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民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中心工作,围绕民政工作发展大局,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推进,实现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
一、2007年民政工作回顾
(一)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了促进城乡救助更加科学合理,我们专题赴上海、苏州考察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的实际,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并广泛征求意见,经多次修改论证,目前已经市政府颁布实施。
落实低保标准增长机制。2007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均提高20元以上,武进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了40元。目前,城市标准:五城区300元/月,金坛市、溧阳市280元/月;农村标准:武进区220元/月,新北区210元/月,金坛市、溧阳市160元/月。天宁区、钟楼区和戚区实行了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消除了城乡壁垒。同时,为了确保茅山老区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更好推进茅山老区的帮扶工作,下拨专项补助资金600万元、扶持资金16.5万元。截止12月底,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共33754户、69186人,累计发放保障金9728万元,保障人数占总人口的2%。其中,保障城市居民11629户、23758人,月人均补差177元,发放保障金4864.9万元;保障农村居民22125户、45428人,月人均补差95.7元,发放保障金4863万元。
实行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制度。一方面,实施低保家庭物价补贴办法,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发放市区城市低保家庭每月10元的自来水补贴90万元,两次发放低保家庭猪肉、粮油等副食品补贴239万元;发放9069户低保边缘家庭每户100元的一次性物价补贴91万元。另一方面,在春节前对市区城乡低保对象按上年度的保障标准增发一个月的全额低保金,发放资金1086万元,对10800户市区城市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发放每户800元的一次性补助金,发放金额864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实施多层次医疗救助。为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我市建立了大病医疗救助、门诊救助、慈善大病救助、医疗机构优惠减免等多方面、多层次的医疗救助机制。一是大力资助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截止12月31日,资助城市困难群众7283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金额255万元;资助农村困难群众48966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资助金额175万元。二是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市区城市低保对象门诊医疗救助为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的50%,年度最高限额为300元;住院医疗救助为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的70%,年度最高限额为50000元;并采用直接核报制,即患者在结算时,享受的救助金额在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直接予以扣除,患者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同时,各辖市(区)专门制定了医疗救助办法,对救助对象难以自负的医疗费用给予3000—10000元的救助。今年,全市医疗救助城市困难群众1959人次,救助金额279万元,其中市区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1335人次,救助金额184万元;救助农村困难群众8609人次,救助金额1700万元。三是实施慈善医疗救助。对患有白血病、尿毒症、癌症的1138名困难对象,按照低保对象5000元、边缘困难群众4000元、一般困难群众3000元的标准,集中发放慈善医疗救助金485.6万元。
2007年,常州市民政局、天宁区民政局、溧阳市民政局等5个单位获得“全省城乡低保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救灾救济工作有效开展。2007年,我市先后两次遭受风雹灾和一次台风灾。灾情发生后,我市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抗灾救灾,先后投入救灾款545万元,2.43万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以妥善安排,64户、95间因灾倒损房屋全部得以恢复重建,确保了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定。同时,开展了春荒、冬令救济专项工作,救济农村灾民和特困群众6万余人;完善了《常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成了常州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开展了“社区减灾”活动。目前,溧阳市、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所有社区已确定居民群众应急避险场所,总数达108个。
全面提升五保供养水平。一是全市16个“关爱工程”项目全部竣工或主体工程完工,总投入13084万元,新增床位2558张,集中供养能力达90.1%,集中供养率达74.5%,比2006年提高了2.2个百分点,超额完成了新增床位2000张(1195张用于五保供养)、集中供养能力达到80%的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目标任务。二是五保供养标准全面提高,全市集中和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分别达到年人均3545元和2809元,比上年提高10.1%和11.1%,全年共投入五保供养经费2056万元。三是敬老院人员编制得到落实,全市75家敬老院工作人员均按1:10的比例配备到位。四是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多种举措解决了五保对象看病难问题。五是城市“三无”对象供养标准全面提高。全市集中供养的“三无”对象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60元,分散供养的“三无”对象、麻风病人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4元。并适时调整寄养和住院麻风病人生活、医疗费,由每人每月200元调整到400元。
