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常州市民政局重点工作安排
2010年全市民政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及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继续在“创新、发展、提高”中抢抓机遇,在“攻坚、克难、攀登”中迎接挑战,强基础,抓项目,创特色,树形象,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美好常州做出应有贡献。
一、增强保障功能,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不断提高社会救助规范化水平。完善低保政策,规范操作程序,逐步建立低收入家庭收入状况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做到收入核定到位、公开公示到位、分类施保到位、动态管理到位、打卡发放到位。严格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探索社会中介机构参与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的路径,积极推进市区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同时,全面实施重残及临时生活救助,落实救助资金,加强规范操作,做到“应助尽助”。
2、扎实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今年市区要在去年平台建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救助能力建设;各辖市区均要建立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医保、新农合同步结算。在此基础上,完善资助参合参保、诊疗费用减免、医疗统筹补偿、医疗救助补助、慈善大病救助多措并举的有梯次、多元化、全覆盖的医疗救助保障体系。
3、着力发展慈善福彩事业。在继续开展“助学、助医、助老、助孤、助残、助困”等“六助”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慈善救助项目研究,强化品牌效应,建成定向捐助项目库;加强慈善组织监管,进一步提升慈善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大力倡导驻市中央、省级各大企、事业等单位支持我市慈善事业,进一步壮大全市慈善基金总量,不断增强慈善救助实力。同时,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巩固提高电脑票,创新突破即开票,稳步发展“中福在线”。
二、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养老事业发展
4、统筹谋划养老事业。编制《常州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出台《常州市关于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召开全市养老服务大会,成立养老协会。
5、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社区老年日间服务中心和助餐点建设,全年新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300个以上。建设爱心护理院,设立床位200张,实现医疗机构达标。建设为老服务平台,为市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便民信息等上门服务,提升我市为老服务的功能和水平。同时,开展境内外双向互动培训,全力提升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素质和能力。
6、继续调整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民办投资新建和新增床位每张补贴3000—4000元,租赁创办养老机构和新增床位每张补贴1000元;对居家养老和入住养老机构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月补贴200元,对列入补贴对象的介护(全护理)人员补贴标准提高到300元。同时,积极扶持老年日间服务中心和助餐点的发展,建立考核制度,根据服务质量,对运行良好的服务中心和助餐点实施以奖代补。
7、大力倡导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推进全市老年精神关爱工作,积极开展省敬老爱老模范市、县(区)和老有所为人物争创活动。深入开展“牵挂你的人是我”与空巢老人共度元宵佳节、第二届“十佳”孝星评选活动和庆祝敬老日等系列活动,弘扬尊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
三、做好换届选举,营造和谐社区环境
8、全力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尽快出台《常州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和全市选举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动员大会,确保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力争社区直选比例达50%,全面提升我市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9、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平台向农村延伸。加快建设农村社区信息系统,将现有的城市社区信息化系统延伸到农村,形成全市统一的民政信息化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基层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实现基层民政工作台账电子化和高效率的网上传输,在为各级领导、政府部门提供更为及时、准确的基层数据的同时,切实为基层减负。
10、扎实抓好和谐社区建设。对照《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创建标准》,深化和谐社区建设,力争有一批辖区、街道、社区达到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标准。同时,会同市发改委制定社区建设规划及规范,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促进我市社区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四、完善福利政策,提升社会福利水平
11、切实提高特殊群体的供养质量。进一步做好城镇“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工作,做到供养全覆盖,“五保”集中供养超过80%。落实“三无”对象和“五保” 供养对象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12、多措并举提升儿童社会福利水平。加大对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患者专项救助力度,切实推进“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等项目的实施。同时,建立并落实孤儿福利津贴制度,社会散居孤儿、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600元、1000元以上。
五、举行实战演练,增强防灾救灾能力
13、积极开展创建减灾示范社区活动。全面推广“河海社区”和“花溪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典型经验,2010年力争创建1-2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同时,完善市、辖市区、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救灾信息网络,建立市、区两级灾情信息会商制度,进一步完善灾情快速报告和灾情会商评估机制。
