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司法局“政策惠民、实事利民、服务为民”主题实践活动项目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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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名称 | 措施(实事)名称 | 主 要 内 容 | 责任 部门 | 完成 时限 | 备 注 |
法制 宣传 惠民 工程 | 开展“法律进企 业”活动,推进 “六个一”建设 | 组织、指导在企业中设立一名普法联络员、一个年度学法计划、一所职工法制学校、一个法制宣传橱窗、每年一次学法讲座、每年一次学法考试,推进企业学法、用法工作。 | 法宣处 | 09.12 | |
开展菜单式 送法服务 | 围绕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和生产经营中的常见涉法问题,列出十大类法律法规解析与运用课题,组织资深律师,为全市企业提供菜单式法律咨询、讲座和服务。 | 法宣处 | 09.8 | |
编印法律 知识读本 | 组织编印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村社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法律知识系列读本10万册,发放到企业、农村、社区、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手里,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 | 法宣处 | 09.8 | |
推进农村 普法工作 | 组织、指导各级基层政府部门在85%以上的行政村建立法制宣传橱窗、法律图书角,为全市每个行政村培训1-2名法制宣传员,开展“法律进农村”、“法律进万家”、“农民工学法宣传月”等主题活动,争取年内全市95%以上的行政村建成“民主法治村”。 | 法宣处 | 09.12 | |
加强普法 阵地建设 | 配合有关部门建成我市首个法制宣传主题公园;律师网、普法网大幅度增加常用法律法规内容,设立法律咨询栏目,方便群众学习和咨询;在全市公益性电子广告栏、宣传栏中增添普法内容;与有关部门协调,确保在广场文化周周演中每场有2个以上法治文艺节目。 | 法宣处 律管处 | 09.8 | |
法律 服务 利民 工程 | 组织律师大 走访活动 | 组织全市律师大走访活动,对全市重点企业走访率要达到85%,对2392家顾问单位每季进行1-2次专门走访,走访率达到100%,每季举办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座谈会1-2次。 | 律管处 | 09.8 | |
开展“走进两重 (重大项目、重 点工程)”活动 | 组织“常州市企业法律实务专家义务咨询中心”资深律师为企业义务提供专家级法律服务,为全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律管处 | 09.8 | |
推进法律 顾问工作 | 继续发挥好市和各辖市(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组)作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向全市200家星级企业推荐法律顾问,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为全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逐步配齐法律顾问。 | 律管处 基层处 | 09.8 | |
建立法律 咨询服务站 | 组织全市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在全市城市社区、农村村居建立法律咨询服务站,定期开展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 律管处 公管处 基层处 | 09.8 | |
建立公证办 证快速通道 | 将公证事项办证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普通公证事项3-5天办结,疑难公证事项7天内办结;扩大上门公证服务范围,对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企业、单位的急需公证项目,提供上门公证服务;在武进、金坛、溧阳的乡镇,依托司法所建立农村公证联络员制度,方便农民办理公证事项。 | 公管处 | 09.8 | |
调处 矛盾 安民 工程 | 扎实社会矛盾 纠纷调处工作 |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五十项重点工程(工作)“和谐安民工程”指标体系要求,创新思路,创新机制,确保2009年度我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率达98%以上,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调解工作成效位居全省前列。 | 基层处 | 09.12 | # |
开展“暖企行 动”,构建和 谐劳动关系 | 扎实开展服务企业“八项排查”,全力化解涉企矛盾纠纷;采取暖企“十项措施”;加快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100人以上企业中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确保年内新增企业人民调解组织1000家。 | 基层处 | 09.12 | |
推进医患纠纷 调处中心建设 | 在完善城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指导金坛、溧阳、武进年内建成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积极化解日益突出的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 基层处 | 09.12 | |
整合调解资源, 深化“五调对接” | 全面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推进驻基层法院、法庭和派出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现全市驻基层法院、法庭和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2名以上专职调解员,试点建立驻检察院人民调解工作室。 | 基层处 | 09.12 | |
