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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司法局“政策惠民、实事利民、服务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13/2009-0002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学组办〔2009〕5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09-05-15 公开日期:2009-06-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常州市司法局“政策惠民、实事利民、服务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司学组办〔2009〕5号

 

常州市司法局文件

常司学组办〔2009〕5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司法局“政策惠民、实事利民、

服务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常州市司法局“政策惠民、实事利民、服务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常州市司法局“政策惠民、实事利民、服务为民”主题实践活动项目汇总表 


                                                          常州市司法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 
                                                            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

 

 

 

 

 

常州市司法局“政策惠民、实事利民、服务为民”

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加快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的成果转化,把学习实践活动打造成人民满意工程,根据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常州市“政策惠民、实事利民、服务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市局机关开展“政策惠民、实事利民、服务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放思想为动力,以争当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排头兵为目标,努力做到“三个突出、三个紧扣”:突出发展第一要务,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全力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突出以人为本,紧扣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为改善民生服务;突出统筹兼顾,紧扣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中不协调不科学的制度因素,加快推进工作机制和制度创新。通过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兴办一批司法行政利民实事项目,打造一批司法行政为民服务品牌,真正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二、主要内容 
    按照全市“政策惠民、实事利民、服务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围绕“三保三促”目标任务和全市五十项重点工程(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经济、服务和谐、服务民生的职能作用,全面实施“六大工程”,努力办好28件民生实事,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法制宣传惠民工程 
    1、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推进“六个一”建设。组织、指导在企业中设立一名普法联络员、一个年度学法计划、一所职工法制学校、一个法制宣传橱窗、每年一次学法讲座、每年一次学法考试,推进企业学法、用法工作。 
    2、开展菜单式送法服务。围绕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常见涉法问题,列出十大类法律法规解析与运用课题,组织资深律师,为全市企业提供菜单式法律咨询、讲座和服务。 
    3、编印法律知识读本。组织编印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村社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法律知识系列读本10万册,发放到企业、农村、社区、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手里,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 
    4、推进农村普法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基层政府部门在85%以上的行政村建立法制宣传橱窗、法律图书角,为全市每个行政村培训1—2名法制宣传员,开展“法律进农村”、“法律进万家”、“农民工学法宣传月”等主题活动,争取年内全市95%以上的行政村建成“民主法治村”。 
    5、加强普法阵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建成我市首个法制宣传主题公园;律师网、普法网大幅度增加常用法律法规内容,设立法律咨询栏目,方便群众学习和咨询;在全市公益性电子广告栏、宣传栏中增添普法内容;与有关部门协调,确保在广场文化周周演中每场有2个以上法治文艺节目。 
    (二)法律服务利民工程 
    6、组织律师大走访活动。为进一步降低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企业的影响,帮助企业解决可能出现的涉法问题,组织全市律师大走访活动,对全市重点企业走访率要达到85%,对2392家顾问单位每季进行1—2次专门走访,走访率达到100%;每季举办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座谈会1—2次。 
    7、开展“走进两重(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活动。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加大对“三保三促”工作和全市五十项重点工程(工作)、重大项目的法律服务参与力度,组织“常州市企业法律实务专家义务咨询中心”资深律师为企业义务提供专家级法律服务,为全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8、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继续发挥好市和各辖市(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组)作用,紧贴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为促进常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向全市200家星级企业推荐法律顾问,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为全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逐步配齐法律顾问。 
    9、建立法律咨询服务站。组织全市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在全市城市社区、农村村居建立法律咨询服务站,定期开展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10、建立公证办证快速通道。将公证事项办证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普通公证事项3-5天办结,疑难公证事项7天内办结;扩大上门公证服务范围,对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企业、单位的急需公证项目,提供上门公证服务;在武进、金坛、溧阳的乡镇,依托司法所建立农村公证联络员制度,方便农民办理公证事项。 
    (三)调处矛盾安民工程 
    11、扎实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五十项重点工程(工作)“和谐安民工程”指标体系要求,创新思路,创新机制,确保2009年度我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率达98%以上,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调解工作成效位居全省前列。 
    12、开展“暖企行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扎实开展服务企业“八项排查”,全力化解涉企矛盾纠纷;采取暖企“十项措施”,努力做到法律风险排查到位、优质服务提供到位、矛盾防范化解到位、参谋助手角色到位、献计献策成效到位;加快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100人以上企业中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确保年内新增企业人民调解组织1000家。 
    13、推进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在完善市城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指导金坛、溧阳、武进年内建成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积极化解日益突出的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4、整合调解资源,深化“五调对接”。全面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推进驻基层法院、法庭和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实现全市驻基层法院、法庭和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2名以上专职调解员,试点建立驻检察院人民调解工作室。 