切实规范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专门设立了城区救助点,设置了救助告知牌,全年共救助1960人次,市区主要街道乞讨人员明显减少。另外,积极推进“常州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市救助站还被评为“江苏省文明救助站”。
做强做大慈善事业。建立健全慈善工作组织机构。天宁、钟楼、戚墅堰和新北四城区相继成立了慈善分会,调动了各级慈善劝募的积极性,并结合一年一度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在全市再掀慈善捐赠献爱心高潮,新增慈善基金2.34亿元。目前,我市的慈善基金总量已经达到12.7亿元,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募集一个亿的目标任务。同时,为了探索做大做强慈善事业的新路子,整合各类救助资源,搭建统一规范的慈善帮困救助工作平台,达到“共创一个目标,共用一个平台,共取一方资源”目的,建立了由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参加的慈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讨资金募集和帮困救助举措。全面推进“慈善超市”建设。天宁区率先实现了社区慈善超市的全覆盖。目前已建社区慈善超市56家,基本实现了城区社区慈善超市的全覆盖。为了规范慈善超市的正常运作,市慈善总会制定了《常州市社区慈善超市暂行规定》,“慈善超市”实现了“六个统一”,即统一名称、统一规章、统一捐赠箱、统一货架、统一领物券、统一帐卡栏。另外,在城西马公桥畔、大运河侧,规划建设一座占地1.8万平方米以慈善为主题的爱心公园,使之成为我市全民献爱心、举善义的星火燎原之处,此举属全国首创。积极开展“助医、助学、助老、助孤、助残、助灾”的六助慈善救助活动。市慈善总会除对四城区1138名困难群众,实施了485.6万元的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外,还对四城区1725名非义务制教育低保家庭困难学生,实施了305.6万元的助学救助;对全市73名百岁老人和956名困难老人,实施了40.6万元的助老救助。今年市慈善总会共救助17604人,救助金额1115万元;全市慈善机构共救助68204人,救助金额达4645万元。常州市慈善总会获得“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荣誉。
(二)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满足不同群体对社会福利的需求
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加快推进。养老政策有新的突破,3月份,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要求在全市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辅助,覆盖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体系,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实行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以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事业。随之,我们召开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会议,并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公安等9个部门制定下发了《常州市养老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市区养老服务补贴操作规程》等文件,为推行并实施养老方式多样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创造了条件。目前,全市有各类养老机构104家,床位11087张,其中敬老院75家,床位5558张,养老福利机构床位总量达到全市老年人口的17.7‰。年末,我们对城区养老福利机构进行了考核验收,并及时发放城区21家验收合格的养老福利机构补贴资金45万元,发放城区62名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经费5.6万元。实行养老护理员制度,先后组织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培训,全市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人员达到436人,养老服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老龄工作取得新的突破。编制了《常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老年教育上新台阶。常州老年大学喜迁新址,新校舍建筑面积6300多平方米,在校人数达3800名,教学设施和规模处于全省领先水平。敬老氛围更加浓烈。 10月19日,在市行政中心龙城大厅隆重召开了常州市庆祝第20个敬老日暨老龄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表彰了50个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80名先进个人,为60个“敬老型社区”授牌,营造了浓烈的敬老氛围。
福利企业新政策全面贯彻。2007年是福利企业政策大调整之年,我们加强工作调研和工作协调的力度,积极应对。经过辖市、区初审,对全市333家福利企业进行了审核,核准327家,使福利企业得到有效规范,残疾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另外,福利彩票销售再创佳绩。通过加大福利彩票销售结构、网点布局调整力度,加快“刮刮乐”彩票的社会化网络建设步伐,增加电脑票站点数量,提高“中福在线”销售厅运行质量等措施,今年福彩销售完成2.2亿元,比去年增长45%,名列全省第5。
(三)加强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
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创建成功。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工作目标,结合建军80周年,开展了国防教育进家庭“三个一”、解放军军史巡回演讲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国防教育进家庭活动获得全国优秀组织奖。深入开展文化拥军、科技拥军活动,积极支援驻常部队建设,为部队办实事350余件,赠送慰问金、慰问品总价值1500万元。安置随军随调家属91名,其中指令性安置22名,货币安置69名,发放自谋职业扶助金319万元。实现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目标。
