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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06年度常州市民政局重点目标
索 引 号:014109672/2007-0000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民政局
生成日期:2006-01-01 公开日期:2008-03-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06年度常州市民政局重点目标

 

一、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好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常州市区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280元和180元,金坛、溧阳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260元和160元,全市城镇和农村低保对象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达到1.2%和2.0%以上,并于年终对城乡低保对象按低保标准发放一个月的全额补贴。

二、做好城乡低保边缘群体管理服务工作,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将家庭人均月收入为低保标准到低保标准的1.5倍之间的困难群体纳入救助范围,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和基本数据库,并于年底给予一次性救济,其标准常州市区和金坛、溧阳分别为每户700元、500元。

三、根据城乡低保对象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对象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体系。城市按低保对象人均100元标准筹措救助资金,农村以新型合作医疗为基础建立农村医疗制度,同时,运用慈善基金增值部分(占比50%以上)和慈善“一日捐”所得积极开展大病医疗救助活动,努力解决城乡低保对象和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四、做好城镇“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工作,供养率达100%。推进“关爱工程”建设,新改建敬老院18所,增加床位1000张,集中供养率达70%。

五、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创建省级和谐社区、管理民主示范村各8个。

六、加强民间组织的培育和管理,新发展3个市级行业协会典型,新发展民办非企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各20个以上,每个社区建立1至2个民间组织,社团“五个一”达标率70%以上。

七、不断深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加快城乡统筹安置一体化进程,货币补偿安置率达90%以上;全面落实各项优待政策,积极推行抚恤金、定补金、优待金和立功荣誉金“四金合一”社会化发放,依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平台,着力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加大随军随调家属安置改革力度,积极探索随调家属安置新途径,实现安置方式的新突破。

八、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力度,发行总量达到1.52亿元。

九、积极开展慈善捐赠活动,全市慈善基金总额达3亿元,市本级慈善基金规模达到2亿元。

十、做好金坛、溧阳、武进驻地镇改设办事处调研、试点和常州城区街道、社区区划调整工作;完成8个集镇的地名标志设置任务。

十一、继续健全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网络,大力推进主动救助,建立流浪儿童年救助中心,实行分类施教等关爱式救助。

十二、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做好全国、省两级养老服务社会化试点工作并通过达标验收,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每千名老人达到14张以上;

十三、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常州市儿童福利院新建搬迁改和常州殡仪馆征地和主体工程建设。

十四、加强信息宣传力度,为打造强势民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十五、加强行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塑造亲民爱民、廉政高效的民政部门新形象,为民政事业的快速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十六、继续推进基层民政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为民服务水平;继续开展为民服务“十佳”先进单位和“十佳”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开展好班子、文明单位、学习型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工作效率与效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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