    15、强化预防措施,做好排查研判工作。坚持开展全市矛盾纠纷季度排查、辖市(区)月排查、乡镇(街道)周排查、村(社区)日排查及滚动排查制度,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及时通报,进一步强化预警、分析、研判工作。 
    16、健全组织网络,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辖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三级调解组织,积极推动在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推动辖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分别配备3名以上、2名以上、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培养一批专家级调解员,发展特聘人民调解员,推进调解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 
    (四)法律援助便民工程 
    17、坚持以人为本,对符合条件的受援对象做到应援尽援,确保我市法律援助办案数增长6%,达到1800件以上。 
    18、为弱势群体降低受援门槛。凡是涉及支付农民工工资、工伤和其他人身伤害损伤赔偿以及遭遇重大突发灾祸而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对重症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 
    19、增设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窗口。依托工、青、妇、残等社会团体以及劳动管理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窗口,依托乡镇司法所,在金坛、溧阳、武进的乡镇增设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窗口,进一步方便老百姓申请法律援助。  
    20、加强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印发《法律援助指南》10万张,出资在公交移动电视、新闻媒体上宣传法律援助知识,提高法律援助知识群众知晓率。 
    (五)服务品牌建设工程 
    21、“148”服务品牌建设。推进“148”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确保工作期间,在线咨询始终畅通,窗口咨询有人接待,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解难释疑,息事宁人,优质服务,努力使当事人满意而归。将“148”法律服务中心建成“微笑常州—文明行业优质服务品牌”。 
    22、推广“五个一”和“五心”服务。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常州公证处等窗口单位实行“一个微笑、一声问好、一个座位、一杯热水、一个答复”的“五个一”服务和“热心、用心、贴心、耐心、爱心”的“五心”工作法,进一步提高前来办事群众的满意度。 
    (六)队伍形象提升工程 
    23、树立一批典型。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十大调解能手”和“十件法律援助典型案件”评选活动,在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单位总结和表彰一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 
    24、严格落实机关首问负责制。对群众前来咨询、办事和反映情况的,实行首问负责制,不扯皮,不推诿,保证群众的疑问得到及时解答、要求得到认真处理,民情、民意表达渠道畅通。 
    25、开展规范化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继续强化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17个示范区(点)、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全力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完善执法手册,规范执法、行政程序,提高审核、审批效率,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法律知识竞赛和创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合格单位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6、加强廉政建设,改进机关作风。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监督制约,提高行政效能,狠抓投诉处理,确保市局机关继续保持零投诉、法律服务投诉逐年下降。 
    27、落实便民措施。编印《司法行政便民手册》、普法系列读本、《法律援助指南》、《基层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各10万册(张),逐步发放到群众手中,扩大宣传,方便群众,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率。 
    28、解决突出问题。今年将组织力量,着重就律师养老金、医疗保险等保障问题、律师执业“三难”(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法律服务市场混乱等问题以及新北区司法局编制不到位、人员短缺和全市部分司法所政法编制不落实、业务经费不到位等老大难问题进行调研,并争取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协调解决。 
    三、实施步骤 
    主题实践活动分四个阶段有序推进: 
    第一阶段:制定活动方案(4月下旬—5月上旬)。市局活动办已将市局主题实践活动的主要项目汇总(见附表)。局机关各处室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方案形成后,于5月中旬前报市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阶段:全面启动实施(5月中旬—6月下旬)。各相关处室要按照时序进度,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在5月中旬实质性启动。对于企业或群众反映的、现有条件下能够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对于时间跨度大、涉及面广、实施难度大的,要加快启动;对于政策性问题,要认真梳理、尽快研究、早日解决,确保活动在6月下旬初见成效。 
    第三阶段:分析总结改进(7月上旬—中旬)。结合前阶段活动成效和群众的反馈意见,认真总结主题实践活动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一些好做法,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进行推广;对于活动中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加快落实,推进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取得新进展。 
    第四阶段:完善长效机制(7月下旬—8月底)。对主题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好政策、好机制、好方法,统一汇总整理,并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接收群众监督。同时,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要继续延续主题实践活动,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各项利民实事,不断完善服务举措,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着力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活动开展取得实效,市局成立“三民”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新华任组长,政治部主任李亚东任副组长,主题实践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由市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市局机关各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按照项目化管理的方式,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各处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参与方案制定,积极参加主题实践活动。 
    (二)注重群众参与。要坚持群众路线,把群众呼声作为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主题活动的着力点,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主题实践活动带来的实际成果。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的指导检查和跟踪了解,对照附表抓好项目落实,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利民实事办实办好、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形成制度,便于巩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