优抚政策全面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有效落实,全市发放抚恤补助金6270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240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市区156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同时,还享受政府残疾军人医疗专项补助。开展了重点优抚对象大调查,对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进行了登记审核,为市区378名核准对象发放生活补助18.9万元。另外,烈士褒扬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新建了瞿秋白、张太雷、恽代英“三杰”群雕工程,为我市烈士褒扬教育事业添上了精彩一笔,也为城市建设增添了一个亮点,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安置工作改革继续深化。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420名,其中退役义务兵1371名,转业士官49名。全市发放退役士兵货币安置金3055.1万元,货币安置率99.6%,退役士兵安置率100%,其中,市区实现了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安置。举办了退役士兵就业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1000多个,有120名与用人单位签约。开展了“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创建活动,军休一所被民政厅推荐为部“双和谐”创建先进单位。另外,接收安置了18名军休干部,9名无军籍退休职工,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全面落实。
(四)加强社会组织体系建设,完善服务社会功能
城乡社区建设大力加强。依法圆满完成了全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改善了社区干部队伍的素质和结构。召开了全市和谐社区建设现场推进会,对我市的和谐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部署,在全市再掀社区建设高潮。金坛市和武进区已被国家民政部列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试验市(区)。大力推进社区四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市委《关于加强城区工作的意见》,积极争取了发改委、财政等部门支持,落实经费,推进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抓住乡镇区划调整契机,整合现有资源,在有限的经费中拨款支持辖市(区)农村集镇社区建设试点,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全市新(改)建区级社区服务中心1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5个、集镇社区服务中心6个,共投入资金1.2亿元。其中,钟楼区社区服务中心面积达1.6万平方米,且功能完善,满足了居民需求。同时,各地立足高起点打造了一批村级社区服务平台新亮点。积极探索提升社区内涵和特色社区创建工作,从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和民间组织队伍建设入手,广泛开展社区服务和社区活动,社区建设整体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今年我市新创五星级社区4个,四星级社区16个,三星级社区23个,示范社区10个。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全市有300多个社区完成了社区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大力推进撤村建居工作,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市区撤村建居工作意见》。与此同时,我市在全省率先设立职业社会工作处,努力探索由组织部门牵头,以民政部门为主、人事部门等参与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新格局。我们按照《常州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资格标准及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组织多次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资格培训与考试。今年有316人通过初级考试,67人通过中级考试,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持证上岗率100%。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大力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全市新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11个。全面部署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选举工作指导,严格选举程序,及时研讨选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选举工作依法圆满完成。金坛市、溧阳市、新北区行动快、措施实,在全市率先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民间组织健康发展。以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为年检重点,对436家民间组织进行年检,年检率达99%。积极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目前我市已登记社区民间组织340家,其中新批106家,超额完成了全年80家的工作目标,得到省厅领导的肯定。大力推进行业协会改革。由市委组织部、民政局、人事局、监察局联合督办政会脱钩,此举实为全省首创;加大行业协会培育发展力度,起草了《常州市行业协会“十一五”发展规划》,新批了“常州市电动车行业协会”等8家行业协会。清理民间组织的评比、达标、表彰。核准民间组织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33项,评出先进集体6个,先进工作者12个。加大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扶持,降低登记门槛,加大指导力度,使其持续增长,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严格查处非法社团。对“福建南安石材工业协会常州分会”未经批准在电视等媒体进行报导的行为,我们及时令其停止活动,就地解散。
(五)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规范专项社会行政事务
区划地名工作规范有序。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做好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将58个镇调整为37个镇和4个街道,使全市镇的数量减少42.2%,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区划布局。抓住这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契机,积极建议市委、市政府“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利用部分镇合并后的办公及服务用房,规划建设集镇社区服务中心,以推进农村集镇城市化建设步伐。”与此同时,对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区域界线进行勘定;对市区55条主要道路路牌和门牌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楼幢、单元、门牌实施制作安装和更换;为巩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成果,开展了常镇线、金溧线、武金线的联检,并与镇江签定平安边界的协议,强化边界地区的界桩维护责任意识,促进了边界地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婚姻登记严格依法办理。通过组织宣传和培训,规范了婚姻登记工作程序,提高了服务水平,登记合格率100%。全市结婚登记30421对,离婚6282对,办理收养登记320件。
