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民政局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1年全市民政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继续明确“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发展主线,以创新发展为驱动,以城乡统筹为重心,以服务均等为目标,凝聚团队合力,夯实发展基础,创建品牌特色,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的民政事业格局,适度普惠的民生福利格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格局,共建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促进民政事业取得跨越式发展。
一、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1、不断提高困难群体生活救助水平。市区低保标准从390元/月提高到430元/月;年末,市区低保对象增发一个月全额低保金390元,低保边缘困难家庭一次性生活补助从800元/户提高到1000元/户,特困职工家庭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1000元/户;当季度平均物价指数达到或超过3%,即对城乡低保等九类低收入群体,按当地低保标准的25%发放物价补贴。
2、继续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根据《常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加大推进规范化建设力度,坚持以“健全制度、规范操作、提高素质、改善条件、促进公平”为目标,全面提高基层低保管理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使社会救助制度真正惠及广大困难群众。切实做好全国低保信息系统数据采集软件的培训和城乡低保、五保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录入工作,推进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定系统建设,搭建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电子比对平台,增强收入核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及时调整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标准和范围。政府全额资助市区低保、三无、五保和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在原有对市区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开展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对市区三无、五保、低保边缘困难、无固定收入重残对象、特困职工、单亲贫困母亲、贫困家庭儿童及孤儿等困难人群,实施医疗救助;对城区低保重症精神病人门诊自费部分全额资助,对城区低保边缘重症精神病人门诊自费部分资助50%。
4、切实加强慈善救助力度。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继续扩大“一日捐”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积极实施以“六助”为主的慈善救助,进一步完善慈善救助项目库,不断提升救助水平,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全年安排1500万元对市区低保、低保边缘等困难群体开展慈善救助,其中,慈善大病救助1500人以上,资助困难大学生800人以上;援助3000名困难人员就业。对全市特困家庭幼儿及孤残幼儿每人每年免收保育教育费1000元,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免费中职教育。
二、切实增强防灾减灾应急能力
5、不断完善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健全各级综合减灾协调机制,推行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加强灾害信息员培训,不断提升灾害信息员的职业化水平和业务素质。强化科技防灾减灾理念,切实提高减灾效率。综合利用城乡公共设施,建设一批城乡统一标识的避灾场所。积极推动各级组织开展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注重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性演练,进一步增强预案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协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6、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2011年,新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个,全面提高城乡社区综合防御灾害能力。组织好“国家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三、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7、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设施水平。贯彻落实《关于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继续实施“爱老助老”工程,加快推进多元化、专业化养老机构建设,开工建设市老年康复中心和武进区养老公寓项目,钟楼区运河山庄老年养老院、戚墅堰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年内竣工,全年新增养老机构床位1800张。
8、继续加快居家养老服务实体建设。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成A级以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331个,全市总数达738个。在已建民族鱼舫老年配餐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市区增建老年人助餐点20个,总数达50个以上,以有效缓解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做强做优“12349”便民服务平台,全年服务超过1万人次,及时向老年人提供多元化服务。
9、着力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依托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建立养老护理人才培训中心,开展学历教育和培训,继续实施“百名养老机构负责人管理培训工程”,组织第3、4期养老机构负责人开展国际理念培训;继续实施“千名养老护理员专业高校培训工程”,组织中、高级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年内完成培训养老专业人员600人次以上,适时组织技能比赛。新建区级老年大学两所,达到辖市(区)老年大学教育全覆盖。
10、积极营造尊老爱老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五年一度的全国定点城乡老年人口追踪调查工作,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推动全市老龄事业健康协调发展。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老年文艺会演和老年书画展,开展第四届“牵挂你的人是我”与空巢老人共度元宵节、全国第2个敬老月和省市第24个敬老日等系列活动,弘扬爱老助老传统美德。深入开展老年维权咨询等活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探索建立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
11、切实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水平。坚持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床位和附属设施建设,使“五保”供养机构集中供养能力达到85%,“五保”集中供养率稳定在80%以上,确保实现供养全覆盖。落实“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不断提高“五保”对象生活水平,确保“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12、继续推进特困残疾人生活救助。加强残疾人救助与相关救助政策的衔接,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救助政策,提高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水平。继续落实对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的生活救助,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00%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60%发放生活救助金。
13、不断提高儿童福利生活水平。加强儿童福利院的硬件改造和软件提升,打造集养护、医疗康复、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省内一流的儿童福利机构。出台《关于加强常州市孤儿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全市孤儿调查摸底活动,进一步提高孤儿养育水平和生活质量。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孤儿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畴,同时享受医疗救助政策,解决其教育、就业、住房等问题。扩大儿童福利覆盖面,将手术康复计划由孤残儿童向贫困家庭儿童扩展,使更多贫困疾患儿童受益。积极落实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制度,有效缓解患儿家庭的医疗困难。
14、着力发展福利彩票事业。加大布点力度,力争全市投注机达1000台;加强绩效考核,力保刮刮乐销量取得新突破;严格安全运营,着力提升“中福在线”大厅销量,积极构建电脑票、即开票、中福在线等票种协调发展的销售格局,不断提高福彩发行量,力争实现“考核5.9亿、奋斗7 亿、冲刺8亿”的年度目标。坚持福彩发行宗旨,广泛开展各类福彩公益活动,做大做强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切实提升品牌效应和公益形象。严格执行《彩票管理条例》,确保彩票销售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五、全面深化城乡和谐社区建设