常州市司法局“政策惠民、实事利民、服务为民”主题实践活动项目汇总表

工程
名称

措施(实事)名称

主  要  内  容

责任
部门

完成
时限


法制
宣传
惠民
工程
开展“法律进企
业”活动,推进
“六个一”建设
组织、指导在企业中设立一名普法联络员、一个年度学法计划、一所职工法制学校、一个法制宣传橱窗、每年一次学法讲座、每年一次学法考试,推进企业学法、用法工作。法宣处09.12
开展菜单式
送法服务
围绕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和生产经营中的常见涉法问题,列出十大类法律法规解析与运用课题,组织资深律师,为全市企业提供菜单式法律咨询、讲座和服务。法宣处09.8
编印法律
知识读本
组织编印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村社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法律知识系列读本10万册,发放到企业、农村、社区、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手里,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法宣处09.8
推进农村
普法工作
组织、指导各级基层政府部门在85%以上的行政村建立法制宣传橱窗、法律图书角,为全市每个行政村培训1-2名法制宣传员,开展“法律进农村”、“法律进万家”、“农民工学法宣传月”等主题活动,争取年内全市95%以上的行政村建成“民主法治村”。法宣处09.12
加强普法
阵地建设
配合有关部门建成我市首个法制宣传主题公园;律师网、普法网大幅度增加常用法律法规内容,设立法律咨询栏目,方便群众学习和咨询;在全市公益性电子广告栏、宣传栏中增添普法内容;与有关部门协调,确保在广场文化周周演中每场有2个以上法治文艺节目。法宣处
律管处
09.8
法律
服务
利民
工程
组织律师大
走访活动
组织全市律师大走访活动,对全市重点企业走访率要达到85%,对2392家顾问单位每季进行1-2次专门走访,走访率达到100%,每季举办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座谈会1-2次。律管处09.8
开展“走进两重
(重大项目、重
点工程)”活动
组织“常州市企业法律实务专家义务咨询中心”资深律师为企业义务提供专家级法律服务,为全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律管处09.8
推进法律
顾问工作
继续发挥好市和各辖市(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组)作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向全市200家星级企业推荐法律顾问,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为全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逐步配齐法律顾问。律管处
基层处
09.8
建立法律
咨询服务站
组织全市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在全市城市社区、农村村居建立法律咨询服务站,定期开展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律管处
公管处
基层处
09.8
建立公证办
证快速通道
将公证事项办证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普通公证事项3-5天办结,疑难公证事项7天内办结;扩大上门公证服务范围,对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企业、单位的急需公证项目,提供上门公证服务;在武进、金坛、溧阳的乡镇,依托司法所建立农村公证联络员制度,方便农民办理公证事项。公管处09.8
调处
矛盾
安民
工程
扎实社会矛盾
纠纷调处工作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五十项重点工程(工作)“和谐安民工程”指标体系要求,创新思路,创新机制,确保2009年度我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率达98%以上,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调解工作成效位居全省前列。基层处09.12#
开展“暖企行
动”,构建和
谐劳动关系
扎实开展服务企业“八项排查”,全力化解涉企矛盾纠纷;采取暖企“十项措施”;加快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100人以上企业中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确保年内新增企业人民调解组织1000家。基层处09.12
推进医患纠纷
调处中心建设
在完善城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指导金坛、溧阳、武进年内建成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积极化解日益突出的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基层处09.12
整合调解资源,
深化“五调对接”
全面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推进驻基层法院、法庭和派出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现全市驻基层法院、法庭和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2名以上专职调解员,试点建立驻检察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基层处09.12
强化预防措施,
做好排查研判工作