殡葬管理改革不断深化。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快殡葬设施建设和殡葬事业发展,我们制定下发了《常州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殡葬改革的发展方向、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为深化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提供了依据。同时,强化经营性公墓管理,严查非法公墓,督促处理好塔陵遗留问题,各塔陵按省政府要求制定了处理塔陵遗留问题方案,进展明显,同时积极倡导海葬、草坪葬和树葬等多种骨灰处理形式,树立文明新风。
此外,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2007年是常州民政史上基础建设投入最大、项目最多的一年,全市民政基础建设多元投入资金近5亿元。我们突破传统的建设模式,引进民间资本,由常州天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全额捐献1700多万元承建市儿童福利院,开创了常州历史上巨额捐建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的先河。常州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常州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正在建设中。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床位400余张、投资1200万元的福利院危房改造项目工程也已奠基。戚墅堰区老年福利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由区政府投资1500万元,主体工程已完成60%。此外,金坛市、武进区以及市德安医院、烈士陵园等地区和单位也都正在规划或建设一些较大规模的公益性项目。
同时,直属单位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经营效益稳步提高,全年实现综合效益6730万元,同比增长7.45%。“党员进老区、万人帮万户”活动深入开展,民政行风建设、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政信息宣传、财务审计、信访、安全等工作也取得了明显实效。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民政工作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概括起来,一是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各级民政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求稳怕乱“等、靠、要”思想。二是改革创新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民政工作的体制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相适应,存在着关系不顺、活力不足的现象,发展模式、服务方式还相对粗放,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三是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单位服务力量不足、队伍素质不高、服务设施欠缺、服务设备陈旧、服务手段简陋,与繁重的服务任务和服务要求还远不相适应。这些薄弱环节,需要我们认真加以解决。
2007年民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中心工作,围绕民政工作发展大局,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推进,实现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
一、2007年民政工作回顾
(一)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了促进城乡救助更加科学合理,我们专题赴上海、苏州考察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的实际,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并广泛征求意见,经多次修改论证,目前已经市政府颁布实施。
落实低保标准增长机制。2007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均提高20元以上,武进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了40元。目前,城市标准:五城区300元/月,金坛市、溧阳市280元/月;农村标准:武进区220元/月,新北区210元/月,金坛市、溧阳市160元/月。天宁区、钟楼区和戚区实行了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消除了城乡壁垒。同时,为了确保茅山老区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更好推进茅山老区的帮扶工作,下拨专项补助资金600万元、扶持资金16.5万元。截止12月底,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共33754户、69186人,累计发放保障金9728万元,保障人数占总人口的2%。其中,保障城市居民11629户、23758人,月人均补差177元,发放保障金4864.9万元;保障农村居民22125户、45428人,月人均补差95.7元,发放保障金4863万元。
实行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制度。一方面,实施低保家庭物价补贴办法,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发放市区城市低保家庭每月10元的自来水补贴90万元,两次发放低保家庭猪肉、粮油等副食品补贴239万元;发放9069户低保边缘家庭每户100元的一次性物价补贴91万元。另一方面,在春节前对市区城乡低保对象按上年度的保障标准增发一个月的全额低保金,发放资金1086万元,对10800户市区城市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发放每户800元的一次性补助金,发放金额864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实施多层次医疗救助。为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我市建立了大病医疗救助、门诊救助、慈善大病救助、医疗机构优惠减免等多方面、多层次的医疗救助机制。一是大力资助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截止12月31日,资助城市困难群众7283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金额255万元;资助农村困难群众48966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资助金额175万元。二是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市区城市低保对象门诊医疗救助为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的50%,年度最高限额为300元;住院医疗救助为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的70%,年度最高限额为50000元;并采用直接核报制,即患者在结算时,享受的救助金额在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直接予以扣除,患者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同时,各辖市(区)专门制定了医疗救助办法,对救助对象难以自负的医疗费用给予3000—10000元的救助。今年,全市医疗救助城市困难群众1959人次,救助金额279万元,其中市区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1335人次,救助金额184万元;救助农村困难群众8609人次,救助金额1700万元。三是实施慈善医疗救助。对患有白血病、尿毒症、癌症的1138名困难对象,按照低保对象5000元、边缘困难群众4000元、一般困难群众3000元的标准,集中发放慈善医疗救助金485.6万元。
