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司法局文件 常司发〔2009〕11号
关于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
全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
各辖市、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各直属单位: 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和冲击逐步显现,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保增长促发展的政策。中共常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提出,必须把保持经济健康较快发展作为2009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突出“创新、发展、提高”主旋律,全面落实“保增长、促发展,保投入、保调整,保民生、促和谐”各项任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当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市委十届六次全会要求,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自觉性,找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智力支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清形势,牢固树立大局观念 1、增强忧患意识,把握一个主题。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十分严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面临更大压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人民调解员一定要正确认清当前形势,把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首要政治责任,全面推进争当全省司法行政排头兵工作,把困难变成前进的动力,把挑战变成发展的活力,在应对严峻挑战中把握新机遇,实现司法行政事业新形势下的新跨越。 2、立足司法职能,突出三项重点。一是服务经济。着眼于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研究探索司法行政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为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经济决策、加强和改善调控措施提供法律服务,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为加快金融改革、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企业服务,为企业融资引资、兼并重组等结构调整、自主创新服务。二是保障民生。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和保障民生的新思路、新途径,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设身处地地为人民群众着想,因地制宜地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尽职尽责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三是维护稳定。认真履行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整合发挥调解工作、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独特作用,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3、着眼领先发展,推进三大战略。一是基础战略。以基层业务建设为重点,改善基础装备和办公条件,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各项职能,搭建服务中心工作的综合平台。二是品牌战略。继续深化已经形成的特色和经验,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方法创新、机制创新、措施创新,努力打造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和谐的品牌工程。三是人才战略。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和“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队伍要求,加强能力素质建设,以人才优势赢得发展优势。 4、注重创新创优,实现三个突破:一是调解资源整合实现新突破。按照“政府出经费、部门出地方、司法出人员”的原则,全面推进“五调对接”工作,全面提升两级调处中心建设水平和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二是普法网络体系实现新突破。建立市和辖市(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辖市区、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分别组建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辅导员、普法宣传员,落实相应待遇,加大考核奖励力度。三是法律援助体制机制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体制机制建设,加强经费保障,构建法律援助工作联动机制。 二、强化法律服务,着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5、努力服务经济健康较快发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开展“法律服务年”活动为契机,研究服务经济健康较快发展的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服务。紧紧围绕扩大内需这一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着力点,组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团队,为各地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紧紧围绕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这一转变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指导律师、公证员做好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依法办理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评估、融资引资、兼并重组等法律事务。紧紧围绕深化改革这一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进一步推动律师、公证工作为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帮助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 6、努力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服务“三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进步。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改革、加强和改善农村社会管理,积极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法律问题的研究,为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扎实开展“双千百日”活动,积极推动律师、公证服务进乡村,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努力为农村各类经济实体服务,为农民转移就业和农民工返乡提供帮助。认真做好农村土地征用、资源纠纷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7、努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参加对经济领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教育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责,积极参与打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制假售假、侵吞国有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指导法律服务人员在参与办理有关案件中,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突出以人为本,着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 8、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保民生的重要作用。按照“全面覆盖、应援尽援”要求,适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与相关部门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协调对接机制、先行救助机制和受理申请互转制度,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确保全年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增长6%的目标。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特别是在农村、社区和农民工集中的部门和区域,普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使群众可以就地获得法律信息和申请法律援助。进一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法律援助体制机制,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基金会。完善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指派和办理程序,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合作,形成立体式、全覆盖的舆论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9、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关注民生功能。