坚持开展全市矛盾纠纷季度排查、辖市(区)月排查、乡镇(街道)周排查、村(社区)日排查及滚动排查制度,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及时通报,进一步强化预警、分析、研判工作。基层处09.8
健全组织网络,
加强调解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辖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三级调解组织,积极推动在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推动辖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分别配备3名以上、2名以上、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培养一批专家级调解员,发展特聘人民调解员,推进调解队伍建设。基层处09.12
法律
援助
便民
工程
扎实推进和谐安民工程(部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对符合条件的受援对象做到应援尽援,确保我市法律援助办案数增长6%,达到1800件以上。法援处09.12#
为弱势群体
降低受援门槛
凡是涉及支付农民工工资、工伤和其他人身伤害损伤赔偿以及遭遇重大突发灾祸而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对重症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法援处09.8
增设法律援助
申请受理窗口
依托工、青、妇、残等社会团体以及劳动管理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窗口,依托乡镇司法所,在金坛、溧阳、武进的乡镇增设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窗口,进一步方便老百姓申请法律援助。法援处09.12
加强法律援助
知识宣传
印发《法律援助指南》10万张,出资在公交移动屏幕、新闻媒体上宣传法律援助知识,提高法律援助知识群众知晓率。法援处09.8
服务
品牌
建设
工程
“148”服务
品牌建设
推进“148”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确保工作期间,在线咨询始终畅通,窗口咨询有人接待,热情服务,解难释疑,努力使当事人满意而归。同时,将“148”法律服务中心建成“微笑常州-文明行业优质服务品牌”。法援处09.12
推广“五个一”
和“五心”服务
在窗口单位实行“一个微笑、一声问好、一个座位、一杯热水、一个答复”的“五个一”服务和“热心、用心、贴心、耐心、爱心”的“五心”工作法,进一步提高前来办事群众的满意度。法援处
公管处
09.8
队伍
形象
提升
工程
树立一批典型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十大调解能手”和“十件法律援助典型案件”评选活动,在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单位总结和表彰一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基层处
法援处
政治部
09.12
严格落实机关
首问负责制
对群众前来咨询、办事和反映情况的,实行首问负责制,不扯皮,不推诿,保证群众的疑问得到及时解答、要求得到认真处理,民情、民意表达渠道畅通。监察室09.8
开展规范化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
继续强化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17个示范区(点)、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全力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完善执法手册,规范执法、行政程序,提高审核、审批效率,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法律知识竞赛和创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合格单位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基层处
社矫处
法援处
法规处
09.12
加强廉政建设,
改进机关作风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监督制约,提高行政效能,狠抓投诉处理,确保市局机关继续保持零投诉、法律服务投诉逐年下降。监察室09.12
落实便民措施编印《司法行政便民手册》、普法系列读本、《法律援助指南》、《基层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各10万册(张),逐步发放到群众手中,扩大宣传,方便群众,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率。监察室
法援处
基层处
法宣处
09.8
解决突出问题着重就律师养老金、医疗保险等保障问题、律师执业“三难”(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法律服务市场混乱等问题以及新北区司法局编制不到位、人员短缺和全市部分司法所政法编制不落实、业务经费不到位等老大难问题进行调研,并争取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协调解决。律管处
基层处
政治部
09.12
注:备注栏中标“*”的项目已列入全市今年十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备注栏中标“#”的项目已列入全市50项重点工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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