会建设合力。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逐步建立起专业化、职业化和规范化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集中开展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组织完成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积极推进社会工作岗位的开发和设置,全面推广福利院试点经验和儿福院试点进程,力争民政系统社会工作有新起色、服务对象受益率有新提升。

5、围绕双拥提级,有效推进军民融合的双拥工作格局。2012年,全市各级民政系统要以“军民融合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军民共建的力度,深入推动社会化拥军、优待抚恤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实。一是深入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紧紧围绕国防和军队建设主题主线,大力开展科技拥军、人才拥军、政策拥军、文化拥军等活动,积极支持驻常部队做好以军事斗争准备为龙头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组织召开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总结表彰大会,重点宣扬一批双拥工作先进典型。修订和完善随军家属安置政策,进一步做好随军家属安置、随迁子女入学入托等工作。二是着力提高优抚工作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慰烈工程”实施成果。继续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确保抚恤优待对象生活和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积极推进全市城区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年内实现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全覆盖。三是不断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继续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确保安置100%认真做好金坛、溧阳城乡退役士兵货币安置金标准统一工作。继续提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参训率、就业率及“双证”获取率,确保培训质量。重点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购买现有住房及购房面积未达标货币补差工作。

6、围绕项目提档,着力构建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格局。围绕“十二五”期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顺应现代社会管理和社会文明发展趋势,着眼于基础保障、系统支撑和能力提升,实现民政公共服务新的突破。一是不断加强民政项目建设。科学预测未来一段时期的社会发展需求,规划和建设一批功能齐全、规模条件在全省乃至全国领先,与国际接轨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要科学论证,积极做好市福利院、“四中心一站”、殡仪服务中心等储备项目的基础工作,争取尽快立项,推动储备项目向备选项目转变。二是不断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服务。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完善检查验收工作。切实做好常镇线、金溧线界线联检工作,巩固平安边界创建成果。充分利用地名文化保护课题研究成果,进一步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三是不断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服务。以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为抓手,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争创3A2家、4A1家。以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启用为契机,加强婚姻登记机关信息化建设,以婚姻行业协会为平台,大力拓展婚姻公共服务内容。四是不断加强收养登记和救助管理服务。严格收养登记程序,建立依法收养的长效机制,启用全国收养登记信息系统及新式收养登记字号,切实做到依法登记和依法收养。继续推进救助管理城乡一体化,指导和督促金坛、溧阳市建立健全救助管理机构。五是不断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坚持殡葬服务公益性方向,把开展惠民殡葬与推行绿色殡葬、文明办丧结合起来,将骨灰的生态化处理和立体式存放纳入基本丧葬服务项目之中。进一步规范公墓管理,切实加强经营性公墓年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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