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司法局文件
常司发〔2009〕75号
关于表彰“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和法律援助优秀案件”的决定 各辖市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 近年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法律援助机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以“应援尽援”为目标,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有效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承办了一批在当地乃至全市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决定授予天宁区司法局等10个单位为“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授予邓洪泉等10名同志为“常州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对2007年以来办理的“杨某等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等10件优秀案件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不断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
附件:1、常州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常州市法律援助十佳优秀案件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 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10个): 天宁区司法局 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武进区法律援助中心 钟楼区法律援助中心 戚墅堰区法律援助中心 常州市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 武进区横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 江苏剑群律师事务所 新北区龙虎塘法律服务所 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10名): 邓洪泉 金坛市水乡法律服务所 主任 刘伯前 新北区法律援助中心 主任 庄惠平 江苏日月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 许卫国 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 主任 吴建平 常州总工会 法律工作部 部长 周 勇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巢文洪 江苏致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 黄金芳 武进区法律援助中心 主任 舒毛毛 钟楼区法律援助中心 工作人员 葛建义 江苏金伙伴律师事务所 律师
附件2: 常州市法律援助十佳优秀案件: 杨某等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 (市法律援助中心推荐) 125名员工集体讨薪案 (武进区司法局推荐) 鲍某工伤死亡赔偿案 (天宁区司法局推荐) 意外送命难讨正义、法律援助巧解难题(新北区司法局推荐) 韩某等四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市法律援助中心推荐) 为了25位农民工兄弟的维权之路 (戚墅堰区司法局推荐) 陈某工伤赔偿案 (武进区司法局推荐) 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溧阳市司法局推荐) 少数民族女农民工履行劳动合同争议(金坛市司法局推荐) 薛某返还财产纠纷案 (钟楼区司法局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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