2007年,常州市民政局、天宁区民政局、溧阳市民政局等5个单位获得“全省城乡低保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救灾救济工作有效开展。2007年,我市先后两次遭受风雹灾和一次台风灾。灾情发生后,我市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抗灾救灾,先后投入救灾款545万元,2.43万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以妥善安排,64户、95间因灾倒损房屋全部得以恢复重建,确保了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定。同时,开展了春荒、冬令救济专项工作,救济农村灾民和特困群众6万余人;完善了《常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成了常州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开展了“社区减灾”活动。目前,溧阳市、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所有社区已确定居民群众应急避险场所,总数达108个。
全面提升五保供养水平。一是全市16个“关爱工程”项目全部竣工或主体工程完工,总投入13084万元,新增床位2558张,集中供养能力达90.1%,集中供养率达74.5%,比2006年提高了2.2个百分点,超额完成了新增床位2000张(1195张用于五保供养)、集中供养能力达到80%的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目标任务。二是五保供养标准全面提高,全市集中和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分别达到年人均3545元和2809元,比上年提高10.1%和11.1%,全年共投入五保供养经费2056万元。三是敬老院人员编制得到落实,全市75家敬老院工作人员均按1:10的比例配备到位。四是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多种举措解决了五保对象看病难问题。五是城市“三无”对象供养标准全面提高。全市集中供养的“三无”对象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60元,分散供养的“三无”对象、麻风病人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4元。并适时调整寄养和住院麻风病人生活、医疗费,由每人每月200元调整到400元。
切实规范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专门设立了城区救助点,设置了救助告知牌,全年共救助1960人次,市区主要街道乞讨人员明显减少。另外,积极推进“常州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市救助站还被评为“江苏省文明救助站”。
做强做大慈善事业。建立健全慈善工作组织机构。天宁、钟楼、戚墅堰和新北四城区相继成立了慈善分会,调动了各级慈善劝募的积极性,并结合一年一度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在全市再掀慈善捐赠献爱心高潮,新增慈善基金2.34亿元。目前,我市的慈善基金总量已经达到12.7亿元,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募集一个亿的目标任务。同时,为了探索做大做强慈善事业的新路子,整合各类救助资源,搭建统一规范的慈善帮困救助工作平台,达到“共创一个目标,共用一个平台,共取一方资源”目的,建立了由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参加的慈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讨资金募集和帮困救助举措。全面推进“慈善超市”建设。天宁区率先实现了社区慈善超市的全覆盖。目前已建社区慈善超市56家,基本实现了城区社区慈善超市的全覆盖。为了规范慈善超市的正常运作,市慈善总会制定了《常州市社区慈善超市暂行规定》,“慈善超市”实现了“六个统一”,即统一名称、统一规章、统一捐赠箱、统一货架、统一领物券、统一帐卡栏。另外,在城西马公桥畔、大运河侧,规划建设一座占地1.8万平方米以慈善为主题的爱心公园,使之成为我市全民献爱心、举善义的星火燎原之处,此举属全国首创。积极开展“助医、助学、助老、助孤、助残、助灾”的六助慈善救助活动。市慈善总会除对四城区1138名困难群众,实施了485.6万元的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外,还对四城区1725名非义务制教育低保家庭困难学生,实施了305.6万元的助学救助;对全市73名百岁老人和956名困难老人,实施了40.6万元的助老救助。今年市慈善总会共救助17604人,救助金额1115万元;全市慈善机构共救助68204人,救助金额达4645万元。常州市慈善总会获得“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荣誉。
(二)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满足不同群体对社会福利的需求
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加快推进。养老政策有新的突破,3月份,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要求在全市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辅助,覆盖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体系,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实行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以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事业。随之,我们召开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会议,并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公安等9个部门制定下发了《常州市养老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市区养老服务补贴操作规程》等文件,为推行并实施养老方式多样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创造了条件。目前,全市有各类养老机构104家,床位11087张,其中敬老院75家,床位5558张,养老福利机构床位总量达到全市老年人口的17.7‰。