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2008年民政工作计划
索 引 号:014109672/2007-0002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民政局
生成日期:2007-01-01 公开日期:2008-03-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08年民政工作计划

 

 

2008年是建设“富裕常州”的关键之年。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民生问题为抓手,紧紧围绕《“富裕常州”建设纲要及三年行动计划》,找准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完善“五大体系”,全面提高民政工作水平。

(一)着眼于社会公平,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要进一步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狠抓各项救助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切实改善民生。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城乡低保月标准分别提高20元以上,并于年终对城乡低保对象按低保标准发放一个月的全额补贴,努力实现每人每天生活费不低于1美元的目标。建立重残人员低保制度,对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按低保标准100%给予生活救助。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对因重、大病或遭遇突发灾害等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家庭人均月收入为低保标准到低保标准的2倍之间的困难群体实施临时性救助。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实现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与惠民医疗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提高医疗救助的实际效果。另外,要充分发挥慈善机构在社会救助中的重要补充作用,继续抓好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慈善献爱心活动,力争到今年底全市慈善基金(含合同认捐)达到15亿元。要创新劝募思路,积极向社会推荐定向冠名捐赠项目,为企业搭建面对面帮扶平台,开展专项捐赠活动。进一步加大慈善救助力度,完善救助工作机制。实行总会基金救助为主、分会基金救助为辅的救助机制,采用总会集中救助、分会应急救助的救助方式,并拓宽救助渠道,加强全市各类帮困救助基金之间的联系和协调,整合各类救助资源,救助“生活最困难、遭遇最不幸、群众最同情”的困难人员,力争市本级全年慈善救助总额突破1500万元。从今年起慈善救助要向医疗救助倾斜。同时深入推进慈善超市建设,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

全面贯彻“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和完善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强化重大灾害抗灾救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加强灾害易发地区乡镇(街道)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机制建设;强化城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开展群众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灾害防御能力;全面推进“社区减灾平安行”活动,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深入推进“避灾工程”设施建设,完善避灾动员机制;规范灾时救援、灾情快报、转移安置、灾民保障等应急响应程序,完善灾害预警、灾害评估机制,不断提升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同时要建立因灾死亡人员抚慰金制度,体现党和政府对因灾死亡人员家属的慰籍。全面落实“五保”供养自然增长机制,集中、分散供养年标准分别达3200元和2600元(主要指金坛市和溧阳市)。加强敬老院管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集中供养率达80%以上。继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治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规范救助程序,实施分类救助,保护受助人员合法权益。

(二)着眼于社会公正,维护民利,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体系

大力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各辖市(区)要全面启动建设示范性养老机构。推行公办民营和民办公助的方式,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力争达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19张,城区达到20张。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在城区各街道(镇)全面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加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力争培训率达80%以上。同时,认真贯彻《常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与有关部门协同实施“扶手工程”,对城区没有扶手的老工房加装不锈钢扶手,解决老年人“上楼难”问题。适时实施“尊老金制度,对高龄老人发放长寿补贴”。

稳步推进福利事业发展。抓好福利企业新政策的贯彻落实,按照福利企业新政策规定,做好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企业年检和残疾人集中就业管理工作,保障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战略,大力做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努力开发新的增长点,加快全市中福在线销售厅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努力完成或超额完成省民政厅下达的福利彩票销售目标任务。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提高公益金使用综合效益。

(三)着眼于社会稳定,服务民众,进一步完善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

按照省民政厅要求以及市政府部署,完成本市范围内行政区域调整工作。巩固勘界成果,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组织和指导相关辖区做好钟新线、天新线、武新线的界线联检工作。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管理,增加历史文化内涵,提高地名文化品位,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地名,提升城市形象。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认真做好市区街巷里弄地名命名和标志设置和更新工作。稳步推进农村地名设标,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机遇,进一步将地名设标向镇、村延伸,以适应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大力推进殡葬事业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整合殡葬设施,推进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督促各地制定殡葬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设置树葬或草坪葬试点区域,继续组织骨灰海葬活动。上半年将召开全市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会议。

依法规范婚姻、收养登记工作,实行婚姻登记和经营服务分开,对服务收费项目做到自愿、公开、透明。同时,加强协调,积极争取婚姻登记员编制和经费的落实。

(四)着眼于国防安全,服务军队,进一步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2008年,我们要以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为动力,以创建“五连冠”为目标,召开全市双拥工作暨表彰大会,并进行创建“五连冠”动员。结合第八个全民国防教育日等重大活动,大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科技拥军、法律拥军、社区拥军、“两新组织”拥军活动;深入推进社会化拥军,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性双拥组织和服务网络;努力完成随军家属就业安置。以健全优抚安置保障体系,狠抓政策落实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活动”,进一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和医疗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城乡安置一体化,进一步完善城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机制,健全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机制,完成接收安置任务。从今年起要将退役人员的精神病评残工作纳入优待抚恤范围。

(五)着眼于社会和谐,落实民权,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体系

召开全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现场会,下发《关于建立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总结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经验,部署创建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工作任务。坚持以全面推进四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力争使60%的镇(含被撤并的镇)和60%的街道建成社区服务中心,建成100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坚持以积极启动撤村建居工作为契机,出台撤村建居工作相关政策,根据旧城改造列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稳步有序推进。坚持以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建设区域性单项全覆盖项目,结合各地实际,重点围绕阵地建设、服务项目、特色活动实现区域性单项全覆盖。实行社区事务准入制,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发挥民政部门在社区的牵头协调作用。坚持以创建活动为导向,大力开展创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中心村生产和生活资料服务站建设、集镇“三位一体”(党员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救助服务、街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社区结对共建工作等特色社区创建活动,打造常州城乡和谐社区的新亮点。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和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创建工作,力争90%以上的镇创建成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善始善终完成好第八届村委会选举工作,加强村级队伍建设,组织新一届村干部业务培训,提高为民办事的能力。

大力促进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研究制定社区民间组织扶持措施,巩固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成果。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严格实行政会分开。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律诚信建设,建立考核机制,鼓励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继续抓好农村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工作,对已有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加强指导,使其规范运作,发挥作用,并组织经验交流,以点带面,促进我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充分利用网站、报刊等信息平台,健全民间组织信息披露制度,展示民间组织形象。

此外,要加大基本建设工作力度,如期完成市儿童福利院、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市福利院危房改造项目、救助站未保中心项目的建设,推进德安医院的整体搬迁工作;强化民政业务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规范化管理;继续加大民政队伍、廉政建设力度;切实加强计划财务管理、信息宣传;积极开展好“党员进老区、万人帮万户”活动,努力打造“强势民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