强化预防措施, 做好排查研判工作 | 坚持开展全市矛盾纠纷季度排查、辖市(区)月排查、乡镇(街道)周排查、村(社区)日排查及滚动排查制度,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及时通报,进一步强化预警、分析、研判工作。 | 基层处 | 09.8 | |
健全组织网络, 加强调解队伍建设 | 建立健全辖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三级调解组织,积极推动在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推动辖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分别配备3名以上、2名以上、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培养一批专家级调解员,发展特聘人民调解员,推进调解队伍建设。 | 基层处 | 09.12 | |
法律 援助 便民 工程 | 扎实推进和谐安民工程(部分)工作 | 坚持以人为本,对符合条件的受援对象做到应援尽援,确保我市法律援助办案数增长6%,达到1800件以上。 | 法援处 | 09.12 | # |
为弱势群体 降低受援门槛 | 凡是涉及支付农民工工资、工伤和其他人身伤害损伤赔偿以及遭遇重大突发灾祸而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对重症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 | 法援处 | 09.8 | |
增设法律援助 申请受理窗口 | 依托工、青、妇、残等社会团体以及劳动管理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窗口,依托乡镇司法所,在金坛、溧阳、武进的乡镇增设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窗口,进一步方便老百姓申请法律援助。 | 法援处 | 09.12 | |
加强法律援助 知识宣传 | 印发《法律援助指南》10万张,出资在公交移动屏幕、新闻媒体上宣传法律援助知识,提高法律援助知识群众知晓率。 | 法援处 | 09.8 | |
服务 品牌 建设 工程 | “148”服务 品牌建设 | 推进“148”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确保工作期间,在线咨询始终畅通,窗口咨询有人接待,热情服务,解难释疑,努力使当事人满意而归。同时,将“148”法律服务中心建成“微笑常州-文明行业优质服务品牌”。 | 法援处 | 09.12 | |
推广“五个一” 和“五心”服务 | 在窗口单位实行“一个微笑、一声问好、一个座位、一杯热水、一个答复”的“五个一”服务和“热心、用心、贴心、耐心、爱心”的“五心”工作法,进一步提高前来办事群众的满意度。 | 法援处 公管处 | 09.8 | |
队伍 形象 提升 工程 | 树立一批典型 | 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十大调解能手”和“十件法律援助典型案件”评选活动,在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单位总结和表彰一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 | 基层处 法援处 政治部 | 09.12 | |
严格落实机关 首问负责制 | 对群众前来咨询、办事和反映情况的,实行首问负责制,不扯皮,不推诿,保证群众的疑问得到及时解答、要求得到认真处理,民情、民意表达渠道畅通。 | 监察室 | 09.8 | |
开展规范化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 | 继续强化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17个示范区(点)、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全力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完善执法手册,规范执法、行政程序,提高审核、审批效率,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法律知识竞赛和创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合格单位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 基层处 社矫处 法援处 法规处 | 09.12 | |
加强廉政建设, 改进机关作风 |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监督制约,提高行政效能,狠抓投诉处理,确保市局机关继续保持零投诉、法律服务投诉逐年下降。 | 监察室 | 09.12 | |
落实便民措施 | 编印《司法行政便民手册》、普法系列读本、《法律援助指南》、《基层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各10万册(张),逐步发放到群众手中,扩大宣传,方便群众,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率。 | 监察室 法援处 基层处 法宣处 | 09.8 | |
解决突出问题 | 着重就律师养老金、医疗保险等保障问题、律师执业“三难”(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法律服务市场混乱等问题以及新北区司法局编制不到位、人员短缺和全市部分司法所政法编制不落实、业务经费不到位等老大难问题进行调研,并争取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协调解决。 | 律管处 基层处 政治部 | 09.12 | |
注:备注栏中标“*”的项目已列入全市今年十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备注栏中标“#”的项目已列入全市50项重点工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