年末,我们对城区养老福利机构进行了考核验收,并及时发放城区21家验收合格的养老福利机构补贴资金45万元,发放城区62名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经费5.6万元。实行养老护理员制度,先后组织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培训,全市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人员达到436人,养老服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老龄工作取得新的突破。编制了《常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老年教育上新台阶。常州老年大学喜迁新址,新校舍建筑面积6300多平方米,在校人数达3800名,教学设施和规模处于全省领先水平。敬老氛围更加浓烈。 10月19日,在市行政中心龙城大厅隆重召开了常州市庆祝第20个敬老日暨老龄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表彰了50个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80名先进个人,为60个“敬老型社区”授牌,营造了浓烈的敬老氛围。
福利企业新政策全面贯彻。2007年是福利企业政策大调整之年,我们加强工作调研和工作协调的力度,积极应对。经过辖市、区初审,对全市333家福利企业进行了审核,核准327家,使福利企业得到有效规范,残疾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另外,福利彩票销售再创佳绩。通过加大福利彩票销售结构、网点布局调整力度,加快“刮刮乐”彩票的社会化网络建设步伐,增加电脑票站点数量,提高“中福在线”销售厅运行质量等措施,今年福彩销售完成2.2亿元,比去年增长45%,名列全省第5。
(三)加强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
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创建成功。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工作目标,结合建军80周年,开展了国防教育进家庭“三个一”、解放军军史巡回演讲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国防教育进家庭活动获得全国优秀组织奖。深入开展文化拥军、科技拥军活动,积极支援驻常部队建设,为部队办实事350余件,赠送慰问金、慰问品总价值1500万元。安置随军随调家属91名,其中指令性安置22名,货币安置69名,发放自谋职业扶助金319万元。实现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目标。
优抚政策全面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有效落实,全市发放抚恤补助金6270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240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市区156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同时,还享受政府残疾军人医疗专项补助。开展了重点优抚对象大调查,对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进行了登记审核,为市区378名核准对象发放生活补助18.9万元。另外,烈士褒扬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新建了瞿秋白、张太雷、恽代英“三杰”群雕工程,为我市烈士褒扬教育事业添上了精彩一笔,也为城市建设增添了一个亮点,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安置工作改革继续深化。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420名,其中退役义务兵1371名,转业士官49名。全市发放退役士兵货币安置金3055.1万元,货币安置率99.6%,退役士兵安置率100%,其中,市区实现了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安置。举办了退役士兵就业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1000多个,有120名与用人单位签约。开展了“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创建活动,军休一所被民政厅推荐为部“双和谐”创建先进单位。另外,接收安置了18名军休干部,9名无军籍退休职工,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全面落实。
(四)加强社会组织体系建设,完善服务社会功能
城乡社区建设大力加强。依法圆满完成了全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改善了社区干部队伍的素质和结构。召开了全市和谐社区建设现场推进会,对我市的和谐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部署,在全市再掀社区建设高潮。金坛市和武进区已被国家民政部列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试验市(区)。大力推进社区四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市委《关于加强城区工作的意见》,积极争取了发改委、财政等部门支持,落实经费,推进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抓住乡镇区划调整契机,整合现有资源,在有限的经费中拨款支持辖市(区)农村集镇社区建设试点,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全市新(改)建区级社区服务中心1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5个、集镇社区服务中心6个,共投入资金1.2亿元。其中,钟楼区社区服务中心面积达1.6万平方米,且功能完善,满足了居民需求。同时,各地立足高起点打造了一批村级社区服务平台新亮点。积极探索提升社区内涵和特色社区创建工作,从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和民间组织队伍建设入手,广泛开展社区服务和社区活动,社区建设整体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今年我市新创五星级社区4个,四星级社区16个,三星级社区23个,示范社区10个。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全市有300多个社区完成了社区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大力推进撤村建居工作,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市区撤村建居工作意见》。与此同时,我市在全省率先设立职业社会工作处,努力探索由组织部门牵头,以民政部门为主、人事部门等参与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新格局。我们按照《常州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资格标准及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组织多次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资格培训与考试。