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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民政局2006年工作总结
索 引 号:014109672/2007-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民政局
生成日期:2006-01-01 公开日期:2006-01-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民政局2006年工作总结
常州市民政局2006年工作总结

 

 

常州市民政局2006年工作总结

 

    2006年,全市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目标,加大各项救助政策的制定完善,加大各项救助资金的多元投入,加大各项救助工作举措的有效落实,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为构建和谐常州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06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困难群众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围绕“建立规范的城乡救助体系,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这一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目标,各级民政部门创新方法,完善举措,强化管理,积极开展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截止三季度未,全市共保障城乡居民30250户、65426人,同比分别增长36%和35%,其中:保障城市居民9735户、20562人,保障农村居民20525户、44864人。累计发放保障金5082万元,同比增长33%。为切实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规范救助行为,春节前,对城乡低保对象增发一个月的全额低保金,发放总额793万元;对低保边缘困难群众给予700元和500元标准的一次性规范救济。为缓解困难群众医疗难的矛盾,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常州市市区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办法》,1-10月份,市区512人次的低保对象享受了慈善医院门诊减免和医疗救助,救助金额近44万元。同时,积极开展部门专项救助协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城乡低保对象在工商税务、医疗卫生、房屋租金、义务教育等方面的减免、优惠政策,使更多的低保困难群众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自然增长机制得到有效落实。城区低保按不低于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农村低保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农村“五保”按上年当地农民人均收入的50%,落实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均提高20元以上,市区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260元提高到2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月人均150-160元,统一提高到180元。天宁区和武进区湖塘镇率先施行城乡低保标准并轨,统一执行280元的城市标准;金坛市、溧阳市城镇低保标准也由月人均240元提高到26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月人均120元提高到140元;为落实低保家庭中特殊困难群体分类施保政策,对70岁以上老人、单身家庭、归侨侨眷和少数民族等对象保障标准再提高20%,政府规定的特殊对象可全额享受,确保全市城镇和农村占总人口的保障比例分别达1.2%、2.0%以上,茅山老区困难乡镇达3.0%左右。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截止10月底,全市共有“五保户”5749人,集中供养标准为40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2200元。为确保年内“五保”集中供养率70%的目标,市政府将“关爱工程”项目建设列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33个项目已全部建成完工,预计新增床位2360张。

慈善救助功能进一步发挥。今年以来,各地进一步加大慈善基金募集的力度,截至目前,全市慈善基金规模近10亿元,其中:市本级2.67亿元,武进区3.97亿元,金坛市1.3亿元,溧阳市1.4亿元,慈善救助能力进一步增强。根据市慈善总会年初制订的“六助”(助医、助学、助老、助孤、助残、助灾)方案,严格按照个人申报、调查核实、社会公示、总会审定的规范程序,各项慈善救助活动有效开展,一是对四城区的1052名患有癌症、白血病、尿毒症对象,实施了728万元的慈善医疗救助;二是对四城区2933名低保和困难家庭学生实施了394万元的慈善助学救助;三是省、市第十九个敬老日对全市154位百岁老人和四城区36位城市三无对象及农村五保对象实施了49万元的慈善助老救助。截至目前,市慈善总会共救助4175人,救助金额1171万元。年前,市慈善总会将安排1000万元用于慈善救助活动,其中:慈善大病救助900万元;慈善助孤50万元;慈善助残50万元。各单项救助对象的救助金额视各地情况汇总、审核后确定。

此外,各级财政下拨救灾资金111万元,灾民基本生活得到及时、妥善安排。全年救济农村灾民和特困群众31007人。“1708科目”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1708科目”总额达768万元,灾害应急响应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积极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围绕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辅助,覆盖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以国家、省养老服务社会化试点单位建设为突破口,积极制订出台扶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目前,天宁区、武进区均出台了《关于推行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完善工作网络,落实扶持政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均已通过省组织的试点验收。年末,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张。同时,大力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全年举办培训班四期,培训109人次。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已经市相关部门多次协商论证,待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拟于明年正式实施,必将对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加快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切实保障“三无”对象基本生活。及时落实“三无”对象供养标准年度自然增长机制,集中和分散供养的“三无”对象供养标准分别提高60元和24元。有效保障“三无”对象的医疗问题,分散供养的“三无”对象已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现了无偿医疗;集中供养的“三无”对象的医疗问题,除各级财政保障外,增加了慈善救助的途径,“三无”对象医疗问题得到了基本解决。

    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针对福利生产政策的调整,积极加强工作调研、工作协调和服务力度,努力为福利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福利企业稳步发展。预计全年福利企业完成销售收入200亿元,实现利税18亿元。加快福利彩票销售结构、网点布局调整力度,顺利完成“中福在线”的合理布点、开通工作,预计全年完成福利彩票销售1.52亿元,为社会积累福利彩票公益金1520万元。