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的理念,切实做好就业、就学、就医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鼓励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加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减免服务收费,为解决困难群众就业、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探索服务的新思路、新途径,因地制宜推出便民惠民的工作措施,积极主动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在承办因经济形势变化引起的劳动纠纷、征地拆迁、企业破产、承包经营、融资借贷等可能涉及群体性纠纷、激化社会矛盾的法律案件中,切实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引导相关主体依法行使诉求,尽最大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10、充分发挥司法鉴定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组织各鉴定机构开展以“关爱民生、服务和谐”为主题的司法鉴定援助活动,通过集中上门鉴定、减免鉴定费用、提供便民服务等形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以加强“三大类”司法鉴定管理为重点和基础,探索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两结合”管理模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规范执业活动,改善执业环境,实现科学发展。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资质认证认可试点工作,加强对司法鉴定全过程、动态化的监督管理,维护鉴定行业的良好秩序。按照“抓基础保发展、抓规范促提高、抓服务树形象”的总要求,加强司法考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司法考试信息发布审核备案制度,完善工作流程,提高考务工作水平,维护好广大考生的利益。 四、加强资源整合,着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11、提升大调解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落实好省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要求,确保省对我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考核结果位于全省前列。加强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的实战功能。推进调解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年内每个镇(街道)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培养一批精通专业纠纷的专家调解员,推进特聘人民调解员工作。按照省、市 “五调对接”的要求,全面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各项衔接制度。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机制,全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规范化,切实提高对热点、难点、敏感问题的预知、判断和预防能力,着力化解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环境污染、企业改制以及农村改革、受金融危机影响引发的新矛盾纠纷。 12、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力度,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安全体系、方法体系、评估体系和保障体系五大体系建设,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强化教育矫正和帮扶解困功能。扎实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年”活动,健全完善管控信息网络,全面加强分析排查,切实增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能力,确保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深化社区矫正示范点(区)建设,建立社区矫正联络员制度,探索建立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发展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队伍,不断优化志愿者结构,提高科学矫正、严格执法水平。 13、提升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水平。按照“帮教科学化、安置多元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总体要求,加强帮教安置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排查管控力度,全面落实衔接管理措施,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展。加大科学帮教力度,大力推进刑释解教人员管理信息化,准确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日常表现、劳动技能、就业意向等情况,提高帮教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安置基地建设,通过免费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多种形式,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提高谋生能力,顺利融入社会,确保当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五、深化法制宣传,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法治环境 14、强化协调,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制。按照我省恢复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的工作要求,尽快建立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机制,完善年度法制教育工作述职、城调评估考核制度。细化量化“法律六进”活动刚性标准,由“法律六进”活动的牵头部门负责实施,要求市、辖市(区)两级建有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乡镇(街道)配备1至2名法制辅导员,每个村、居民(村民)小组配置1至2名普法宣传员,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加强管理考核,落实相关待遇。 15、突出重点,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常办发[2007]70号),筹建我市企业重大项目服务协调机构,组织机关部门对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前期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辅导,对相关规范开展告知服务。建议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以及规模企业建立法律顾问机构或配备法律顾问,争取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和星级企业考评内容。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落实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每年不少于2次学法计划,各级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达到100%,协助推动非人大任命干部法律知识资格证制度。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常州普法网、干部网上学习城等学习阵地的作用。组织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月”,健全完善我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16、创新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深入研究普法工作特点和规律,拓展渠道,创新载体,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全民普法阵线,实现法制宣传教育成果最大化。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招募普法志愿者,加强普法骨干培训。筹建法治主题公园,推进法治一条街建设,新建法制宣传橱窗,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强化与各新闻媒体协作配合,巩固和新辟法制宣传栏目,更多地依托普法网站、新闻传媒、车载电视、法制短信、法制动漫等形式开展工作,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17、深化实践,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渗透性。紧紧围绕新一轮法治常州的建设要求,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力度,提高创建层次,实行动态管理,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命名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典型培养总结和宣传推广力度,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夯实基层法治基础。 六、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18、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工作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建立完善工作联系点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协调解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也要高度重视,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密切联系,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积极动员全系统力量千方百计为政府分忧、为企业解难,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19、完善效能,提升水平。以建立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队伍为根本,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岗位练兵,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完善管理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深化作风行风建设,加强诚信建设,努力塑造司法行政工作者为民、务实、公正、清廉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敬业、服务为民、刚正不阿、诚信发展的良好形象。 20、加强考核,注重宣传。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对工作中创造的成功经验、好的做法和先进事迹,大张旗鼓地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良好氛围。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