今年有316人通过初级考试,67人通过中级考试,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持证上岗率100%。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大力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全市新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11个。全面部署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选举工作指导,严格选举程序,及时研讨选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选举工作依法圆满完成。金坛市、溧阳市、新北区行动快、措施实,在全市率先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民间组织健康发展。以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为年检重点,对436家民间组织进行年检,年检率达99%。积极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目前我市已登记社区民间组织340家,其中新批106家,超额完成了全年80家的工作目标,得到省厅领导的肯定。大力推进行业协会改革。由市委组织部、民政局、人事局、监察局联合督办政会脱钩,此举实为全省首创;加大行业协会培育发展力度,起草了《常州市行业协会“十一五”发展规划》,新批了“常州市电动车行业协会”等8家行业协会。清理民间组织的评比、达标、表彰。核准民间组织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33项,评出先进集体6个,先进工作者12个。加大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扶持,降低登记门槛,加大指导力度,使其持续增长,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严格查处非法社团。对“福建南安石材工业协会常州分会”未经批准在电视等媒体进行报导的行为,我们及时令其停止活动,就地解散。
(五)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规范专项社会行政事务
区划地名工作规范有序。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做好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将58个镇调整为37个镇和4个街道,使全市镇的数量减少42.2%,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区划布局。抓住这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契机,积极建议市委、市政府“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利用部分镇合并后的办公及服务用房,规划建设集镇社区服务中心,以推进农村集镇城市化建设步伐。”与此同时,对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区域界线进行勘定;对市区55条主要道路路牌和门牌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楼幢、单元、门牌实施制作安装和更换;为巩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成果,开展了常镇线、金溧线、武金线的联检,并与镇江签定平安边界的协议,强化边界地区的界桩维护责任意识,促进了边界地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婚姻登记严格依法办理。通过组织宣传和培训,规范了婚姻登记工作程序,提高了服务水平,登记合格率100%。全市结婚登记30421对,离婚6282对,办理收养登记320件。
殡葬管理改革不断深化。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快殡葬设施建设和殡葬事业发展,我们制定下发了《常州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殡葬改革的发展方向、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为深化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提供了依据。同时,强化经营性公墓管理,严查非法公墓,督促处理好塔陵遗留问题,各塔陵按省政府要求制定了处理塔陵遗留问题方案,进展明显,同时积极倡导海葬、草坪葬和树葬等多种骨灰处理形式,树立文明新风。
此外,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2007年是常州民政史上基础建设投入最大、项目最多的一年,全市民政基础建设多元投入资金近5亿元。我们突破传统的建设模式,引进民间资本,由常州天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全额捐献1700多万元承建市儿童福利院,开创了常州历史上巨额捐建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的先河。常州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常州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正在建设中。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床位400余张、投资1200万元的福利院危房改造项目工程也已奠基。戚墅堰区老年福利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由区政府投资1500万元,主体工程已完成60%。此外,金坛市、武进区以及市德安医院、烈士陵园等地区和单位也都正在规划或建设一些较大规模的公益性项目。
同时,直属单位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经营效益稳步提高,全年实现综合效益6730万元,同比增长7.45%。“党员进老区、万人帮万户”活动深入开展,民政行风建设、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政信息宣传、财务审计、信访、安全等工作也取得了明显实效。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民政工作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概括起来,一是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各级民政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求稳怕乱“等、靠、要”思想。二是改革创新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民政工作的体制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相适应,存在着关系不顺、活力不足的现象,发展模式、服务方式还相对粗放,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三是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单位服务力量不足、队伍素质不高、服务设施欠缺、服务设备陈旧、服务手段简陋,与繁重的服务任务和服务要求还远不相适应。这些薄弱环节,需要我们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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