    (三)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日趋规范

    高起点、规范化夯实专项事务管理基础。一是完成《常州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全市殡葬设施的发展方向、具体目标和工作举措,为加快全市殡葬设施建设和殡葬事业改革与发展提供了依据。着力规范公墓建设,严处乱建墓、建大墓、超规格建墓和乱埋乱葬行为,积极倡导海葬、树葬等文明新风。全年全市火化遗体2.2万具,火化率100%。二是规范婚姻、收养登记行为。全面推行婚姻登记机关政务公开,建立统一的婚姻登记档案数据库,工作人员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服务;及时纠正收养登记工作中的问题,规范事实收养登记行为,全年全市办理结婚登记34000对,离婚登记6200对,收养登记320名,登记合格率100%。积极推进武进区婚姻集中登记中心建设,落实中心人员编制和办公场所,实现了全市婚姻集中登记目标。三是建立“三位一体”的救助管理新机制。为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实效,今年一月份,我市建立了由民政、公安、城管三部门为主体的“三位一体”救助管理新机制,积极开展主动劝导救助,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03人次。以创建省级文明救助管理站为契机,加大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目前,已通过省级检查验收。同时,积极督促辖市救助管理站建设,开展正常救助管理工作。

培育、管理、监管并重发展民间组织。一是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工作的指导。下发《关于加强常州市区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降低登记门槛,加强登记服务,全市登记发证社区民间组织226家,居全省前列。二是推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下发《关于加强我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的意见》,在注册资金、会员人数等方面进一步放宽条件。积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资金、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予以了明确。大力实施登记备案制,对暂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待具备条件后再办理注册登记等等,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全年全市登记农村专业经济协会60家。三是加强民间组织的监管。推进政会脱钩。全市有行业协会111家,截至目前,政会脱钩率已达95%;推进“五个一”达标工作。目前,全市社团达标率超70%;民间组织年检率达95%以上。

    科学、审慎推进区划地名工作。一是积极稳妥地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完成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的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将上述三个区原有21个街道调整为13个,精简率达38%,促进了发展资源、空间的有效整合。认真开展县级市驻地镇情况调研工作,为驻地镇改设街道提供决策参考。二是切实做好地名命名、标志设置工作。完成各类地名命名571条,新建道路路牌和住宅区楼幢、单元、室号牌全部实现国家标准。三是严格界线联检工作。顺利完成苏皖线、常泰线联检工作,维护边界地区的繁荣与稳定。

(四)居民服务体系建设再上台阶

社区建设水平明显提升。一是社区信息化工作全面推进。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关于推进社区信息化的意见》,并召开全市社区信息化工作推进会议,明确各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建成社区信息化平台,实现了社区信息资源的共享。二是第三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部署。出台《常州市第三届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意见》,首次对居委会候选人提出必须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职称的条件,要求各地成立选举监督委员会,确保选举工作依法进行。在抓好换届选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明年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三是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基本建成钟楼区永红街道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该平台涵盖政务和事务受理、医疗卫生服务、残疾人康复救助等9大服务中心,较好地理顺了街道与社区的职能配置,极大方便了广大群众的服务需求。积极将天宁区兰陵街道申报为省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单位,目前,可行性报告已完成申报。四是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年申报省和谐示范社区8个,评定四星级社区  个、三星级社区  个。五是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目标明确。根据省厅部署和我市实际,加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力度,明确金坛市、溧阳市为试点地区。目前,两地各完成2个试点建设任务。

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开展。转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将30%的单位创成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作为今年的工作目标,经检查验收,6个村创成省级村务公开民主示范管理村,  个镇创成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示范管理镇。二是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创建目标进一步分解,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协商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和村务管理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协调,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村民对民主管理的满意度。

(五)优抚安置体系建设改革深化

按照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要求,及时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对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金、优待金和立功荣誉金等继续实施社会化“四金合一”发放。2006年,全市发放定期抚恤补助金5500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000万元。着力构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新机制:依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平台,完善城市居民重点优抚对象和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含)医疗保障政策;依托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平台,完善农村居民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建立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为基础,大病医疗救助为补充的医疗保障新机制,切实破解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难题。爱国主义教育和烈士褒扬工作取得新成就。“三杰”纪念地被命名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并举行了隆重的揭牌仪式。烈士陵园褒扬教育网站正式开通。

深化安置改革。继去年市政府下发《关于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和计划的通知》以来,拉开了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安置改革的序幕。2006年,市区退役士兵安置已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大力推行退役士兵货币安置改革,截至目前,全市接收退役士兵1595名,其中:退役义务兵1550名,转业士官45名,全市退役士兵安置率达99%、货币安置率达94.6%。加大退役士兵培训工作力度,建立退役士兵信息库,积极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指导、举办专场招聘会,为退役士兵融入社会创造良好条件。加强军休所规范化管理,有效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认真开展军休所成立二十周年等相关活动,丰富军休干部业余文体生活。圆满完成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任务。

双拥工作扎实推进。围绕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联冠”创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落实经费投入,充实人员编制等,确保各项准备工作部署到位。营造浓厚双拥氛围。结合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推进全民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十佳军嫂”评选活动,形成全社会尊重理解军嫂、宣传学习军嫂、弘扬军嫂精神的良好氛围。军地互办实事成效显著。全市各级向部队赠送慰问金740余万元,办实事项目300余件,举办各类培训班25期,向部队赠送生活、学习用品,科技书籍、训练器材等价值450余万元。制定出台《常州市驻军军官随军家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法》,全面完成141名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任务。军民大型专场招聘会、军营图书室援建等双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此外,直属单位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经营效益稳步提高,全年实现综合效益万元,同比增长%。民政基本建设有序推进,“党员进老区、万人帮万户”活动深入开展,民政干部队伍、廉政建设,民政宣传信息、办公自动化、计划财务、老龄工作等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民政工作创新、开拓力度还不够大;受宏观调控影响,基本建设推进未达预定目标;安全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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