15、加大统筹城乡社区科学发展。制定并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城乡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以及工作措施。编制市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专项规划,从根本上解决市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问题。
17、继续深化和谐社区创建成效。强化工作力度,统筹社区发展,修改和完善和谐社区标准,加强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等工作,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度、满意度,力争有一批社区达到和谐社区标准。
18、不断加强农村示范社区建设力度。适应城市化进程要求,研究解决城郊接合部、新建小区居民自治组织的缺位问题和新市民参与社区自治的新途径。制定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达标标准,出台农村社区建设考核办法,重点推进金坛、溧阳、武进和新北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年内示范达标率在20%以上。
19、着力提升社区专职工作者水平。依托相关院校,重点围绕新农村建设、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社区建设等内容,组织开展第二期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不断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综合素质。
20、继续开展社区道德讲堂示范点建设。通过现场观摩,交流学习等形式,年内创建10个社区道德示范点。
六、有效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
21、进一步做好优待抚恤工作。根据国家《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江苏省〈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办法》,出台新的《常州市军人抚恤优待细则》。完善各类抚恤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好城乡一体化的预案和工作对接,及时调标。进一步完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和抚恤优待对象医疗保障政策,严格工作流程,做好新评、补评、调整残疾等级和“两参”人员生活补助以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紧做好普查、统计工作。完成市革命烈士纪念堂改造工程。
22、扎实做好技能培训和接收安置工作。全面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确保货币安置达95%,安置率100%。搭建就业平台,与人社局联合举办两场退役士兵就业招聘洽谈会。扎实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确保参训率达85%以上,就业率、双证获取率95%以上。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承训学校沟通,定期对各辖市(区)和承训学校进行督查,确保培训质量。认真落实“两个”待遇,全面完成军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任务。以军供正规化建设25周年为契机,落实“四个保障”新模式,保证军供任务圆满完成。
23、确保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深入开展科技拥军、人才拥军、保障拥军、政策拥军,继续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主动配合部队完成教育训练、战备执勤、科研试验和多样化军事任务,进一步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确保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
七、加快建立现代社会组织制度
24、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建立联系点制度,定期上报创建情况,选树一批创先争优活动典型,全方位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社会组织,创造性地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5、建立健全社会组织长效管理机制。完善社会组织年检、重大事项报告、分类培训和信息联络员制度,建立健全选举、决策、管理、财务、诚信自律、服务承诺和信息公开等内部管理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民主运行机制。
26、全面深化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修订完善考核机制,分类细化考核标准,着力加强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强对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对评估工作的认识,扩大共识,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八、努力提高专项事务服务水平
27、切实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按照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强化地名文化保护和传承,推动地名文化创新发展。按照国家《地名标志》标准(GB17733-2008),进一步完善城乡地名标志设置,提升城乡地名标志标准化。组织开展苏皖线、武金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
28、不断提高婚姻、收养登记和救助管理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婚姻登记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工作,切实提高婚姻登记管理与服务水平。规范收养登记程序,严格按照《收养法》、《登记办法》的规定,做好收养、送养家庭的评估工作,建立依法收养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依法登记和依法收养。创新救助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救助,不断拓展救助管理工作新领域。认真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指导、督促金坛、溧阳市建立健全救助管理机构,推进救助管理城乡一体化。
29、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加强公墓管理,推动公墓生态建设,倡导绿色殡葬,完善殡仪服务网络,满足市区居民文明治丧需求。认真做好殡葬救助工作,对九类特殊困难群体实施殡葬救助,积极推行惠民殡葬,努力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实行免费海葬,倡导文明、健康、节俭的丧葬方式。
九、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30、不断提升在建项目水平。立足高起点规划,争取多元化投入,实行专业化运作,继续深化“项目民政提升年”实施成效,加快推进以德安医院迁扩建、武进区“三老中心”、钟楼区运河山庄养老中心、戚区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等一批在建和待建项目,全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
31、精心谋划一批储备项目。科学论证方案,充分做好福利院迁建和“三中心一站”等储备项目的论证工作,争取尽快立项;根据发展要求,切实做好殡仪服务中心项目的选址工作,尽快完成骨灰安放中心的平面建筑规划设计,力争年内开工。
十、切实提升民政工作效能
32、切实提升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科学编制部门预算,积极筹措资金,有效盘活资源,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财力支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切实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促使各单位厉行节约。实行定期报表制度、数据动态管理制度、部门协调制度、质量评估与通报制度和定期业务培训制度相统一,不断提升民政统计分析水平。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促进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能力的提高。
33、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促进系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加强对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督查,继续推进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化对廉政风险点的摸底排查,采取措施,,强化内控,防微杜渐。切实做好信访和《政风热线》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34、进一步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实效,努力提高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决策能力。积极开展以“三创三评”系列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要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福利院、儿福院社会工作试点进程,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专业化水准。深入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制定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强化“三合一”平台监督管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和管理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扎实做好工会、妇委会、团委、老干部、新闻宣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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