14、进一步增强应急救灾反应能力。按照实战要求,举行包括物资紧急调运、救灾帐篷搭建、灾民生活救助、人员转移、救灾物资回收等内容的救灾演练,提高实战技能,完善应急预案。同时,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统一标识,年内建成30个应急避难场所。
六、加大培育力度,促进社会组织发展
15、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年内建成3个公益性社会组织孵化器;突出重点领域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服务功能,扶持发展示范性慈善公益组织、基层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每个城市社区发展2个以上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
16、积极开展民间组织规范化评估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评估体系,逐步形成政府指导、社会参与、规范运作的社会组织综合评估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严格执法监察工作,提高分类管理社会组织的水平。
17、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和年度检查工作中,通过实行“双报双推”制度,加强党的组织建设;通过建立“党员工作站”和“党员活动小组”,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社会组织领域的党建工作力度。
七、强化创建举措,提高双拥优抚安置水平
18、不断提高优抚工作水平。抓紧出台《常州市军人抚恤优待细则》,重点提高并统一城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施“慰烈工程”,启动搬迁散葬烈士墓和维修工作。同时,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等多种形式的精神抚慰活动,提升优抚对象的心理满足感和荣誉感,丰富优抚工作内涵。
19、加大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力度。科学合理制定计划,有序组织实施培训,确保退役士兵实际参训人数达到应参训人数的80%以上,“双证”获取率和就业率达到95%以上。切实组织好退役士兵就业招聘会,促进退役士兵就业,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军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同时,加强军休工作规范化管理和军供站正规化建设。
20、不断推进双拥工作的创新发展。抓紧修订《常州市拥军优属工作实施细则》,认真筹备全市双拥工作会议,切实做好2010年度驻常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以“双三好”、“新双三好”和双拥“七进”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科技拥军、行业拥军、社区拥军、法律拥军、社会组织拥军和学习型军民共建活动,扎实开展军地互办实事活动,为我市2011年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打下扎实基础。
八、切实履行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1、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巩固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建立区划界线地名信息管理系统和“常州地名网站”,形成信息畅通、上下联动、功能齐全的地名公共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程序,努力提高地名文化品位。组织开展常泰线、武天线、武钟线、武戚线等市、区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
22、严格规范婚姻、收养登记和救助管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推进新北、戚区婚姻登记机构达标工作,力争7个辖市(区)全部建成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规范婚姻、收养登记程序,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100%。编制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人等救助处置流程,构建上下联动、以块为主、部门结合、各司其职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和流浪乞讨少年儿童救助教育机制,强化管理职能,提高救助水平。
23、大力推进殡葬服务。顺应文明城市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强化殡仪服务网络建设和公墓管理,扎实推进殡仪馆骨灰安放中心建设,改善殡仪管理环境和水平,倡导海葬新风。同时,精心组织,务实举措,破解难点,全面解决塔陵遗留问题。
九、夯实民政基础,推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4、精心谋划民政项目建设。抓住省“项目提升年”的契机,发挥各级民政部门的主体作用,创新思路,大胆探索,拆除围墙,拓展平台,通过合资、入股以及公有民营、公扶民建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千方百计吸引民资和外资,新建一批上档次、上水平、上规模的养老服务机构,提升一批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各辖市(区)、街道要建有一处综合性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中心,每个社区都建有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活动站。全力做好德安医院迁建提升工程,年内确保开工建设。
25、着力增强民政队伍素质。高度重视民政自身建设,鼓励广大干部加强学习,创新理念,更新知识,不断提升政策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大民政技能人才岗位设置力度,加强培训,引进人才,政策激励,提升民政技能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民政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活动,努力为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26、切实提高民政工作效能。今年,是我市民政系统的“制度建设年”。各级民政部门和直属单位在全面梳理现有制度规定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完善、充实、规范的工作,形成科学合理、系统配套、易记可行的民政工作制度,切实增强制度实效。强化责任意识,健全工作督查机制,对民政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要定期督查、严格问责、强化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0一0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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