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州市司法局党组文件
常司党组〔2009〕13号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
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各辖市(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员协会,市局机关各处室,市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全系统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科学发展、争当全省排头兵的实践中来,根据市委和省司法厅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总书记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要举措,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贯彻落实好这次全会精神,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稳定,实现2010年全市司法行政整体工作“总体全省前列、单项全国争先”的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一定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的部署要求上来,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实现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分析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总结我们党执政60年来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主要精神,集中体现在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的《决定》中。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工作,深刻阐述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做好当前党和国家工作、民族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进一步指明了方向。讲话高瞻远瞩,思想深刻,内涵丰富,论述精辟,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决定》着眼于推动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的贯彻落实,重点研究解决当前党的建设中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紧迫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原原本本地学习全会文件,重点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定》,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要着重把握以下四点:一要深刻理解和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对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增强贯彻全会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二要深刻理解和认识我们党长期以来艰辛探索积累起来的宝贵执政经验,把这些经验作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长期坚持、切实运用,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三要深刻理解和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充分领会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的思想、新的论断、新的观点、新的任务,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努力提高全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四要深刻理解和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把握和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努力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
三、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全力推进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工作,着力实施党建工程、维稳工程、服务工程、普法工程、民生工程、形象提升六大工程,努力使学习全会精神的过程成为推进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不断取得进步的过程。
一是要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切实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坚持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为核心,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把作风建设作为重点,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不断完善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是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作为争当排头兵的硬任务。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整合调解资源,深化“五调对接”,强化预防措施,做好排查研判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确保调解工作成效位居全省前列。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增强管控能力,提高矫正质量,拓宽渠道,着力提升帮教安置工作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营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适应经济发展形势,提升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更加注重为市政府部门出台经济决策、加强和改善调控措施提供服务,解答有关行政事务的法律咨询,为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自主创新、加强节能环保提供服务,为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服务,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
四是要围绕“法治常州”建设,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的普法工作,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法律六进”,重点是深入开展“加强企业法制宣传、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两大主题宣传活动,深化“民主法治村”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农民工学法水平。积极推行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学法用法考核情况与奖惩任免挂钩等制度。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普法载体,推进法治主题公园建设,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惠民工程。
五是要进一步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努力打造司法行政为民服务品牌。紧扣数量和质量两大关键,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认真落实法律援助七项便民措施,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推进“148”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五心”服务(热心、用心、贴心、耐心、爱心),推进文明行业优质服务品牌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知识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识群众知晓率,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优、更好、更便捷的服务。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政策惠民、实事利民、服务为民”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经济、服务和谐、服务民生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六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形象,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坚定队伍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纪检监察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服务能力。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深化典型培树工作,深入基层实战一线,认真挖掘总结基层单位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当全省排头兵以及服务“三保三促”目标任务中的好的做法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社会形象。
四、切实加强对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在全系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
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学习贯彻意见,明确任务,严格要求,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的落实。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班、报告会、机关政治学习以及党支部(小组)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学以致用,以自己的表率作用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局党组将适时举办一次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讲座。同时,在开办的各类培训班中,把学习四中全会精神纳入教学内容。
二要按照四中全会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思路和措施。局党组将根据省司法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要大力发扬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精神,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积极破解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在提高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上下功夫、见实效。
三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争当全省排头兵工作结合起来,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双面职能作用结合起来。通过开展一系列特色鲜明、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主题实践活动,争当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楷模,积极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
四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全体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人员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激发出的积极性引导到做好当前工作上来,上下一心,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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